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714/2020-00022
  • 新密市刘寨镇人民政府
  • 防汛抗旱
  • 2020-05-19
  • 2020-05-19
  • 通知
  • 刘政〔2020〕81号
刘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刘寨镇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经济持续平稳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意义重大。各村、镇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从全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落实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抓紧做好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努力夺取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现将《刘寨镇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刘寨镇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2020519

 


刘寨镇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新密市位于豫西丘陵向豫东平原和南北干湿气候的两个过渡地带,降雨受季风影响,时空分布不均,年际变幅较大,年降雨量的70%集中在汛期,加上台风登陆的不可预见性和我市岭高、坡陡、植被差、产流快的地理特点,每遇暴雨,山洪暴发快,预见期短,周旋余地小,防御难度很大。汛期过后降雨稀少,旱灾又频繁发生防汛抗旱形势一直以来都很严峻。

2020防汛抗旱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把握“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和“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因地制宜”的抗旱工作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政府社会协同,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确保在在规定防洪标准内主要河道堤防不决口,水库不垮坝,主要交通干线正常运行,工矿企业正常生产,及时、有序、有效地应对超标准洪水,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拦蓄作用,优化水资源配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群众生活用水安全,努力夺取粮食丰收,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全力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发展。

(一)水库防汛:农业服务中心对河湖及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负总责今年水库防汛的工作目标是: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确保防洪重点中型水库不跨坝,确保小型水库设计标准内洪水不跨坝,确保水库下游地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充分发挥水库防洪减灾与兴利综合效益。小型水库要认真落实《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1号),加强水情预测预报强化水库调度运用制定水库应急预案措施规范“三个责任人”履职标准落实抢险队伍和抢险料物,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工作。小型水库虽然全部完成了除险加固,但由于近几年一直干旱,没有经历大洪水考验,汛期必须有专人看管,落实通信、预警措施,并制定发生险情时及时抢护和安全转移群众的预案,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有水库防汛任务的要认真排查并消除各类隐患,针对隐患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措施。同时要淤地坝、坑塘(塘坝)纳入镇村防汛管理体系,落实责任人和各项防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二)河道防汛:双洎河流经我镇,是我的主要防洪河道。今年河道防汛总的任务是: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确保河道安全,遇超标准洪水全力抢险,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河道上现有的桥涵,大部分不能满足防洪要求,每年都是防洪重点另外还有跨河公路,穿堤路面大部分低于堤顶高程,一遇超标洪水极易造成河水倒流,继而危及堤防及两岸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新密市要求河道防汛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治理。要迅速抓好以下几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十四、四十一条之规定,615前要抓紧修复险工险段,拆除违章建筑,清除全部障碍;2针对每个豁口和无堤河段,现场备好备足防汛料物;3发生超标准洪水时,要在第一时间转移群众,在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奋力抢险。4河滩内厂矿、工商户在汛期要组织搬迁撤离。

(三)区防汛:村镇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区防汛负总责。按照镇防洪规划的要求,制订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的调度方案,镇区防汛工作方案和防洪应急预案。由于区地形复杂,人口密集,有些泄洪沟道被弃土充填和建筑物拦截,区建设过去没有很好地把防洪因素纳入建设中,有的甚至填沟平河,以牺牲防洪排水能力为代价搞建设;有的泄洪涵洞断面偏小,泄水速度慢,一遇暴雨就易导致大的积水点,甚至造成道路断行这些将直接影响区安全行洪。村镇管理办公室与镇区相连的几个村要在大汛来临之前对整个镇区及镇区周边所有阻洪沟道汛险建筑物和预警器材、抢险物资设备再进行一次排查和维护,逐处制定应急保安措施和设立警示标志,保证在标准内洪水不成灾,遇超标准洪水有安排。低洼区域积水采取提、排措施,确保能源、交通、商贸市场等重要设施正常运行。电业、通信部门要对镇的供电、通讯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镇村两级防汛指挥机构以及重点水库、主要防洪河段的用电需要和通讯畅通。

