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303/2022-00029
  • 新密市牛店镇人民政府
  • 公告
  • 2022-05-04
  • 2022-05-04
  • 通知
  • 牛政〔2022〕50号
关于印发牛店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机关各站所,镇直各部门:现将《牛店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牛店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河南省、郑州市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深刻汲取郑州市“4·18”游泳馆坍塌事故、长沙市“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经研究决定,以着力消除全镇自建房以及其他经营性和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为重点,并举一反三,在全镇范围内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和郑州市委、市政府及新密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按照“镇级统筹指导、村级主体落实、组级网格排查”的工作机制和要求,以自建房及其他经营性和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迅速对全镇各行业领域房屋建筑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安全隐患立查立改、违法行为立查立纠,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一)明确排查范围。全镇区域内各行业领域房屋建筑,重点排查所有自建房和其他经营性、人员密集场所。对于城乡结合部、煤矿沉陷区、农贸市场、仓储物流、商超、酒店、学校周边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等重点区域的自建房,各类商业娱乐场所、文化体育旅游场所、交通运输场站、宾馆、酒店、民宿、餐馆、集贸市场、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养老和社会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以及城乡危旧房屋、灾后重建房屋、切坡建房、违规违法建筑等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全面覆盖、不漏一处、不漏一房,确保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检验不通过不使用。(二)突出排查重点。一是建筑基本情况。对照建筑图纸、产权证书等资料,核查建筑地址、所有权人、使用人、建设时间、改扩建(装饰装修)时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用途、建筑面积、层数、结构类型等。二是建筑安全隐患。重点检查: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包括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超负荷使用等隐患;地基基础,包括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出现沉降、裂缝、变形等隐患;失修失养,包括建筑年代较长,建筑外墙饰面剥落、建筑外墙保温层面开裂损坏、建筑内外装饰构件松动、用电用气不安全、消防不达标等隐患。三是建筑用途。包括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利用原有建筑改建改用为公共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闲置办公用房、厂房改为其他功能用房,重点检查其是否办理建筑设计用途变更相关手续、经营证照是否齐全等。四是周边环境。包括占压地下燃气管道、选址存在地质灾害、边坡不稳定等隐患。(三)全面开展排查。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通过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确保责任到位、排查到位、整治到位。一是实行双向排查。排查工作采取各村组织拉网式排查,各站所、镇直各部门组织行业领域内专项排查的“双向同步推进”工作方式。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不漏一村一组、一户一房”原则,各村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各站所、镇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原则,组织行业领域内专项排查,确保不留空白、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镇专项行动专班对“双向”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梳理汇总,发现排查结果不一致的,重新组织核实。二是压实排查责任。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政府工作人员+技术专家”双签字要求,各村党组织书记、主任要对本辖区房屋建筑隐患的排查结果签字背书,各站所、镇直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行业负责的建筑隐患的排查结果签字背书。镇专项行动专班的主要领导对全镇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结果签字背书。三是建立三个清单。及时建立安全隐患“问题、措施、责任”三个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四是强化统筹。加强多部门综合执法,把自建房排查整治与“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燃气管网等整治结合起来,进行系统治理。各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屋排查,可充分利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回头看”成果以及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成果。(四)切实抓好整改。各村、各站所、镇直各部门要分别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对本辖区内、本行业领域内房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一是第一时间组织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房屋安全鉴定。二是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撤离。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或鉴定为 D 级危房的建筑,应首先撤离全部人员,确保人员安全。三是第一时间关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根据隐患程度高低及时停用。四是第一时间整治。根据房屋鉴定报告整治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逐项实施问题销号,坚决消化存量。五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审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专业鉴定、使用检查等各个环节的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严把城乡房屋建设及使用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关,坚决遏制增量,实现房屋建设使用本质安全。(五)认真复核验收。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专班要组织辖区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加固补强或拆除等处置的房屋,逐一进行现场复核,严格验收销号,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组织开展复查和“回头看”,确保处置到位。镇专项行动专班、各站所、镇直各部门将对排查整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质量。

