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765/2022-00007
  • 新密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 职业病防治
  • 2022-06-30
  • 2022-07-02
  • 通知
  • 新华办〔2022〕19号
新密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新华路街道办事处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规则》的通知

机关各相关科室、市直派驻各相关垂直站所:

现将《新华路街道办事处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规则》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不断加强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提升工作整体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国办函(202055号)、《郑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规则》(郑职防联(20221号)和《新密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规则》(新职防联(20221号),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制定新华路街道办事处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市委、市政府和新华路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明确各有关科室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的岗位职责,统筹协调做好街道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组成及职责

(一)联席会议组成。由街道社会治理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建办(宣传、工会)、区域发展办、中心校、安全应急管理办、社区服务中心、财政所、综合执法办、市场监管所10个科室组成。

办事处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社会治理办的科室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各成员科室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的职责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街道职业病防治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协助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辖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好辖区内企业、单位职业病防治信息调查、台账建立及动态跟踪工作,提出职业病防治工作建议。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社会治理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街道负责职业健康工作的主管领导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科室负责人担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社会治理办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具体负责联席会议各项准备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调查了解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和通报,完成联席会议或领导交办事项。

三、成员科室主要任务

(一)社会治理办负责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纳入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范围;负责对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监督管理;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和工伤保险待遇有关工作;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做好联席办日常工作;

(二)社会治理办(劳动监察)负责劳动合同的实施监管,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照省、郑州市、新密市职业卫生制定的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党建办(宣传)负责指导职业病防治宣传、舆论引导和监督工作;

(五)党建办(工会)依法对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监督,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六)区域发展办负责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依法依规限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使用,支持职业病防治和职业病诊疗救治康复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建设项目相关立项信息,开展职业防护设施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

(七)中心校负责指导教育及培训机构做好职业健康教育工作;

(八)安全应急管理办负责在行业规划、标准规范、技术改造、产业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帮扶等方面统筹协调职业健康工作,及时向联席办公室报告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核准)信息,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职业健康工作水平;负责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涉及主管行业:加油站、加气站、制造类的工业企业等;

(九)财政所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的财政补助政策,按规定保障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

(十)综合执法办负责在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方面统筹协调职业健康工作,协助开展建筑活动中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一)市场监管所负责提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相关行政处罚等涉企信息,协同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二)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夏季环卫工人防暑降温、垃圾处置中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三)各村(社区)落实好辖区企业、单位等人员排查,建立台账,与相关科室做好配合,宣传好、落实好职业病防治的相关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会议机制 

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和联络员会议。

1.全体会议。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总召集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全体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参加。主要通报有关重大事项、研究决定重要事项、部署有关重点工作,分析辖区职业病防治现状。

2.专题会议。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召集和主持,与会议议题相关的联席会议成员及联络员参加,主要任务是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

3.联络员会议。联络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召集和主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相关成员科室联络员参加。主要任务是通报辖区职业病防治形势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落实上级联席会议具体工作。

(二)信息通报机制

各成员科室联络员每季度将本科室承担的涉及职业病防治的工作动态、主要活动、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及时反馈通报至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梳理汇总。

(三)监测预警机制

当发现全国其他地方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舆情时,及时了解发生與情的基本信息,行业类型及原因,针对本辖区内的行业类型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和专项整理工作,达到底数清、现状明、可控制的目的。当发现本辖区短期出现大量职业健康检查异常结果或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及时发出预警并向上级报告,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四)配合执法检查机制

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有关成员科室,对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重点工作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对违反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各成员科室依据本行业本部门相关管理法律法规,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上报相关信息。

(五)重大事件联合督查机制

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街道联席办相关成员科室组成联合调查组迅速进驻事发地,了解事件情况,同时上报市联席办,指导街道做好调查处理及救治救助和善后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科室要按照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政策宣传,涉及职业病人员信息的排查,台账的管理上报等工作,落实主管行业职业病防治监管责任。

(二)各成员科室要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三)重大问题和决策建议,应当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党工委、办事处同意后上报市联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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