(四)崖头、煤矿沉陷区防汛:新型社区的建成,不少村加大了搬迁力度,取得了很大成效,但还有不少群众因种种原因仍然居住在危房内,汛期雨水增多,险情随时有可能发生。村、各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要认真排查摸底,掌握情况,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汛前做好工作,必须使危房户搬迁或临时搬迁,脱离险区,确保安全。

(五)洪灾害防御:防御洪灾害工作也是每年防汛工作的重点。我沟道纵横,土薄石厚,降雨产生径流快,洪水来势凶猛,极易成灾。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和指导,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洪灾害防御工作。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把防御洪层层落实到村、组、户;及时修订防御预案,提预案的可操作性。按照预案落实各项措施,明确预警标准、危险区范围、人员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居住在高崖头下和沟道内的住户,采取多种方式加强防洪教育,提高水患意识,并进行必要的演练,提高群众的防灾和主动避灾意识。崖头滑坡、房屋倒塌往往是造成群死群伤、整户死亡的不安因素。因此各、各部门一定要高度警惕,高度重视,对易发生滑坡、崩塌的山、高崖头,要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完成削坡或搬迁任务,加强检查和监测确保山体附近的学校、企业、住户的安全。

(六)交通防汛:各村及村镇管理办公室汛前要组织力量对桥涵、路基、站场及山坡地段进行检查,影响安全的要抓紧维修处理对危桥要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落实限行措施,并将防汛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要坚持有汛情时昼夜巡查、随时监测和报告情况,保证设计标准洪水内正常运行。超标准洪水要制定迂回通行方案和应急抢修措施。并按照防汛要求,为紧急抢险及时组织运输工具。

(七)工矿企业和行业防汛:工矿企业和其他行业的防汛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和本企业具体负责,主管部门和每个企业都要成立防汛组织,建立健全防汛制度和体系,制定完善防汛方案。汛前对防汛安全设施和措施认真检查,落实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恶性事故发生,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工矿企业要采取防范措施,主汛期间对行洪区的矿井,该停的停,该关的关,防止雨水、洪水进入矿井,造成人员伤亡。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除按照正常的行业管理渠道上报情况外,还要及时向市和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

(八)抗旱工作:要严格执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细则》(省政府令第134号),认真落实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负责制,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机制到位、措施到位。加强水雨旱情监测预报,认真做好旱情动态分析和预测,及时研判旱情发展趋势。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工作方案和预案,提高预案的有效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根据旱情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启动抗旱预案,落实好各项措施,保障抗旱有序进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抗旱骨干作用,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好群众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切实提高抗旱水源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水源紧缺地要强化节水、限水措施,细化用水计划,坚持开源、节流和保护并重,大力推广节水先进技术,使有限的水源发挥最大的抗旱效益。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放在抗旱工作的首位,对可能发生供水短缺的地方认真摸底排查,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早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缺水的地方要提前做好应急供水方案,必要时启用备用水源、开辟新水源、跨区调水等应急措施,同时要加大节水和防污力度,确保供水安全。加强对抗旱服务组织的管理和扶持,进一步提高服务组织的机动抗旱能力,保证服务组织抗旱关键时刻能拉得出、顶的上、靠得住,发挥攻坚作用,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抗旱服务。进一步加大抗旱投入力度,大力加强控制性水源工程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使抗旱工程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切实提高防旱抗旱能力。

二、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

实行行政首长总体负责,各村、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是搞好防汛抗旱工作的关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明确规定:“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要把洪灾害防御责任落实到镇、村、组、户。一旦发生洪灾害,要全力做好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工作,避免群死群伤。、各有关部门和防汛抗旱指挥部一定要抓早、抓实、抓好,做到有备无患,全面落实领导、队伍、方案、物资等各项责任制,特别是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和国家防总关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强化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要尽快调整、充实防汛指挥机构,保证防汛指挥调度正常运转。从事防汛工作的领导要及早上岗到位,进入防汛角色,主动到防汛部门和防洪工程现场了解情况,切实担当起防汛抗旱工作的重任,正确进行防汛抗决策指挥。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分工,深入到分管的现场检查指导,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汛期发生汛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抗洪抢险和救灾,切实履行职责。凡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出现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防汛抗旱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行各业、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防汛抗旱作为全社会的大事来抓,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要以大局为重,坚决执行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指令,主动完成任务。

