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经核查,郑州市恒阳运输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不再具备开业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规定,决定予以撤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对涉及企业在公告期内未迁出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10家公司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交回原发证机关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注销10家运输公司及车辆明细表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