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3871276/2019-00005
  • 新密市西大街街道办事处
  • 通知
  • 2019-07-10
  • 2019-07-10
  • 通知
  • 新西办文〔2019〕85号
关于印发《西大街街道“防风险除隐患 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生产经营单位、各村(社区)、各科室(站所):

现将《西大街街道“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7月10日

西大街街道“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3・21”江苏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储罐爆炸事故和“3・22”湖南常长高速大巴车起火燃烧事故惨痛教训,巩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成果,深化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第11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期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新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密市“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安〔2019〕10号)要求,经办事处研究,决定即日起到2019年10月,在辖区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以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为目标,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抓手,深刻吸取省内外各类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责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行“四个一律”,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通过严密的安全监管、严格的执法检查、严厉的安全处罚,切实推动风险自识、隐患自治、平安自保,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意识提升,为国家中心城市新密次中心建设、第11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加强攻坚行动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攻坚行动”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经研究,成立西大街街道“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冠鹏   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马晓弈   党工委副书记

              杨志辉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李国民   办事处副主任

              牛水玲   办事处副主任

              李松辰   办事处副主任

              许建伟   办事处副主任

              赵晓玲   办事处副主任

              雷惠平   办事处副主任

              朱治彬   副科级干部

             孙俊超   副科级干部

             郝海东   副科级干部

成  员:各村(社区)支书、主任,各科室(站所)长、市直派驻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孙俊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督查等工作。

三、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政策法规,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

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控、加大日常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力度,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切实推动风险自识、隐患自治、平安自保,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意识提升,确保安全。

(二)网格化管理责任。依据《新密市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规定,网格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网格管理职责,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充分发挥网格管理效能,实现安全监管“无盲点、全覆盖”。

(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依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责任制,办事处各行业领域分管领导和行业领域监管科室,负责所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对风险因素、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

(四)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依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落实村(社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对所在地生产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上报职责。

四、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

(一)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城市燃气、国土资源及地质灾害防治安全

监管科室(站所):征迁安置办公室

(二)道路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电力、油气长输管线、工贸企业安全

监管科室(站所):经济发展办公室

(三)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

监管科室(站所):安全管理办公室

(四)消防、民爆物品安全

监管科室(站所):纪检综治信访办公室

(五)敬老院及养老场所等养老机构安全

监管科室(站所):民政所

(六)学校及校车安全、旅游景区安全

监管科室(站所):劳动保障所

(七)农村水塘、森林防火及汛期安全

监管科室(站所):农业工作办公室

(八)煤矿安全

监管站所(站所):驻煤矿监管站、驻矿干部

(九)食品药品安全

监管科室(站所):西大街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五、“攻坚行动”范围和重点

从严从细组织实施风险辨识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全面防范各类安全风险,持续对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危险场所、所有从业岗位开展全覆盖式排查。重点对存在风险隐患较多的、事故易发多发的、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社会影响的行业、领域、场所开展排查整治,主要包括: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

1.对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逐个进行审查,未达到准入标准的一律不予审批;

2.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逐个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动火、车辆出入、检维修等作业环节和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情况;

4.《新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完成情况,逐项对表交账;

5.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6.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情况;

7.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8.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评价、辨识、备案、监控情况;

9.涉及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

10.化工企业泄漏管理排查落实情况;

1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自动化控制功能性符合规定情况,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

(二)煤矿领域

1.“五假五超”组织生产情况;

2.主要生产安全系统运行情况;

3.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4.重大灾害治理情况;

5.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6.违法违规生产建设情况;

7.建设项目按规定组织施工情况;

8.汛期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三)非煤矿山领域

继续严格落实停工停产整顿各项措施。

(四)道路交通运输领域

1.“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安全管理以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2.桥梁隧道、急弯陡坡、大长下坡、铁路道口等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安全隐患治理情况;

3.国省道、产业集聚区、厂区外道路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经常聚集或拥堵路段区域、与普通车辆混杂聚集、有易燃易爆风险等路段区域安全隐患排查,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情况;

4.严查运输车辆超速、超限和超载,货车非法改装、运营情况;

5.严查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违规违法行为;

6.桥隧以及团雾、极端天气条件下的交通安全管控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五)住房城乡建设领域

1.未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涉及改动承重柱、梁、墙的装饰装修工程;

2.私搭乱建的建筑与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工程;

3.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4.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供热、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以及城镇危旧房屋使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

5.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动火审批管理情况,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宿舍明火取暖等排查情况;

6.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7.地下暗挖工程、地下管网施工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

8.农村自建房及窑洞建房等安全监管情况。

(六)消防领域

1.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商场市场、批发市场、人员仓储混合居住等“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冷冻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和校外培训机构等13类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情况;

