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1890357/2016-00049
  • 新密市大隗镇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6-09-12
  • 2016-09-12
  • 通知
  • 大政〔2016〕89号
大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隗镇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村,各企业:

    根据《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密市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安监〔2016110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镇尘毒危害治理,加快尘毒危害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结合大隗实际,经研究制定《大隗镇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6912

    大隗镇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

    为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治理工作,提高企业尘毒危害治理水平,有效遏制尘肺病和职业中毒事件发生,现制定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典型尘毒危害防范治理为主要内容创建示范企业,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尘毒危害严重企业改进工艺、强化管理,提升企业的尘毒危害防治能力和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创建目标

    实施“示范带动、全面推进”战略,我镇所有涉尘涉毒企业都要参与,争取到2017年底完成2家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为其他企业开展尘毒危害治理工作提供借鉴,推动“十三五”期间尘毒危害治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创建重点

    重点行业领域主要包括:皮革制造、木质家具制造、纸浆制造、炼焦、化学原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水泥制造、石材加工、玻璃制造、耐火材料制造、金属铸造等。

    重点作业主要包括:粉碎、打磨、焊接、喷涂、刷胶、电镀等。

    重点危害因素主要包括:矽尘、电焊烟尘、苯、正己烷、二氯乙烷、三氯乙烯等。

    四、创建标准

    示范企业要达到以下标准:

    (一)源头防范及工程措施方面。

    1.以无毒或有害性低的物质(或设备)代替有毒或有害性高的物质(或设备);

    2.生产工艺或作业方法先进,能有效防范有害物质产生及扩散;

    3.密闭、通风、隔离等防尘防毒措施效果明显,能大幅降低工作场所尘毒危害浓度。

    (二)管理方面。

    1.有明晰的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配有专门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有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档案;

    2.每年均有防护设施改造、个体防护用品、宣传培训、健康监护、危害治理等必要的经费投入;

    3.每年至少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在现场醒目位置向劳动者公布检测结果;

    4.在尘毒危害作业岗位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说明或告知卡;

    5.为劳动者配发符合国家标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防尘防毒个体防护用品,劳动者能正确佩戴并坚持使用;

    6.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一人一档”健康监护档案;

    7.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劳动者经过培训后熟悉岗位危害及相应防范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是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各企业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的主要内容,精心组织,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抓好组织实施。

    (二)强化激励,优化服务。在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中,镇政府将积极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在政策上、资金上对创建企业给予支持。企业自身也可以通过购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方式为创建企业在工艺改进、技术支持、培训教育等方面提供帮助。

    (三)突出重点,依法整冶。镇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对接上级主管部门,适时组织参观学习、现场观摩、集中培训等活动,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要重点治理涉尘涉毒企业生产工艺流程中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盯住有毒有害原辅材料使用及高危粉尘产生等环节不放,采取严格的治理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尘肺病和职业性中毒事件的发生;要采取有效措施对限期整改仍然没有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且又整改无望的企业或作业场所,要依法实施关闭。

    (四)严格标准,务求实效。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整改,务求实效,杜绝走过场现象发生。通过示范企业的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提高我镇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努力实现“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目标。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