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科室,各有关部门:
现将《西大街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4月15日
西大街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辖区空气质量,按照《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办〔2019〕11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新密办〔2018〕36号)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郑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总体格局,牢固树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双统筹、双促进”,坚守阵地,巩固成果,稳中求进,奋发有为,统筹兼顾,科学施策,不断深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等源头治理,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坚持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行政手段,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完成新密市下达的改善目标。
二、工作目标
2019年,辖区PM10平均浓度不高于97微克/立方米;PM2.5
平均浓度不高于54微克/立方米;城区优良天数达到260天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打好煤炭消费减量战役
1.强化煤炭消费总量管控
(1)严控煤炭消费总量。2019年,辖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省、郑州市、新密市规定的目标任务之内。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2)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重点削减新密市开阳特种材料建材有限公司、郑州建文特材有限公司2家非电用煤企业用煤量,逐年降低非电煤消耗占比。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3)严格控制新增燃煤项目建设。辖区内禁止新建、扩建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环评、安评、能评等手续办理,改建耗煤项目(包括所有以原煤或焦炭等煤制品为原料或燃料,进行生产加工或燃烧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新增耗煤总量。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安全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2.加强企业用煤管理
加强企业煤质内控管理。按照《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3号)要求,落实煤炭经营单位备案信息监管责任,督促落实煤炭质量管控责任,建立进销货台账、销货合同、质量报验报告专管档案,完善内控制度,按时报告经营等相关信息,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安全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3.逐步提高禁燃区标准
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完成散煤清洁替代的区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019年1月1日起,按照Ⅲ类执行,具体禁燃如下: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二)打好产业布局优化战役
4.严格环境准入要求
(1)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全市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玻璃、耐火材料、陶瓷、氧化铝、煤炭、冶炼、铸造、沥青防水卷材等高污染、高耗能“两高”行业产能。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2)严格控制涉VOCs项目建设,禁止新建家具行业以及生产或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新、改、扩建排放VOCs的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配套安装高效收集、治理设施。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5.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
分类实施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依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推进城市规划区内重点工业企业外迁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密政文〔2018〕310号)文件要求,2019年底前启动推进朝阳水河道以西、岳下路以北、荥密路以东、东柿路富民路以南区域内重污染工业企业外迁,逾期不退城的企业依法予以停产。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6.严控“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组织街道、村(社区)、网格三级力量,进行拉网式排查,实施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对被各级督导检查核查发现“散乱污”企业整改不到位的,将实行专项督办、限期整改;对出现普遍性或区域整治不到位的,依规予以追责。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三)打好运输结构调整战役
7.全面完成市场外迁
(1)制定中心城区市场外迁工作实施方案。力争2019年12月底前,嵩山大道两侧的建材、电器、五金商户全部外迁。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
(2)开展中心城区二手车交易市场外迁,2019年6月底前制定二手车交易市场外迁专项方案,力争2019年12月底完成。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
8.推广使用纯电动、氢能等新能源汽车
2019年新增、更新环卫车辆全部纯电动化,环卫车辆纯电动化达到60%以上。
责任单位:城管办
9.加快淘汰老旧车辆
加大老旧车淘汰力度,完成省、郑州市定淘汰任务。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四)打好用地结构调整战役
10.推进农业用地结构调整。
进一步优化农业用地结构,切实减少农业生产对环境的污染。2019年,完成新密市发展环城都市生态农业、营造林,提升生态廊道,新建绿地任务。
牵头单位:农工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1.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1)大力推进种植业肥药减量增效,持续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积极推广使用配方肥、有机肥和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减少农田化肥、农药使用量。改进农业施肥方式,提高机械施肥覆盖率,加强深施、沟施以及无水混施、以水带氮的施肥与灌溉技术应用,减少施肥过程导致的大气氨排放。2019年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85%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39%。
牵头单位:农工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控制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全面禁止畜禽养殖。
牵头单位:农工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2.不断增加生态环境容量
(1)大力创建森林城市。按照“以绿荫城”的理念全面提升城镇绿化、美化水平,建设城区森林和围城森林,打造城区绿色生活圈、环城森林生态防护圈、城市外围森林屏障带。
牵头单位:农工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推行城区建筑物屋顶绿化,加大城区裸土治理力度,实施植绿、硬化、铺装等降尘措施,2019年辖区绿地(含立体绿化、屋顶绿化)率达到35.7%以上,实现城市绿地内裸露土地绿化治理60%以上。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农工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五)打好柴油货车治理战役
13.加强油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黑加油站。对黑加油站点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已取缔的黑加油站点死灰复燃;对新发现的黑加油站点,发现一个,取缔一个。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14.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
