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机关各部门:
为加强森林防灭火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全乡镇联审联批机制,确保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有序开展,《白寨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3月27日
白寨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郑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郑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新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结合我镇防火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郑州市决策部署及新密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专群结合、军地联动,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主要任务
1、组织灭火行动
根据火情、地形、地势和队伍、物资准备情况,制定扑火方 案,组织扑火队伍开展森林火灾扑救,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2、转移安置人员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人员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3、保护重要目标:保护民生和重要目标等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4、转移重要物资: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5、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社会秩序稳定。
三、指挥体系及职责
1、白寨镇防火指挥部成员:
组 长:宋建敏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王 蕾 党委副书记
屈建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郭松军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梁会娟 党委委员、副镇长
牛晨辉 副科级干部、工会主席
徐志强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冯晓雨 党委委员
冯占韬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马 啸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张巧锋 纪委副书记、监察办副主任
岳柳君 财政所所长
张松涛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陈俊涛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高庆伟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根永 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
赵春玲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
王延辉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各村支部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梁会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冯占韬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职责
2.1日常职责:
(1)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2)贯彻执行镇主要领导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
(3)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4)加强值班值守。防火办设于应急办,电话号码为69911001
2.2应急处置职责:
(1)火场指挥组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新密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2)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指挥部新闻发布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统一发布火情信息,对扑火救灾的情况进行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
(3)治安保卫组职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次序;负责灾区首脑机关、
(4)财务管理组职责:筹集、统一管理救灾经费,负责提出并经党委、政府批准后向上级政府申请救灾经费;负责灾区群众的财物管理。
四、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1、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进山作业、游玩有关规定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山场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各村要采取张贴公告、书写标语、召开户主会、印发倡议书、微信群等形式,各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认真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各村要利用“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制订好的村规民约,提倡禁止燃放烟花鞭炮,特别是春节、清明期间禁止携炮上山从事祭祀活动,进一步明确带火源进山、野外违章用火的处罚规定,加强火源管制。
3、落实村两委干部和护林员“五包、五清”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并作好巡山记录,对自己所管辖的`山场要实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和巡山执勤。村两委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责任
五、应急处置
森林火灾发生后,按新密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1、扑救火灾
森林火灾发生后,由火灾发生地乡镇、村、组负责火情早期处置,根据火势发展,镇森防指立即组织森林消防救援大队、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必要时组织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动员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火灾扑救工作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各扑火力量服从前方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路线、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深沟窄谷等不利地形不打火,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2、转移安置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在建筑工地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证转移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有必要的医疗救治。
3、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医疗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保护重要目标
当林区和靠近林缘的重要民用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重大危险源和自然保护区等高保护价值森林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威胁保护目标安全。
5、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受森林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及传播谣言、阻碍救援等违法犯罪行为。
6、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等情况。新闻单位到火灾现场采访需征得前方指挥部的批准,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森防指要加强对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的管理和舆情分析,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
7、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明火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前线指挥部组织检查验收,确认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8、应急处置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市森防办提出建议,按启动响应的相应权限终止响应,并通知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9、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新密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省、郑州市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治、抚恤、褒扬。
