• 005307749/2016-00070
  • 新密市白寨镇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6-01-04
  • 2016-01-05
  • 通知
  • 白寨政文〔2016〕4号
  • 有效
白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寨镇“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站所:

现将《白寨镇“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月4日

白寨镇“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法治白寨建设,更好地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镇综治办、镇司法所,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白寨镇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法律常识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基层单位法律服务的主动性,不断提升基层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群众性学法用法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熏陶和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以及识别和抵制邪教的能力,着力构建法律服务便民、法律援助惠民、法治宣传为民的法律服务新常态,在镇区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实现法律服务乡镇、村全覆盖,促进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三、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白寨镇镇政府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组织安排和落实好法律服务基层各项任务。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对象确定普法内容和宣传方法,提高法律服务进基层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立足基层,方便群众。着眼人民群众需求,贴近基层工作实际,做到内容通俗易懂,形式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便民利民不扰民。

   (四)各方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完善形式多样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职能作用。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全镇“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李永勋    综治中心主任

    副组长:徐英大    副镇长

                  牛晨辉    副科级干部

                  赵炎清    司法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主任由徐英大兼任。

    五、活动内容

 (一)宣传中央、省市委系列文件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以及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

 (二)开展宪法教育。组织开展“学习宪法遵法守法”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努力在全镇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的良好氛围。

 (三)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禁毒法、反恐防暴、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促进平安新密建设。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增强人民群众的反间谍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深入宣传有关投资、消费、金融、先进制造业、高成长服务业、信息化、科技创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对外开放和民生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仲裁等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突出抓好劳动、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医疗卫生、信访等领域的法治宣传,引导人们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宣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郑州市社会急救医疗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有效实施。

 (四)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相关金融法律法规,引导和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社会危害的认识,增强依法防范风险意识,提高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的能力。

 (五)反邪教知识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党和政府处理邪教问题政策的法律依据和重要意义,打击处理邪教的法律法规,普及反邪教的法律知识,揭露邪教的危害、践踏法律的丑恶罪行、反动本质和骗人伎俩,介绍依法识别抵御邪教、同邪教作斗争的知识。讲清刑法修正案(九)涉及的刑法三百条修改后的新变化和重要意义。

    六、组织形式

(一)举办法治讲座。对基层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校学生、基层群众开展专题法治讲座,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     

(二)开展集中宣传。结合实际、集中时间,在乡镇、村、广场、公园、集贸市场等,通过悬挂条幅、放置展板、发放宣传页、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三)设立服务窗口。在镇综治工作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设立法律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嫌疑解惑。

(四)开展以案说法。选择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遗产继承、非法集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邪教违法犯罪等案件,通过具体案例宣传法律、引导群众、教育干部。

(五)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充分利用公共文化场所,建设一批法治文化公园、广场、街区、长廊、橱窗等阵地。

(六)发放法律服务卡。结合便民服务、“一村一警”、“一村一法律顾问”等活动,向群众发送法律服务卡,方便群众进行法律咨询,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七、方法步骤

    活动共分三个阶段集中实施。具体区分为:

(一)工作筹划阶段。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4曰,制订活动方案,分解任务,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月5日至2月29日,按照活动方案,全面组织实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活动结束后,接受市综治办、市委防范办、市依法治市办、市国安办对我镇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2月29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我镇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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