三、确保度汛安全和做好抗旱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投资力度,确保防汛抗洪需要。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投资力度,进行河道的治理和水库除险加固,提高抗御洪涝灾害能力。对当前影响度汛安全的问题,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在汛前予以安排解决。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要求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将所需正常防汛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满足防汛需要,保证防汛工作正常开展。

(二)做好工程检查、整修,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汛前检查,积极整修防洪排涝工程设施。农业服务中心主要组织检查水库、河道、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村镇管理办公室主要检查市镇区内排水沟、下水道、涵洞等工程设施检查桥涵、路基、站场等工程设施;经济发展办公室检查矿山及工业企业自身的防洪设施。其他有防汛任务的部门、行业,也都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搞好汛前检查。通过逐级、逐行业、逐部门进行防汛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限期解决,保证安全度汛。同时,要将处理情况及时报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三)抓紧完成度汛应急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计划完成重点防洪工程和度汛应急工程建设。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要将资金及早优先安排到位,并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把资金管好用好。农业服务中心要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加强施工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如果有在建的各类水利工程,要制订安全度汛方案,落实度汛措施,确保度汛安全和施工安全。

(四)落实抢险队伍和防汛料物。镇安全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水旱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承担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村及有关部门,要组织以民兵和本单位职工为骨干的精壮队伍,进行针对性抗洪抢险技术培训,掌握抢险技能。要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定工具、定责任,做到官兵相识,任务明确。要集中训练,提高队员防洪业务素质,掌握抢险技能,真正成为一支熟悉情况、掌握技术、装备优良、纪律严明、反应快捷的抢险队伍,做到遇险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

防汛物资的储备按照国家储备和群众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多层次、多渠道、逐级落实。要按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及经费管理办法,落实经费,备全备足防汛抢险救护物资,做到存放有序、调度灵活。各级、各部门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要按规定登记造册,实行专库、专人管理,明确调运管理办法,严格调运程序。对供销等部门储备的防汛物资,要实行动态管理,其存放数量、地点要按时报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发生汛情时要服从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调用。群众储备的梢秸料、编织袋等,由镇政府采取“号料登记、备而不集”的办法储备,并向群众讲明调用、结算办法。

(五)编制防洪应急预案。要编制水库、河道、洪防御、镇区防洪等防洪应急预案要把人员撤离的范围、信号、组织、线路、安置、信息传递、水情观测员、报警员及报警网络逐一细化,印发各户并进行一次演练,出现问题有序撤离。

)认真抓好抗旱工作。一是要加大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抗旱工程体系。二是要加快应急水源建设,增加抗旱用水,首先保证群众饮水安全,确保群众生活用水,保障生产用水。三是加强对抗旱设施、水源的管理和保护,在保证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对水库、闸坝等水利工程的科学调度,合理利用洪水资源,尽可能多拦多蓄,增加抗旱用水。四是进一步优化完善抗旱服务组织体系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组建具有多种功能的防汛抗旱应急服务队伍,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五是加强抗旱减灾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提升综合抗旱能力。六是加快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加强对旱情监测、分析、预警、会商和评估,提高抗旱决策能力。

四、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督察监督机制

防汛抗旱工作责任重大,村、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各级下达的调度运用计划执行,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依法依规防汛抗旱。对违抗、拖延执行洪水和水量调度命令,聚众闹事,干扰工程管理和防汛抗旱救灾程序,拒不清障或设新障,擅自在险工河段挖砂取土,破坏或盗窃防汛工程设施、防汛物资和通信、水文测报设施,贪污、挪用防汛抗旱、救灾经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都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对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和抗旱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防汛抗旱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责令防汛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限期整改,查处和纠正违犯防汛抗旱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力争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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