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实施我市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现决定开展服务主体资格报名和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新密市域内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类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等各类服务主体。
二、遴选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
2.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3.具有与其服务内容要求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和技术力量,农机操作员必须持证。
4.为提高作业质量和监管效率,服务主体须为作业机械安装智能监控设备,并对作业情况和项目验收提供详实的佐证资料。
5.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三、遴选程序
申报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服务主体采取自主申请、乡镇推荐、市级审核的方式。
(一)组织自主申报
1.填写《新密市社会化服务主体自荐申请表》(见附件)。
2.经市场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或农业农村部门登记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服务环节所需的机械设备清单(含农机具名称、类型、型号、动力、数量、原值等基本信息)、照片和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化服务作业人员信息统计表等。
4.2025计划从事社会化服务作业区域情况统计表。
(二)乡镇审核推荐
各乡(镇、街道)对服务主体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在《新密市社会化服务主体自荐申请表》上填写审查意见并盖章,后向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推荐。
(三)市级评审公示
市农业农村局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对申报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进行择优遴选,遴选结果将在新密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纳入新密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管理,承担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四、申报时间
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7日(工作日期间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五、报名地址
各乡镇(街道)农办。
六、报名咨询
市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60882678。
附件:新密市社会化服务主体自荐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