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河长制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上级关于河湖长制工作部署要求,依照年度工作部署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的河(库)上,持续开展“清四乱、三污一净、打击河(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方案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和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 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政府组织、镇级河长牵头、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整治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和入河排污口、水中底泥污染、黑臭水体等重点突出问题。突出目标牵引、多措并举、综合施治、确保效果,恢复清水 绿岸、鱼翔浅底的水生态景象,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美丽目标,增强人民群众对美好水生态环境的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一)河(库)环境得到改善。按照“控增量、消存量、严标准、逐步除”的整治思路,持续深入清理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河(库)“四乱”问题,对平陌河、里湾河、红石崖水库、禹寨水库随时发现随时清理,确保河(库)健康运行,环境优美。
(二)河(库)水体污除水净。按照“源头减排、过程阻断、末端治理”整治思路,减少工业、农业、生活污染,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和能力建设,提升污水入河水质标准,规范整治入河排污口,做到“污口除”,全面清 理河底污泥,实现“底泥净”,严格黑臭水体治理,做到“黑臭无”。
(三)河(库)生态持续向好。通过开展河湖“清四乱、三污一净、打击非法采砂”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河湖生态持续修复,“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河湖景象常现常在。
三、主要任务
(一)河(库)“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
1、清理整治“乱占”
对于非法围垦河道,违法占用河道的设施、拦河渔具予以拆除清理;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束窄河道、影响行洪安全和 水生态、水安全的各类经济活动予以整治清理、恢复河道原貌。
2、清理整治“乱采”
严厉打击规模性、零星偷采、盗采行为;严格落实采砂管理责任制,加强监管,严禁杜绝非法采砂现象发生。
3、清理整治“乱堆”
对沿河(库)的建筑垃圾、物料、固体废弃物,建立堆放、贮存、倾倒、填埋点位清单;按照点位清单逐个限期清理整治、恢复河(库)自然原貌;对于涉及危险、有害废物的,主动向镇河长制办公室上报。
4、清理整治“乱建”
对平陌河、里湾河、红石崖水库、禹寨水库存在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清理整治。违建项目清理整治后,将垃圾清理出河道范围,不得就地掩埋,推入河道或岸坡,要平顺规整地表,确保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
(二)河(库)“三污一净”专项整治行动
1、堵污口
(1)清查入河排污口数量
逐河逐个普查排污口数量、规模、排放形式等,分类建立排污口台账,摸清排污口底数。
(2)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
按照“规范一批、截治一批、就地建站处理一批、封堵一批”的原则,结合实际,对全镇入河排污口展开规范整治行动。
2、清污泥
(1)清除河道现存污泥
按照一河一策方案要求,对存在底泥污染的河道进行清理清淤治理,妥善运输和无害化处置污泥,严防二次污染。
(2)清除河道内垃圾杂物
对河(库)管理范围内的垃圾、杂物、围垦等进行全面清除,保持河床内干净整洁。
(3)清理沿河违建
对河(库)管理范围内滥占滥用、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全面清理,依法拆除。
3、治污水
(1)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的要求,结合水污染防治攻坚等工作,系统推进黑臭水体治理,确保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无问题反弹和返黑返臭现象,且无新增黑臭水体,结合河长制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长治久清”。
(2)大力推进镇区污水收集处理
根据镇区发展需要,提高污水处理率,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加快落实截污管网和泵站建设改造计划,对雨污混排、排水管道及检查井的各类缺陷进行维修改造,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减少污水外渗或河水地下水的倒灌,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率;加强雨污水管网运行养护,确保排水管道正常运行。
(3)严格控制畜禽养殖废水污染
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依法全部清理或搬迁,防止反弹。
4、净水质
积极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水平把污水处理厂尾水经人工湿地、生物处理等再处理措施,达到更高的水质标准,作为生态和景观用水。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三)严厉打击非法采砂
采取明察与暗访、白天与夜间相结合等方式,对全镇河(库)非法采砂行为和线索进行再一次的全面排查,严厉打击规模性、零星偷采、盗采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边查边改,挂牌督办,限期销号。
四、实施步骤
河(库)专项整治行动,于2020年3月10日开始,2020年11月30日全面完成,在全镇范围内的河流、水库上,按照动员部署、调查摸底、集中整治、核查验收的步骤,扎实推进、全面开展。
五、保障措施
河(库)“清四乱”、“三污一净”和打击河(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工作。镇河长制办公室切实履行好河(库)湖长制明确的工作职责,牵头组织对围垦湖泊、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巡护员要主动向镇级总河长汇报,压实属地管理要求,落实好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任务。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