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立定点医疗机构: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不断提升我市医疗服务水平,根据省、郑州市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调整修订“电子纤维胃、十二指肠镜检查”等6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件),现予下发。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各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更新院医药信息系统和相关管理数据,做好各项衔接工作。在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市医保局。
附件:新密市调整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2021年第三批)
新密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