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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
  • 通知
  • 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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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
  • 岳政〔2024〕56号
岳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岳村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站所:

现将《岳村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4年5月20日

岳村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防灾减灾重要论述,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新密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地质环境条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根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群测群防建设为抓手,强化责任,加强监督,创新机制,加快构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不断增强全社会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我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专群结合、群测群防,谁引发、谁治理,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全面有效监控地质灾害隐患点,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突出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防灾减灾、安全保卫、医疗救援、宣传教育以及日常生产生活等各项管理工作中,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上下下、方方面面、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根据《河南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镇政府与各村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各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签字盖章后送至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63137996。   

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乡村振兴办公室、村镇管理办公室、供电所、派出所、安全应急管理办公室等部门作为协作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统一协作,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可能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山体、矿场、坑塘水库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由主管站所负责汛前调查,汛期监测、巡查、预报。对于威胁居民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所在村负责汛前调查及治理,汛期监测、巡查、预报。各村要切实履行其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汛期前要将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划定危险,设立警告牌,明确责任人编制切实可行的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汛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中之重。各村,机关各站所、驻镇各部门要在汛期前对辖区内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本方案确定的监测点要重点进行检查,并纳入群测群防网络,落实监测点的领导责任人和具体监测人,实行动态监测,建立“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等监测档案,并及时发放到受威胁的单位和群众手中,监测情况要及时上报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巡查、预报、速报等四项制度,对地质灾害危险区,要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的巡视,对值班巡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为防灾、避灾、救灾提供可靠的信息保障。

(四)强化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各村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队伍,在汛前或者汛期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避险演练,从人员、物资装备、资金、通讯等方面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对稳定性差,险情重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包括监测预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防灾预案。一旦突发地质灾害,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工作,避免或者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区域或地段,各村要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已损坏的警示标志要及时更新,对居住在危险区内的人员要采取搬迁避让措施。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要禁止爆破等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等活动。

(五)做好地质灾害治理或避让工作。各村应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对自然因素造成的险情重、危害公共安全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治理或者搬迁避让。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六)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各村要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组织开展得防灾减灾和培训,使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做到“四应知”(即:应知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害点的监测时间和次数)和“四应会”(即:应会识别地质灾害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易简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治和应急处置),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知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