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466/2022-00144
  • 新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越冬蚊蝇集中防制活动
  • 2022-03-15
  • 2022-03-15
  • 通知
  • 新密卫〔2022〕11号
新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越冬蚊蝇集中防制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控制鼠、蚊、蝇等虫害大量繁殖和孳生,根据《新密市2022年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方案》要求,利用惊蛰前后越冬蚊蝇即将活动的时机,在全市医疗机构积极开展越冬蚊蝇集中防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此项防制活动,有效预防和控制越冬蚊蝇的扩散,确保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降低蚊蝇密度,为夏季蚊蝇防制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各医疗机构门口、庭院、办公楼道、仓库、杂物间、卫生间、垃圾暂存处、窨井、下水道和平时掌握蚊蝇孳生活动的其他部位等。

三、工作任务

(一)调查准备阶段(3月13日之前)

1.宣传发动工作。各医疗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开展宣传动员,组织培训,落实经费,准备药物器械。并将宣传、培训、经费和药械采购情况报市爱国卫生科。

2.调查摸底工作。要根据蚊蝇越冬形态的特点,确定越冬蚊蝇防制的重点部位,主要是小型积水容器、垃圾房(箱)、卫生间、地下室(车库)以及室外公共环境的涵洞、窨井、下水道、废弃的矿井等蚊蝇藏匿的场所。

(二)集中防制阶段(3月14日—22日)

1.清除孳生地。各医疗机构要根据越冬蚊蝇孳生特点,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上述重点场所开展越冬蚊蝇孳生地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清除积存垃圾和腐败物,清理垃圾容器边角,搞好厕所卫生,消灭卫生死角,翻盆倒罐清积水,修缮和增设防蚊蝇设施。

2.药物消杀。各医疗机构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场所实际情况采用合理的消杀方法。地下室可采用烟熏,根据容积每5-10米燃放一个烟熏剂;室内蚊、蝇成虫可使用各类气雾杀虫剂杀灭;废弃的下水道、窨井等可采用烟雾机进行熏杀。

3.完善防制设施。按照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操作规程要求,及时修缮、完善和增设防蚊蝇设施。

(三)集中考评阶段(3月23日-4月1日)

1.各医疗机构主管领导要进行评估验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于4月1日前将越冬蚊蝇防制工作统计表(附件1、2)和总结材料报卫健委爱国卫生科(xmagwsk@163.com)。

2.市卫健委将于3月底前组织对各医疗机构进行抽查验收,验收结果列入第一季度爱国卫生工作评比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医疗机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把环境卫生整治、消灭蚊蝇孳生场所和消杀越冬蚊蝇工作任务分解到位、经费拨付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指导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工作实效。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大越冬蚊蝇知识的宣传,重点宣传防制蚊蝇必要性、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群众自觉参与越冬蚊蝇防制活动。

(三)科学消杀、注重实效。要结合辖区特点和虫害情况,根据越冬蚊蝇孳生和栖息场所的不同特点,针对性采取杀灭措施。药物配比严格按照药物使用说明配制,具体施工要求按照技术操作规范进行,重点消杀区域不留死角,确保灭效。施药时要注意用药安全,做好个人防护,严防中毒事件发生。尤其针对下水道、雨污水窨井等特殊部位在使用烟熏和烟雾机熏杀时,防止沼气等可燃气体爆燃事故的发生。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产品。

(四)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本辖区越冬蚊蝇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和检查,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市卫健委将组织人员对全市越冬蚊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成效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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