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单位:
从11月1日起,全镇进入重点护林紧要期。为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护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各村要按照护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的五条标准,把护林防火的责任目标、机构队伍及演练、设施装备、预防宣传和扑火经费防火预案逐项落到实处,要及时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护林防火紧要期工作,根据各地实际认真对照,逐项落实。
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村要把护林防火工作和网格化工作相结合,明确划定领导成员护林防火责任区,与各组签订护林防火责任书,督促包干责任人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真正把护林防火的行政首长负责制、领导包片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等行之有效的护林防火责任制度分解到山头、地块、人头,抓细、抓实、抓到位,做好林区、山头、地块防火巡逻。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第一责任人要迅速深入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对失职渎职或责任不落实引起森林火灾并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强化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加强管理,严格火源管控
各村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护林防火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北部山区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审批制度,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的管理,在入口和重点部位建立检查站,登记进山人员,收缴并代存火种,在干燥、高温、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农历十月初一、大风天气等重点时段,要加强对坟头、路边秸秆、庙宇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密度,实行重点防范,严防死守;对吸烟者、野外烧烤人员、未成年人、上坟人员、林区施工人员、鳏寡孤独者、痴呆傻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要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落实监护责任人,加强监控;对森林公园等重点部位和火灾多发区,加大巡查密度,实行重点防范,严防死守;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违法用火行为,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严惩火灾肇事者。
三、完善预案,科学组织扑救
各村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工作的首位,坚决防止仓促上阵,盲目指挥,引发人员伤亡事故。一是各村要制定并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并组织演练;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确保能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到位、技术指导到位、资金物资到位、扑火人员到位,及时、有序、合理、高效地处置火情;二是储备足够的灭火物资器材,保证扑火需要。各村要不断充实灭火物资,加强物资储备,保证扑火需要,进一步落实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各村要建立健全20人以上的半专业护林消防队伍,提高实战效果。护林消防队员不足的,要尽快配齐;扑火装备不足的,要尽快补足并确保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正常运转。各村护林消防队伍要保持临战状态,各项扑火工作要准备充分,一旦发生火情要立即出动,力争“打早、打小、打了”。
四、紧密协作,做好护林宣传
各村之间要加强联防机制建设,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组织开展护林防火和安全扑火知识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护林防火的政策法规、火灾的预防措施以及科学、安全的扑火自救等基本常识,各村要通过制作警示标牌、书写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到村、发放到户和林区内中小学校,重点面向林区居民点、面向广大青少年和外来流动人员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提高群众的护林防火意识和扑火技能,减少森林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各村固定标语不少于10条,防火警示牌不少于5块。
各村在防火紧要期要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明确责任人,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抓护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和防火员要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和灾情报告的有关规定,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上报镇办公室,对迟报、漏报、瞒报火情,贻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及有关人员的责任。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将对各村防火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凡抽查两次以上无人值班的,在全镇通报批评。
2018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