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749/2025-00004
  • 新密市白寨镇人民政府
  • 通知
  • 2025-02-13
  • 2025-04-15
白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寨镇软件管理责任制度》的通知

各村,机关各部门,驻白寨各单位:

为切实增强广大干部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加强本镇软件正版化管理,维护良好的单位形象,特制订本制度。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镇所有软件的使用管理,同时适用于单位全体干部。

(二)管理原则。软件正版化的管理应遵循集中采购、科学使用、安全管理的原则。

(三)涉及范围。本办法所指软件是指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和其他具有专业用途的软件。

二、具体办法

(一)各站所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保证本站所使用正版软件。

(二)根据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三)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将软件作为国有资产纳入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范围,对软件的购买、安装、使用、保费等工作情况进行登记,建立台账,严格规范软件资产管理。

(四)要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更好地服务于各项工作。

三、注意事项

(一)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意:

1.电脑内已安装未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2.对以团体身份获得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许可数目。

3.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授权。

4.加强版权意识,不准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正版软件。因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正版软件而造成版权纠纷的,由软件提供人承担一切后果,未取得版权拥有人的明确批准,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

(二)本镇干部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2.在购买计算机等设备时,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3.超越授权使用许可的要求扩大安装范围。

4.未经授权把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代他人下载。

5.明知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而从网上下载。

6.故意规避或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7.故意删除或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力管理信息。

(三)对于使用非法软件给单位形象造成影响的,一经查出,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相关科室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四、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5年2月13日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