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039/2025-00013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征集耗材供应商公告
  • 2025-06-05
  • 2025-06-05
关于公开征集郑州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新密分中心试剂耗材供应商的公告

因环境监测工作需求,郑州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新密分中心(以下简称“新密分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资质的试剂耗材供应商为新密分中心提供环境监测相关试剂耗材等物资本次采购方式为公开征集,综合比选的方式确定本次供应的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采购内容:监测试剂耗材等物资内容(详情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种物品经营许可证等。

2.具备相关行业供应经历  

3. 无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4.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基本资质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已经完成多证合一的,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以上证件均要求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最近6个月的依法纳税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业绩与经验材料:最近3年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

2)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3)服务质量,交货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售后服务承诺。

5、物品报价单(依据附件中物品明细表进行报价)。

资料报送方式及时间

1.资料报送方式:所有资料装入档案袋后加贴密封条,并盖上单位公章,自送或邮寄。

2、资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61324:00(北京时间)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郑州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新密分中心

联系人:刘荣鑫

电话/邮箱:17700659777/xmhjjcz@163.com

地址:郑州市新密市嵩山大道808号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院内

六、采购需求及验收

1、供应商提供的试剂耗材需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每批次货物需附出厂合格证明。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供货,后续按采购人需求分批供货,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3、采购人在收到货物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对数量、规格、质量等进行核对。若出现货物短缺、质量不合格等问题,供应商需在 3 个工作日内免费更换或补货。

、其他说明

1.资质证照不全者,直接淘汰。

2.经查询有关信用平台,企业信用不符合要求者直接淘汰。

3.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内容

分值

计算方法

1

业绩与经验

20分

每提供一个有效的业绩经验证明材料5分,满分20分。

2

中小企业扶持

5分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3

报价

75分

得分按照公式75分*(最低报价/公司报价)(    )进行计算

4.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纳入新密分中心供应商名录。经评分得分最高者成为本次试剂耗材采购的供应商。

5.本项目优先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在相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对于小微企业在评分规则中予以增加5分参与评审。

6本项目优先采购列入国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供应商需提供所供产品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享受政策优惠。

八、质疑与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公告、资格审查、评审过程等有疑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电子邮箱:xmhjjcz@163.com(标题注明‘质疑函 + 项目名称’)

联系电话:17700659777(工作日 9:00-17:00)

邮寄地址:郑州市新密市嵩山大道 808 号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收件人:刘荣鑫,注明‘质疑材料’)

2、我方自收到质疑函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相同方式通知所有相关供应商。质疑答复期间,采购活动暂停。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收到答复的,可向新密分中心的财务主管部门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提起投诉,投诉电话:0371-56516601

 

                                                                郑州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新密分中心

                                                               2025年6月5日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