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规定和《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劳务派遣单位2024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开展备案业务的7家劳务派遣机构年度报告情况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存在非法经营、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行为,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人社局反映。
公示期:2025年3月26日-4月1日(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
联系电话:69815612
附件:2024年度劳务派遣机构年度报告情况公示表
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