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执法大队拟对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存放于新密市巩楼超限检测站内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长期未予认领的无主财物予以处理,无主财物为沙石混合料、黄沙、废铁。现我单位依据《河南省涉案财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发布公告,自本公告日起12个月内,请相关人员持有效证件、卸货单等有效证明材料到新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地址:新密市巩楼超限检测站,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5003713838)认领,逾期未认领,我单位将按照法律法规以无主财物处理。
特此公告。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