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3879374/2024-00021
  • 新密市青屏街街道办事处
  • 通知
  • 2020-01-08
  • 2020-01-08
  • 通知
  • 青政文〔2020〕3号
  • 2020-01-08
青屏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青屏街街道2020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巩固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成果,按照《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及《新密市2020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全面落实省、郑州市、新密市全面禁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2020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按照“政府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原则,在禁放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引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杜绝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生。

      二、禁放时间及范围

   (一)禁放时间: 2020年1月10日起,全年禁放。

   (二)禁放区域范围:青屏街街道全辖区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顺利实施,青屏街街道成立“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翟文辉任组长,副主任闫朝锋,副科级干部、司法所所长李红斌,青屏街派出所所长袁伟东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各社区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负责“禁放”工作的组织,督导“禁放”工作的实施。

四、分工及职责

   (一)负责对辖区烟花爆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对辖区内“违禁”案件进行查处;做好春节期间的禁放管控工作。

    责任单位:青屏街派出所

   (二)做好辖区内“禁放”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各社区

   (三)组织排查辖区非法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责任单位:安全应急管理办公室、各社区

   (四)负责在建楼盘烟花爆竹禁放的教育和监督工作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各社区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

     1.制定详细宣传计划。各社区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禁放工作宣传计划,确保辖区内不留死角。一是要在辖区的重点部位、沿街门店、居民楼院和物业小区门口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横幅,利用辖区宣传栏、LED电子屏进行广泛现传。其中横幅不少于10条,宣传栏不得少于10块,宣传页不得少于500。二是各社区要在居民楼院、物业小区各开辟一个禁放工作宣传专栏,张贴不少于一张的《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新密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或《新密市公安局对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进行奖励的通告》。

     2.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社区要积极做好本区域内禁放宣传工作,从即日开始要持续不断进行宣传,掀起禁放宣传高潮。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灯箱、电子屏、及居民小组微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禁放宣传活动。一是在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禁放宣传站,充分利用展板展示、发放宣传页、设置咨询台、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集中宣传使全社会形成一个强烈的禁放氛围。二是在汽车客运西站以及商场市场、银行的LED电子显示屏上连续不断播放禁放宣传口号字幕。

   (二)层层落实责任

各社区要与辖区重点单位、沿街门店、宾馆、酒店、饭店、商场市场、居民楼院签订禁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辖区单位和小区物业要积极履行禁放职责,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后,要及时制止、劝阻燃放、多方取证、上报公安机关,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三)重点时段执勤

一是2020年1月24日1时至1月25日凌展1时、1月25日早上6时至8时、2月8日19时至2月9日凌晨1时为重点控制时间,各社区要佩戴禁放监督员红袖标,分工包片,定人、定岗、定责,对大街小巷、居民楼院进行控制,保证每栋居民楼、每个重点部位都有执勤人员死看硬守。二是春节期间要延长巡逻时间,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控制,及时发现、劝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依法严厉打击

一是青屏街派出所,要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进行顶格处罚,起到震慑作用。二是要加强流动摊贩和店外经营行为的查处。三是各社区要对辖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负责,凡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街道办将对社区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社区、机关各部门、办直各单位务必高重视,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要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加强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

  (三)严格责任追究。为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要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迟缓、群众举报频繁、媒体曝光集中、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社区进行通报批评。

  (四)及时上报信息。春节期间禁放工作总结于2020年2月6日前上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各社区对辖区内违反禁放典型案例要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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