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王 海 量因保管不善,将豫(2025)新密市不动产权第001389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 海 量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