3.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一律重新进行整治。

(七)人员密集场所和旅游景点

1.旅游景点、宗教活动场所、文体活动场所建立人流量监测预警机制情况;

2.车站、大型城市综合体、商贸流通和服务企业、旅游景点、医院、学校、养老院、宗教活动场所、文体娱乐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

3.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制定安保方案和预案情况;

4.暑期、汛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暴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和各类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情况;

5.高风险旅游项目、玻璃栈桥类项目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6.商贸流通和服务企业、占道经营场所防火、防人员踩踏、燃气液化气使用安全和交通安全情况。

(八)冶金等工贸领域

1.扎实开展涉氨制冷、涉爆粉尘、煤气生产储运、有限空间作业、高温熔融金属冶炼等企业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

2.动火、抽堵盲板等高危作业以及检维修和外委施工队伍管理情况;

3.涉爆粉尘企业的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扫等安全情况。

(九)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防治

1.强化重点区域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做好应急值守、会商研判、指挥调度等工作,全力防范灾害发生;

2.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威胁区域以及棚户低洼区、蓄滞洪区等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安置方案,紧急情况下及时组织人员撤离;

3.加强对洪涝、干旱易发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防范措施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置;

4.落实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和抢险救援队伍,保障应急抢险救援救灾需要;

5.加大防洪防旱、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市排涝等工程和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力度,提升自然灾害防御能力;

6.开展河道、水渠、水库、坑塘等水域水情普查,建立健全危险水域安全管控机制,做好汛期防溺水工作。

职业健康、水利工程、农村“气代煤”、“电代煤”等行业领域的监管,也要根据“攻坚行动”要求全面抓好落实。

六、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此次“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7月上旬):

各生产经营单位、各村(社区)、各行业领域监管科室要分别制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对本企业单位、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广泛进行动员。

(二)集中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阶段(2019年7月至2019年10月):

1.各生产经营单位、各村(社区)、各行业领域监管科室(站所)、各网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开展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开展集中检查,主要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与实际执行是否存在“两张皮”问题、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重点打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双重预防体系“不落地”、现场管理混乱、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问题。

2.各村(社区)、各行业领域监管科室(站所)、各网格对“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隐患,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及时进行整改。

3. 在整个“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期间,办事处“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辖区各级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导督查;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组每周将开展一次督促检查,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督查组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推动“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4. 在整个“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期间,依据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对开展“攻坚行动”工作不力的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10月中旬至10月底):

1. 各生产经营单位、各村(社区)、各行业领域监管科室(站所)、各网格对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2.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建立档案,限期整改到位。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当前特殊时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防控的极端重要政治意义,深刻汲取省内外事故惨痛教训,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加强“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务实戒虚,带头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问责,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二)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各行业领域监管科室(站所)、各村(社区)要认真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按照监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各生产经营单位、各行业领域监管科室(站所)、各村(社区)、各网格要根据职责,建立涵盖本企业、本行业、本网格、本地区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八查八看”的要求,对包括生产作业环境、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所有岗位、所有风险管控措施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牢牢抓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这个关键点,企业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一线员工进行随机考试,对不知道其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不落实安全责任的,一律按照重大隐患对待;要以铁的手腕严格执法、形成震慑,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重大隐患一律挂牌督办,督促企业立行立改,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企业,坚决停产整改,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四)加强综合惩戒惩治。加大警示约谈、上限处罚、公开曝光力度,绝不姑息迁就、手下留情、心慈手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强化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提高企业违法成本。执法人员因执法检查不严格、不认真,或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依法采取相应执法措施、降低执法标准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办事处协助、配合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在“攻坚行动”中发现的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五)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要把“攻坚行动”推进与“四大攻坚行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结合起来,与年度执法计划的落实对接起来,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各项专项整治和综合整治以及年度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一起来,统筹抓好工作落实。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检查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并上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六)严格安全责任追究。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隐患按照严重程度、整改情况追究相关企业及责任人的责任。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因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事故原因和性质,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对责任不落实、监督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改力度不大的单位及责任人,要采取警示约谈、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等措施;凡是符合“一票否决”情形的,严格实施“一票否决”。

(七)做好信息统计报送。一是2019年7月15日前,各生产经营单位、各行业领域监管科室(站所)、各村(社区)要将本次“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报办事处安全办公室存档。二是在整个“攻坚行动”期间,各生产经营单位、各行业领域监管科室(站所)、各村(社区)每周四(遇节假日顺延)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办事处安全办公室,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办事处将定期向市安委会办公室上报辖区“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并进行通报。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