(1)强化源头准入。对辖区内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全覆盖检查,建立非道路移动源管理台账清单。配合市环保局对在辖区内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车(机)型系族(含进口)年度抽检率达到80%以上。确保新销售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2)加大监管力度。严格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管理,配合市环保局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专项执法行动,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并对业主单位依法实施处罚。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工程作业机械的信息采集和编码并进行联网。依法采取限制和禁止使用等措施,促进老旧燃油工程机械淘汰。对具备条件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加装污染控制装置,控制颗粒物排放。未履行申报登记、张贴环保标识、核发号牌等环保手续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租赁和使用。建立工程机械入场前报备、使用中监督抽测、超标后处罚撤场的闭环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六)打好扬尘治理提效战役
征迁办、城管办,统筹协调各类扬尘管控、城市日常保洁、道路清扫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开展城乡结合部净化行动、提高城市清洁效果,确保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
15.推进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控精细化管理
按照《新密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控精细化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积极推行绿色施工,督促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制度。各类施工工地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八个百分百”。重点做好工地出口两侧各100米路面的“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严格落实“两个禁止”要求。
牵头单位:征迁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16.全面开展城乡结合部净化行动
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泥土道路、黄土裸露、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施工工地、违章建筑等专项整治,有效解决城乡结合部管理粗放、基础设施水平差、整体面貌差等问题。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城管办、征迁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17.强化道路扬尘污染防治。
(1)开展市区外道路扬尘专项整治。加大国省干线公路、及县乡公路清扫保洁力度,逐步提高城乡结合部、国省道机械化清扫率。2019年6月底前,完成国道省道干线公路专项治理,两侧50米范围内实现“三无、两化”(无垃圾、无杂物、无积尘,硬化或绿化),道路地面平整,积尘清扫及时,见到底色。2019年7月起,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依规进行问责。城乡结合部、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采取机械化清扫保洁的路面达到“双10”标准。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城管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2)加强主城区重点路段清扫保洁。按照“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的作业模式,加强市区环境道路卫生保洁力度。建成区所有道路必须坚持每日机械化清扫作业,实现机扫作业主次干道路段全覆盖、保洁时间无空挡。推行精细化管理,确保全天保洁不低于16小时,坚持以克论净考核制度,凡环卫管理作业达不到作业标准和要求的实施财政扣款。
牵头单位:城管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18.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
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依据省清洁城市行动标准及实施细则,广泛发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区街道办、社区、居民小区等,每周至少开展1次全城大扫除,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
牵头单位:城管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19.持续做好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1)不断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到2019年底,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93%以上。强化基层行政村和村民组秸秆禁烧联防联控责任,实施“蓝天卫士”火点全年监控,落实执行郑州市秸秆焚烧扣减辖区财力100万元/每火点的规定,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力争实现夏秋“零火点”目标。
牵头单位:农工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2)禁止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和杂草等。
牵头单位:城管办、农工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七)打好工业绿色升级战役
20.开展工业企业深度治理。
(1)根据《新密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制定重点行业最优排放标准和“一企一策”方案。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2)组织推进重点行业“一企一策”提标治理改造,加强对管理人员和工业企业负责人的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提高企业绿色发展意识,指导企业主动对标高质量发展,对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给予政策上支持,并享受管控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3)9月底,企业完成烟气超低排放示范工程治理任务并验收。10月底前,申请环保、经济优惠政策的企业完成政府部门组织的专家现场核查;通过现场核查的企业进行媒体公示,并享受环保、经济优惠政策和差别化管控政策。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21.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
(1)按照《新密市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专项执法检查,深入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工作。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2)加强餐饮行业油烟治理。建立健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和管理机制,落实街道、社区、网格三级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和监管责任,推动所有餐饮服务场所安装符合环保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转和定期清洗,禁止将油烟排入城市地下管道,禁止露天烧烤。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22.完成涉气工业企业监控全覆盖
按照《新密市涉气工业企业监控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全市涉气排放的工业企业监控系统建设安装工作,并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做到“应装必装、能装尽装”,确保“建设全覆盖、监管无遗漏”。2019年6月底前,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测的建设、联网工作(纳入深度治理专项工作的企业可延期至9月底);6月底前,完成无组织排放监测建设工作;9月底前,完成视频监控工作。对于已经安装但不符合要求、无法正常运行联网的设备,责令企业进行改造或更新。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23.实施绿色环保调度
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绿色环保调度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7〕111号),对照污染物排放水平、物料产品运输结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厂容厂貌、信用情况5大类11项指标,遴选出示范作用的绿色环保引领企业,落实错峰生产和污染天气管控豁免、绿色信贷、审批支持、资金支持、优先实施电力调度五方面政策激励,实现“谁改造谁受益,早改造早受益”,促进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24.推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2019年9月底前,配合郑州市完成对铸造、建材、碳素、砖瓦窑、棕刚玉等行业清洁生产检查,全面提升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八)打好清洁取暖推进战役