后期处置
1、火场看守
森林火灾明火被扑灭后,由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村保留不少于总扑火力量10%的人员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36小时,防止死灰复燃。
2、火灾评估
森防办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各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过火面积、受害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组织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3、约谈整改
对因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地方,森防指要及时约谈相关乡镇政府、村有关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4、工作总结
森防指要及时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森防指要向市政府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5、表彰与责任追究
根据国家、省、郑州市有关规定,对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在扑火工作中牺牲的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应急保障
1、制度保障
1.1、工作会商制度
(1)火情会商制度。森防办负责组织应急、林业、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和机构,适时开展会商,为扑火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扑火方案会商制度。森防办负责组织应急、林业、救援等部门和机构人员以及扑火专家,分析会商扑救方案,为扑火指挥提供技术保障。
(3)重大决策会商制度。森防指指挥长、副指挥长组织有关成员,对重大问题进行会商决策,统一调度指挥。
1.2、信息共享制度
森防指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发布、共享相关政策、会商结果、工作动态信息。应急响应期间,前方指挥部成员单位共享实时火情和相关基础数据信息,包括火灾预警监测、早期处理、应急救援、交通管控、火场气象、森林分布、物资保障、立地条件等信息。
1.3、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度
(1)工作责任制。镇政府、村负责人承担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责任,做到组织机构、防火责任、基础设施、工作经费、火灾处置“五到位”。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林区经营单位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
(2)督导监督机制。森防指对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全面指导;森防指成员在履行自身防灭火职责的同时,按分工对各村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森防指对成员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物资储备、值班值守等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3)工作自查检查制度。森防指组织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各村开展自查,森防指或者主管部门开展核查。
1.4、森林火灾核查统计报送制度
森防办建立森林火灾核查统计报送制度,统计森林火灾发生的基本情况、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情况
1.5、森林防灭火值班制度
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森防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市森防办领导带班,出现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时由市森防指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了解掌握火情、人员伤亡、扑救进展等情况。
2、队伍保障
2.1、队伍组成
发生森林火灾时,各乡镇政府、村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市森林消防大队、应急救援中心是森林火灾应急救援的骨干和主力,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处置与救援的辅助力量。
2.2、力量调度
(1)下达指令。各牵头部门协调联系救援力量,森防办统一下达书面调度指令(见附件10《请求应急救援力量增援函》、附件11《应急救援力量调度指令》),火情紧急时可先通过电话指挥调度,随后补发书面指令。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火情信息通报主要救援力量。
(2)快速出动。救援力量接到森防办调度指令后,要立即紧急集结动员,快速做好准备,并将集结情况(包括指挥员、人员、装备、行程路线等信息)报告森防办,并按指令立即赶赴救援现场或指定地点。
(3)预置备勤。森防指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及时调整救援力量部署,下达预备指令,预置备用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3、资金和装备物资保障
3.1、防灭火资金保障
政府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政策规定安排森林防灭火经费,统筹用于森防指建设、森防办日常工作、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培训、森林火灾应急演练,以及购置储备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救灾物资和森林防灭火补助。
3.2、应急装备保障
森防指根据本地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加强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配备火场指挥通讯、火情侦察、扑火救援、人员防护、火灾调查评估等装备器材。(见附件12)。
3.3、救灾物资保障
市级救灾物资包括二号工具、水泵、运兵车、风力灭火机、消防水罐车等,储备在救灾物资仓库。物资动态管理。因灾情等消耗,及时更新补充。
救灾物资调用条件。森林火灾发生后,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村要先使用本级救灾储备物资,在本级储备物资不能满足救灾需要时,可申请使用新密市、郑州市、省级救灾储备物资。申请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应逐级上报,发生重大、特别大森林火灾时可越级上报。
应急食品、药品及其他后勤物资、生活物品等,由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村统一组织协调、提供保障。
3.4通信信息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后,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保证通信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利用广播、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群众撤离信息,配合应急救援行动。规划部门负责提供火场区域及周围地形、地貌、社区分布、道路、资源等地理信息,为救援决策提供支持。
3.5交通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输送方式为主。在特殊情况下,由森防指协商交通运输部门下达输送任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障抢险人员、转移群众、扑火救援物资运输。
3.6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灾区疾病防治工作开展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现场实施医疗救护,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必要时,组织、协调现场急救和转诊救治。
3.7治安防护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林区纵火、破坏森林火灾救援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行为,保障火灾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七、预案培训演练
1、预案编制、修订
本预案由应急办负责管理,组织预案评估,并适时修改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或者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森防指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4)在森林火灾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5)其他需要修订应急预案的情况。
2、预案备案
本预案须经政府研究同意并发布,由应急办备案,并抄送林业部门。
3、预案培训
森防指统一组织预案培训。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每年森林防火紧要期前至少培训一次。科学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增强针对性,提升各级各村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预案演练
(1)森防指建立应急演练制度,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各级专业和综合性救援队伍要根据本地森林火灾风险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3)乡镇、林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5、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