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韩顺卿因保管不善,将豫(2017)新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9293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韩顺卿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