三、组织领导成立牛店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成员由镇党政办公室、村镇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执法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便民服务中心、安全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公室、纪检办、派出所、财政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城管执法中队、供销社、市场监管所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工作专班设在镇村镇办,在镇政府领导下集中办公,承担以下职责:统筹协调全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及时报告通报督导各村、各站所、镇直各部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梳理研究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各村要同步成立工作专班,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辖区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实施排查认定、整治查处、整改验收等各项工作。

四、责任分工各村、各站所、镇直各部门在镇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据职责将辖区、行业安全监管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纳入安全监管范围。(一)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学校、幼儿园、已审批的成人类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市场等场所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场所、旅游住宿、各类体育场馆、文化古迹、博物场馆等场所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医疗卫生等场所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二)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工业企业厂房、配套办公设施等场所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大型商超、加油站、商贸市场、规模以上餐饮企业等商贸服务业经营场所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其他库房、企业等场所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三)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群服务中心、宗教活动场所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四)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养老机构、福利机构、救助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构等场所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五)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高崖头风险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和农村宅基地地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管理。(六)村镇管理办公室负责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场站等场所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城镇既有住宅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全镇新型农村社区、安置房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七)城管执法中队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广场游园等场所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房屋建筑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八)安全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煤矿等相关场所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查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等问题。(九)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管理;负责河道治理范围内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生态公园、游园、生态廊道、风景名胜区等场所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十)市场监管所负责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十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指导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房等场所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十二)供销社负责供销系统、营业网点等场所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十三)财政所负责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资金保障。(十四)派出所负责宾馆酒店(不含星级)、旅游住宿等场所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十五)其他机关站所、镇直部门分别负责各自主管行业领域经营性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十六)各村承担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主体责任,负责组织部署、督促落实本行政区域内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五、工作步骤(一)部署启动阶段(2022年5月4日前)。各村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推进机制,全面动员部署,畅通投诉渠道,广泛宣传发动。(二)排查除患阶段(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6月25日)。5月25日前,完成隐患排查任务、形成问题清单,探索建立动态发现处置机制。对问题清单中的既有建筑,按照“分类处置、动态销号”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逐一确定处置意见,该撤人的撤人,该停用的停用,该除险的除险。对短时间内能够整改到位的,6月25日前完成。(三)彻底整治阶段(2022年6月26日至2022年9月20日)。对于短时间无法整改到位的C、D级房屋建筑,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该处罚到位的处罚到位,9月20日前彻底整治消除隐患,完成专项整治行动。

六、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镇政府统一组织推动全镇专项行动,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工作开展。镇级建立工作专班,负责工作日常统筹、沟通协调和信息联络。各村党组织书记、主任要亲自抓,参照镇级做法,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实行镇、村、组三级联动。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要做好对分包村的指导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村、各站所、镇直各部门于每天下午15:00前将本辖区、本行业当日排查出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汇总填写《牛店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问题、措施、责任”清单》,经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章后上报至专班办公室。(二)压实责任。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压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行业部门监管职责,着力消除安全责任盲区,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全覆盖,形成层层负责、岗岗有责、人人担责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三)压茬推进。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建立周通报制度,各村、各站所、镇直各部门每周四中午12点前,将当周排查整治情况书面形式报专班办公室,进行全镇通报。(四)强化督导。镇纪检办将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纳入重点督查事项跟踪督办,对因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力,上报不及时从严追责问责。

 

附件1

牛店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长:马    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王惠娇  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李慧军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刘鹏利  党委副书记

陈振刚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执行副组长)

屈旭光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钱耀钦  党委委员、副镇长

蔡中晓  副镇长

郭旭阳  副镇长

黄玉敬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云鹏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建治  副科级干部(工会主席)

程宏伟  三级主任科员

     员:张晓洋  党政办公室主任

王旭红  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景鹏飞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王鹏飞  村镇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灵鸽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郑俊霞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李振威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张璐玺  纪委副书记、监察办副主任

李慧君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柴秋军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李燕辉  安全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超峰  财政所所长

刘海军  派出所所长

杨松涛  卫生院院长

   中心校校长

徐青凯  城管执法中队队长

苏世豪  安全应急管理中队队长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郑占营  环境监察八中队队长

   供电所所长

冯文博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郭新建  供销社主任        

各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村镇管理办公室,王鹏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全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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