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矿区办事处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扬尘污染,进一步改善矿区大气环境,根据《新密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新密政〔2013〕11号)文件关于对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要求,结合矿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环境保护“命门”意识,明确扬尘治理任务,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形成责任具体、工作落实、绩效考核的长效机制。
二、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任务
(一)道路、交通运输扬尘污染治理
各社区及有关单位要对辖区内所管主次道路及背街小巷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定时清扫洒水,做到无积尘;创建办要做好平时督导工作。
责任领导:赵冠峰 责任科室:创建办
(二)在建工程扬尘污染治理
要做好渣土堆和建筑、拆迁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及时进行巡逻检查、加大管理力度,严格制止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
责任领导:赵冠峰、邢培英 责任科室:创建办、城建办
(三)企业扬尘污染治理
各社区居委会要通知相关企业做好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企业粉性物料必须采取库存式存放,临时性料场货场要采取严格的篷盖和围挡措施;要严格实施密闭运输与清洁运输,杜绝无密闭运输装置的车辆运输粉性散装物料;污染企业要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排放。
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 责任人: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四)垃圾焚烧污染防治措施
各社区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垃圾管理,严格禁止垃圾焚烧,特别要杜绝焚烧电线和用橡胶垃圾作燃料的污染现象。
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 责任人: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五)控制裸露地方扬尘污染
按照“易绿则绿、易盖则盖、分类实施、多策并举”的原则,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加强裸露地面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 责任人: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矿区办事处成立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具体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各项工作。将依据方案要求建立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将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强化措施,调配力量,全面治理,成立工作小组,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查督导,促进制度落实。
此项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专项督查组,制定督查细则,开展现场督察、交叉检查、案件移交、集中曝光、挂牌督办等形式每季度对各乡镇、办事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在全市予以通报,希望各社区要严格按照扬尘污染治理的工作要求,切实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矿区办事处将对工作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制度,定期组织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将与各社区绩效考核相结合,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扬尘污染严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的单位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社区要利用宣传栏及广告彩页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同时利用召开党员会议、小组长会议、楼长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措施、全民参与、积极主动完成治理任务。
附件:