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765/2021-00009
  • 新密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 未成年人防溺水
  • 2021-04-16
  • 2021-04-18
  • 通知
  • 新华办﹝2021﹞5号
新密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新华路街道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新华路街道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进一步深化街道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消除未成年人溺亡安全隐患,抓好各种预防措施的精准落实,有效防范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要求,决定在4月至10月期间开展新华路街道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要求,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格局进一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进一步完善,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有效遏制溺亡事故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职责分工

调整新华路街道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中心校双牵头,派出所、社会治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区域发展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村(社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全面负责统筹和协调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街道防溺办日常工作,掌握街道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落实领导小组部署要求。负责督查督促各村(社区)开展防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各村(社区)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并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相关规定,对工作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单位实施责任究。

(二)中心校组织推动街道各学校开展“五书一信七活动”为重点的防溺安全教育,加强对特殊学生的关爱、保护,增强老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增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三)派出所负责组织基层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安全宣传,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干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安全教育,配合各村(社区)在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或组织志愿者、退休人员进行巡查和劝阻。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故,并按规定上报情况。会同街道区域发展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及时依法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行为。

(四)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牵头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同派出所、中心校、党建办公室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完善留守儿童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关爱保护体系,确保留守儿童不失管、不失控。

(五)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对辖区内在建施工现场内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负责会同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矿山、石子厂内的水池、水坑、石坑的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石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负责在汛期开始前排查安全隐患,加大对积水点区域的管控,保持汛期城市排涝管道畅通管理公园、广场内的沟渠、池塘、喷泉、水系景观的管理,督促落实按照相关标准安装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栏,及时排查、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区域发展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对水源地、中型水库、拦河坝闸、输水渠等长年保持有深水的水域,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小型水库、塘、堰、坝等小型水利工程按照其管理权限,由管理人负责监管到位。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加强对辖区内旅游景区水域管理和日常巡查工作的监督,督导景区按照相关标准设立、安装水域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栏。

负责大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充分利用共青团、少先队活动,宣传防溺亡安全知识,开展“安全假期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组织志愿者做好暑期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工作。

负责开展和睦家庭创建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活动,提高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尤其在暑假期间要开展符合留守儿童需求、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强化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安全防范意识。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各村(社区)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加强辖区水库、河流、坑塘、水坑、石坑等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设立重点水域危险警示等标识,加强重点水域安全巡查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救援演练,12个一”要求落到实处,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防护体系,扎实做好辖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

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开展防溺安全知识宣传,组织新闻媒体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宣传预防溺工作的知识与技能。街道各类学校要着眼于提高预防溺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与有效性,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建立利用微信、校信通、短信等形式的提醒制度,真正做到宣传活动“铺天盖地”,安全教育入脑入心。将预防水安全教育纳入课时,通过“五书一信七活动”,切实使未成年人达到“四个报告、六不一会”要求督促家长(监护人)做到“四个知道一个跟上”,增强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

(二)全覆盖排查危险水域

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组织派出所区域发展办公室等部门会同各村(社区)集中排查所属区域的安全隐患对所有水库、河流、干渠、坑塘,包括暴雨时节容易积水的低洼地带、涵洞及水流冲积地域、农村私人鱼塘、临时施工开挖的坑沟等危险水域,以及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设施落实情况对安全巡查制度落实情况、警示标识设置情况等进行排查,各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协商相关部门分类进行交办、督办限期整改。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对预防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发生溺亡的危险水域周边设立高危标识或严禁下水等警示性标识需要增建、加固防护栏及时建设到位。无防护栏的必须设立警示标识。街道中型水库要配齐专业救生设施成立专业救生队伍。在小型水库管理单位要在值班房添置救生圈、竹竿、绳索等救生物品用于汛期救援、溺水救生由安全监管员负责日常保管。在重点水域、河段、干渠、各类水库易下水位置以及沙坑、池塘等部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摆放绳索、竹竿等简易救生物品。

(三)全时段开展重点防控

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派出所、社会治理中心、综合执法办公室、区域发展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联动,组织各村(社区)干部、网格管理员、水库安全监管员、巡防队员等开展义务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劝阻未成年人下水。各村(社区),各学校要主动衔接,做好学校、村(社区)、网格长沟通协调工作,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工作到位加强劝阻、防范力度,对未成年人溺亡工作实施有效防范。学校在周末期间开展信息提醒不少于一次;暑假期间信息提醒做到每日11时至12时、17时至18时必须提醒;其他地方发生溺亡事件时必须提醒;当日气温达到或超过35℃时必须提醒。

各村(社区)要做到12个一”:1成立一个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防溺亡研判会3每个领导小组成员至少分包一个村(户)4每个村(社区)有一辆用于宣传的车辆(或电动车)5每周至少进村入户进行1次宣传6集中向村民发放1次防溺亡宣传单7每个村(社区)与每户有未成年人的家庭签订一份责任书8每个村、每条街道有宣传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的标语9每处水域有一个责任人10每处水域有一套救生器材11每处水域有一支巡逻救护队12每处水域有一组喊话器材或高音喇叭。对农村留守儿童要开展“一对一”“一帮一”结对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对学校附近、村庄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有条件的可以安装视频监控和播音设备重点时段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物资发生溺水事故立即开展救援并及时报告。

四、工作制度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强化措施,健全制度,强力实施。

工作台账制度

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三清三明”:1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河渠、堤坝、水库、山塘、池塘、水井、工地水坑等重点水域要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2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要登记造册或掌握,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3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要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

信息报告制度

各村(社区)要成立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工作落实和信息上报。919日前报送纸质版工作总结至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出现溺亡事故的要第一时间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中心校报告。派出所和相关学校要做好沟通协调,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三)研判会商制度

街道和各有关部门、村(社区)要每月召开防溺亡研判会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协同工作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共享信息,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防溺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协调落实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形势分析、风险评估、日常监管、信息提醒等安全制度,坚决做到安全责任全覆盖、安全教育全覆盖、安全风险评估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联防联控联管全覆盖,健全应急指挥、联动处置、新闻宣传、舆论引导一体化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实效。社会治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妇联、共青团,要联合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项行动及相关的配套宣传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督查

专项治理期间,街道防溺办将采取全面督导、暗访抽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各村(社区)进行督查,重点查“四到位”情况(未成年人防溺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是否到位;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危险区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是否到位;部门职责是否履行,联动是否到位)。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对各村(社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竿子插到底”,“三个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安全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工作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奖惩制度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各村(社区)2021年度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依据调查结果实施具体责任追究

1发生1次溺亡1人的,对学生所在学校、学生居住地所在村(社区)、事发水域管理单位、事发水域所在村(社区)通报批评或约谈。

2发生1次溺亡2人的,对学生所在学校学生居住地所在村(社区)、事发水域管理单位、事发水域所在村(社区)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或挂牌督办,取消年度平安建设工作评先资格。

3发生1次溺亡3人及以上、年内发生2次及以上溺亡事故的,对学生所在学校、学生居住地所在村(社区)、事发水域管理单位、事发水域所在村(社区)进行挂牌督办或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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