25.大力推进城区集中供暖
充分利用好现有集中供暖资源和设施,在集中供暖管网的区域,深入排查居民供暖需求,推动富裕供热能力向合理半径延伸,深挖供暖潜力,减少供暖盲区。同时,未发展集中供热而群众确有供暖需求的区域,根据当地热源条件和居民实际供暖需求,鼓励优先发展热电联产为主、地源热泵、电隔膜等清洁取暖方式为辅的供暖方式。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26.严控散煤反弹
辖区范围内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煤,依据职责强化监管,依法处罚生产、销售、经营劣质煤等行为。将散煤监管职责全面分解落实到村(社区);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以及网格员作用,及时发现和处理散煤使用反弹等问题。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九)打好秋冬污染防治攻坚战役
27.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1)加快修订应急预案。2019年9月底前,结合全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涉气企业情况,在2018年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基础上,按行业、按地域补充完善管控企业范围,细化不同时段、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排放水平的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的管控措施等,依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科学确定不同预警级别下停限产和减排措施,进一步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2)科学实施应急管控。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则,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严禁“一刀切”。应急减排措施应有效减少企业生产活动全过程的污染物排放,同行业内企业应根据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进行排序,优先管控绩效较差的企业;企业内部应优先选取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且能够快速安全减排的工艺环节;对由于生产工艺等因素无法快速实现停限产的化工等企业,应通过提高治污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也可实施便于操作的分阶段、分轮次轮流停产方案。对已达到绿色环保引领要求的企业,原则上不再纳入橙色以下应急管控。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3)强化大宗物料运输应急减排
建材、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以及城市物流配送企业,制定错峰运输方案,纳入当地应急管控清单,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柴油货车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的国五及以上车辆除外)。重点企业和单位在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保留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秋冬季期间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并保留至次年4月底。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28.实施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
实施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2019年10月底前,按照《新密市2019年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重点对辖区铸造、建材、医药(农药)等行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对符合错峰生产豁免条件的,原则上免于错峰,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未按期完成2019年大气污染治理改造任务的,采取最严级别错峰生产措施。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提高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情况,制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企业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安全生产措施,于10月底前,制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并在媒体公示,报相关部门备案。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29.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严格落实城市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
牵头单位:安全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十)打好生态环境建设能力提升战役
30.完善更新2018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2019年6月底前,完成2018年源清单调查工作,建立污染源数据库。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分包科室、各二三级网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针对各自承担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工作任务明确到人,做到污染有人抓,问题有人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加强执法监管
各级各部门要持续加强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重管、重罚、重处”,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各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强与检察、审判部门的协作,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环境攻坚办加强相关任务的督查督导,对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对未完成工作任务、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严格考核奖惩
建立以空气质量提升为核心、任务计划完成为重点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综合运用通报排名、财政处罚、追责问责等多种手段,严格落实大气环境管理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坚持目标导向、质量导向和问题导向,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省、郑州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同时,将考核、评估结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服务指导
认真落实中央、省、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增强服务意识,坚决防止“一刀切”,积极帮助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和应急减排方案,特别是对中小企业和产业集群,坚决杜绝一律关停、停而不治等现象。加强规划整合,选典型、立标杆,推广绿色转型发展经验。对纳入城市建成区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范围的重点项目,在财政、税收、资金、土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五)注重宣传引导。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进一步加强与主要媒体及新媒体的沟通,充分发挥环保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新媒体的作用,加大对新政策、新举措、新成效的信息发布、宣传报道的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接受公众监督。设立“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专栏,积极宣传街道采取的主要措施,尤其做好企业错峰生产、污染天气管控、餐饮油烟治理等与公众社会密切相关措施的解读,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