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刘玉成因保管不善,将豫(2024)新密市不动产权第004410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玉成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