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3879374/2022-00007
  • 新密市青屏街街道办事处
  • 通知
  • 2022-04-18
  • 2022-04-18
  • 通知
  • 青政文〔2022〕47号
青屏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青屏街生产经营租住居民自建房 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2﹞5 号)、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生产经营 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豫消安﹝2022﹞3 号)以及郑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生 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郑消安〔2022〕4 号)要求,全面做好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青屏街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 9 月 30 日,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租住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河南、郑州、新密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和我辖区火灾特点,把涉及人员多、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作为重中之重,在前期工作和现有标准基础上,集中排查、突出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治理重点和整改要求

此次排查治理的范围是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且住宿人员达到 3 人及以上的居民自建房,以及各类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居民小区、居民自建房为员工租用的集体宿舍。重点治理下列 9 种情形:

     (一)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要求: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发现上述问题进行上报)。

     (二)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要求: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将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使用实体墙、防火门等进行完全分隔,居住区域至少设置 1 部独立的疏散楼梯。发现上述问题进行上报)。

     (三)每层建筑面积超过 200平方米的自建房、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建筑层数为 4 层及以上的自建房,疏散楼梯少于 2 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 2 个(要求:按要求设置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

     (四)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要求:将楼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全部移至室外)。

     (五)电动自行车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与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室内房间未设置有效防火分隔或者与建筑外墙、安全出口直接相邻(要求:安全设置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并按要求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六)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要求:拆除防盗网或开设易于开启的逃生窗口,拆除疏散走道铁栅栏,广告牌设置不应遮挡外窗开启部分。按照上述问题进行上报)。

     (七)用于租住的自建房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冷库、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要求:立即搬离设置在租住自建房中不符合要求的冷库。发现上述问题进行上报)。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要求:立即搬离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自建房中设置的居住场所)。

     (九)在居民自建房为员工租用的集体宿舍存在上述情形的(整改要求:对照上述整改要求落实)。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检查。各社区各部门结合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及房屋登记、人口管理、综合治理等信息平台内的排查登记台账,组织基层力量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检查,掌握场所地址、建筑层数及面积、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基础信息,填写生产、经营、租住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记录(见附件)。住宿人员在3人及以上的,由社区联合片区民警逐一检查,对照 9 类重点情形和电源火源、易燃可燃物品、消防设施器材、值班值守、应急处置以及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报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统一备案。针对员工集体宿舍,结合前期全市集体承租住房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整改各类隐患问题汇总台账资料。  

    (二)靶向宣传教育。各社区要针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火灾风险特点,通过居民小微信群、LED显示屏等方式,组织基人员入户、上门提醒,广泛提示用火用电用气、易燃可燃物品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结合排查整改情况和典型火灾案例, 加强消防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为戒。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引导群众举报投诉和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三)提升基层力量。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郑州市政府、新密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要求,全力推进乡镇街道消防“一队一中心”建设,规范各项制度运行,充分发挥基层防控力量作用。推动住宿人员 30 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住宿人员 30 人以下的明确专门人员,落实培训演练、值班值守、多户联防等工作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四、工作步骤

      综合治理从 4 月起至 9 月底,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8日前)。各社区通过发布通告、召开会议等形式,全面发动居民小组组长和物业、网格员、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参与综合治理。

    (二)排查整改阶段(2022 年4月16日至8月31日)。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底数清单和问题台账,分级分类推进整改、销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 年9月30日前)。梳理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问题不足,完成综合治理总结。同时固化治理成果,完善制度机制,提高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和员工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综合治理工作既是落实国务院安 委办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治理成效的有力抓手,对有效防范“小火亡人”和重大火灾风险有着极端重要的作用。各社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清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防范化解冲击消防安全底线的突出问题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有关部门和办直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许可审批、房屋登记、基础建设、治安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对涉及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进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强化追责问效。对工作不落实或推进力度不大的,要采取警示、通报、约谈等手段督促推进。对发生较大及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纪依规严肃追究。  

   (四)做好信息报送。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将定期通报各社区工作进度。各社区4月20日前报送动员部署情况。即日起每月 11 日、26 日报送《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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