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新华路街道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为进一步深化街道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消除未成年人溺亡安全隐患,抓好各种预防措施的精准落实,有效防范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要求,决定在4月至10月期间开展新华路街道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源头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要求,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格局进一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进一步完善,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有效遏制溺亡事故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职责分工
调整新华路街道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中心校双牵头,派出所、社会治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区域发展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村(社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全面负责统筹和协调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街道防溺办日常工作,掌握街道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落实领导小组部署要求。负责督查、督促各村(社区)开展防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各村(社区)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并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相关规定,对工作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单位实施责任追究。
(二)中心校:组织推动街道各类学校开展以“五书一信七活动”为重点的防溺亡安全教育,加强对特殊学生的关爱、保护,增强老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增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亡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三)派出所:负责组织基层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亡安全宣传,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干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亡安全教育,配合各村(社区)在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或组织志愿者、退休人员进行巡查和劝阻。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故,并按规定上报情况。会同街道区域发展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及时依法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行为。
(四)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牵头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同派出所、中心校、党建办公室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完善留守儿童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关爱保护体系,确保留守儿童不失管、不失控。
(五)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对辖区内在建施工现场内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负责会同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矿山、石子厂内的水池、水坑、石坑的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石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负责在汛期开始前排查安全隐患,加大对积水点区域的管控,保持汛期城市排涝管道畅通;对所管理公园、广场内的沟渠、池塘、喷泉、水系景观的管理,督促落实按照相关标准安装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栏,及时排查、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区域发展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对水源地、中型水库、拦河坝闸、输水渠等长年保持有深水的水域,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小型水库、塘、堰、坝等小型水利工程按照其管理权限,由管理人负责监管到位。
(七)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加强对辖区内旅游景区水域管理和日常巡查工作的监督,督导景区按照相关标准设立、安装水域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栏。
负责大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充分利用共青团、少先队活动,宣传防溺亡安全知识,开展“安全假期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组织志愿者做好暑期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工作。
负责开展和睦家庭创建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活动,提高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尤其在暑假期间要开展符合留守儿童需求、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强化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安全防范意识。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九)各村(社区):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加强辖区水库、河流、坑塘、水坑、石坑等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设立重点水域危险警示等标识,加强重点水域安全巡查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救援演练,把“12个一”要求落到实处,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防护体系,扎实做好辖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
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开展防溺亡安全知识宣传,组织新闻媒体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宣传预防溺亡工作的知识与技能。街道各类学校要着眼于提高预防溺亡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与有效性,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建立利用微信、校信通、短信等形式的提醒制度,真正做到宣传活动“铺天盖地”,安全教育入脑入心。将预防水安全教育纳入课时,通过“五书一信七活动”,切实使未成年人达到“四个报告、六不一会”要求,督促家长(监护人)做到“四个知道一个跟上”,增强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
(二)全覆盖排查危险水域
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组织派出所、区域发展办公室等部门,会同各村(社区)集中排查所属区域的安全隐患,对所有水库、河流、干渠、坑塘,包括暴雨时节容易积水的低洼地带、涵洞及水流冲积地域、农村私人鱼塘、临时施工开挖的坑沟等危险水域,以及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设施落实情况,对安全巡查制度落实情况、警示标识设置情况等进行排查,以各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协商相关部门,分类进行交办、督办、限期整改。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对预防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易发生溺亡的危险水域周边,设立高危标识或严禁下水等警示性标识,需要增建、加固防护栏,及时建设到位。无防护栏的必须设立警示标识。街道中型水库,要配齐专业救生设施,成立专业救生队伍。在小型水库,管理单位要在值班房添置救生圈、竹竿、绳索等救生物品,用于汛期救援、溺水救生,由安全监管员负责日常保管。在重点水域、河段、干渠、各类水库易下水位置,以及沙坑、池塘等部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摆放绳索、竹竿等简易救生物品。
(三)全时段开展重点防控
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派出所、社会治理中心、综合执法办公室、区域发展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联动,组织各村(社区)干部、网格管理员、水库安全监管员、巡防队员等开展义务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劝阻未成年人下水。各村(社区),各学校要主动衔接,做好学校、村(社区)、网格长沟通协调工作,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工作到位,加强劝阻、防范力度,对未成年人溺亡工作实施有效防范。学校在周末期间开展信息提醒不少于一次;暑假期间信息提醒做到每日11时至12时、17时至18时必须提醒;其他地方发生溺亡事件时必须提醒;当日气温达到或超过35℃时必须提醒。
各村(社区)要做到“12个一”:1.成立一个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防溺亡研判会;3.每个领导小组成员至少分包一个村(户);4.每个村(社区)有一辆用于宣传的车辆(或电动车);5.每周至少进村入户进行1次宣传;6.集中向村民发放1次防溺亡宣传单;7.每个村(社区)与每户有未成年人的家庭签订一份责任书;8.每个村、每条街道有宣传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的标语;9.每处水域有一个责任人;10.每处水域有一套救生器材;11.每处水域有一支巡逻救护队;12.每处水域有一组喊话器材或高音喇叭。对农村留守儿童,要开展“一对一”“一帮一”结对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对学校附近、村庄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有条件的可以安装视频监控和播音设备,重点时段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物资,发生溺水事故立即开展救援并及时报告。
四、工作制度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强化措施,健全制度,强力实施。
(一)工作台账制度
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三清三明”:1.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河渠、堤坝、水库、山塘、池塘、水井、工地水坑等重点水域要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2.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要登记造册或掌握,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3.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要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
(二)信息报告制度
各村(社区)要成立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工作落实和信息上报。于9月19日前报送纸质版工作总结至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出现溺亡事故的要第一时间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中心校报告。派出所和相关学校要做好沟通协调,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三)研判会商制度
街道和各有关部门、村(社区)要每月召开防溺亡研判会,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协同工作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共享信息,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防溺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协调落实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形势分析、风险评估、日常监管、信息提醒等安全制度,坚决做到安全责任全覆盖、安全教育全覆盖、安全风险评估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联防联控联管全覆盖,健全应急指挥、联动处置、新闻宣传、舆论引导一体化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实效。社会治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妇联、共青团,要联合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项行动及相关的配套宣传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督查制度
专项治理期间,街道防溺办将采取全面督导、暗访抽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各村(社区)进行督查,重点查“四到位”情况(未成年人防溺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是否到位;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危险区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是否到位;部门职责是否履行,联动是否到位)。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对各村(社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竿子插到底”,“三个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安全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工作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五)奖惩制度
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各村(社区)2021年度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依据调查结果实施具体责任追究。
1.发生1次溺亡1人的,对学生所在学校、学生居住地所在村(社区)、事发水域管理单位、事发水域所在村(社区)通报批评或约谈。
2.发生1次溺亡2人的,对学生所在学校、学生居住地所在村(社区)、事发水域管理单位、事发水域所在村(社区)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或挂牌督办,取消年度平安建设工作评先资格。
3.发生1次溺亡3人及以上、年内发生2次及以上溺亡事故的,对学生所在学校、学生居住地所在村(社区)、事发水域管理单位、事发水域所在村(社区)进行挂牌督办或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