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钱吉青因保管不善,将豫(2022)新密市不动产权第003386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钱吉青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