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市直各站所,各社会单位:
近年来,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居民小区普遍建成了微型消防站,在基层火灾防控和初期火灾扑救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仍存在“人员流动大、管理不规范、制度不落实、装备配置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提升微型消防站能力建设,纵深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办事处制定了《西大街街道微型消防站提质强能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23年7月3日
西大街街道微型消防站提质强能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微型消防站规范管理、提升微型消防站救援能力,着力解决微型消防站“标准不统一、管理不规范、履职不专业”的问题,整体提升社会消防治理水平,全面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根据市消委会《微型消防站提质强能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和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通过全面排查督建、达标创建、提升打造,全力推动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再提高、日常管理再规范、履职能力再增强,更好发挥微型消防站“灭火、救人第一支力量”的职能作用及基层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的行业、区域优势,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预防和抗御火灾的能力,防范“小火亡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
二、建设标准
所有具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和各类农商贸市场均应依托物业、保安、巡防等力量建设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见附件2)。辖区重点单位按照建设标准(见附件1)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须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的社会单位和居民小区名单(见附件3)。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达标创建。各社会单位、居民小区要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对照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结合实际,明确人员组成和岗位职责,配备相应消防装备、器材,坚持“一队多能”,建立完善值班备勤、训练演练及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工作机制,制定灭火处置预案,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不断提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
(二)组织培训比武。要突出岗位培训,微型消防站站长、消防控制室操作员、战斗员等分岗位要开展针对性培训;要增强专项技能,居民小区微型消防站重点开展破拆防盗门、铁栅栏等实施被困人员解救的作业训练,其他单位微型消防站针对本场所业态特点开展相应灭火和疏散演练,增强“三知四会”应急处置能力;
(三)实施统一调度。辖区各微型消防站纳入消防调度指挥体系,经常性开展远程拉动演练,检验微型消防站应急处置能力,指导微型消防站科学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和救援疏散人员。各微型消防站要规范应急响应程序,设立火警专用电话,确保火警电话随时畅通,至少设立2个以上(含)值班小组(每组不少于3人),实行全天候轮岗轮值,确保发生火灾,能够“1分钟出动、3分钟处置火情并实施救人”;当火情扩大时,在国家消防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前,微型消防站应承担现场警戒、控制火势蔓延、疏散人员、上报信息等工作,并与消防指挥中心保持通信联络。
四、工作步骤
7月31前,各社会单位和居民小区要按照标准,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
8月份,市消安委将牵头组织开展微型消防站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微型消防站是基层火灾防控的第一道防线,是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和“灭早、灭小、灭初期”、防范“小火亡人”、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现实需要。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认清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督导力度,提高工作标准,采取有力举措,确保建设任务高效推进。
(二)创新作为,健全机制。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强化远程管理,推动实现微型消防站值班、调度情况在消防指挥中心可视化,提升微型消防站智能化、现代化建设水平;要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保障、激励机制,对在初期火灾扑救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微型消防站或队员,培育先进典型;要推动建立区域联建联防机制,通过相邻多个单位微型消防站联防联建,有效解决单个微型消防站战斗力弱、部分单位工作人员不足、值班值守不到位等问题。
(三)督导考核,压实责任。办事处将加大督导检查考核力度,定期通报、讲评建设情况,建立落实量化评比和考评机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指导各社会单位和居民小区,按照要求尽快落实任务。7月25日前,把“居民小区微型消防站备案表”和“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备案表”加盖公章后报西大街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9898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