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714/2019-00195
  • 新密市刘寨镇人民政府
  • 卫生面貌整治提升
  • 2019-04-12
  • 2019-04-12
  • 通知
  • 刘政〔2019〕 33号
刘寨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企事业单位开展环境卫生面貌整治提升的通知

各村辖区内工矿企业,驻刘寨镇各企事业单位:

为扎实推进全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结合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有关精神要求,决定在全镇企事业单位开展单位环境卫生面貌提升行动,按照村企联动、全民行动的原则,动员全镇企事业单位积极行动,扎实提升本单位环境卫生面貌,助推全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企单位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提升主要内容

(一)非煤企业及事业单位内部

1、地面硬化、绿化,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积尘、黄土裸露。绿化带及院内的花坛经常维护,无缺株、死株、死枝现象。院内要有一定绿化面积,总体绿化覆盖率不能低于35%,所有道路两侧全部绿化,内部无撂荒或闲置土地,有条件的要积极争创花园式单位。

2、厂房、办公房干净整洁,院内及屋顶保持整洁,产品原料入库,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不无组织排放;场区内有禁烟标志,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安装健康教育专栏,定期更换。

3厂区内外所有厕所均设为水冲式,厕所管理有专人负责,有卫生保洁制度,厕所内外设施齐全完好,日常保洁到位,指示牌规范,有防蚊蝇设施,无蚊蝇,无异味。

4、有环卫人员、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按相关要求处理到位产生的生活垃圾由自己或与所在村结合,统一收集,集中转运,运送至镇垃圾中转站或市生活垃圾处理厂。

(二)非煤企业及事业单位外部

1、办公房、围墙外立面进行美化整治。原则上外立面统一涂白粉刷彩绘围墙,与所在村村庄立面保持一致;并定期冲刷清洗。

2、外围禁止乱倒垃圾、乱扔杂物,空闲地带植树绿化,保持干净整洁。

3、企业进出厂道路必须硬化,与主路相连,防止货车带泥上路。不易硬化的两侧进行绿化,见缝插绿,应绿尽绿,环境优美。

4、企业负责对场内货物及散装进出车辆实施加盖篷布,进出场道路厂区外200米范围道路必须一天两扫,每天保证三次洒水降尘,确保无扬尘污染现象。

(三)煤矿企业(含煤加工销售企业)

以彻底改变煤矿黑、脏、乱、差的环境状况为目标,主要做好以下七点:

1、配备一台洒水车,对院内、院外及运输通道不间断洒水降尘。

2、硬化进出场道路,特别是运煤通道,禁止出现坑坑洼洼,乱抛乱洒,要定期对运煤通道进行冲洗、清刷,确保干净整洁。

3、绿化煤矿周边,清理煤矿周边,确保外围“一眼净”

4、煤场全封闭,配置喷淋设施冲刷出入车辆。

5、取缔煤矿周边及煤矿生产区、生活区内部所有旱厕。

6、涂白粉刷围墙和建筑物外立面,定期冲刷清洗。

7、配备环卫人员、垃圾收集设施,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按相关要求处理到位

二、整治提升办法及责任主体

单位环境卫生实行“企业投入、村企共建”的工作机制。根据企业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量大小,足额配备环卫人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确保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杂草杂物清理等制度落实到位各企单位所属村为此次环境卫生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实施,分管、协调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督促进度

三、整治提升时间节点及要求

此次环境卫生面貌提升活动时间从4月15日至10月31日7月份,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对各单位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促观摩,11月初进行观摩验收。对行动快、效果好的单位颁发卫生红旗,行动慢、效果差的单位颁发卫生黑旗,并在全镇进行通报曝光。经过镇、村、企事业单位共同努力,实现企事业单位及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确保企事业单位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优美。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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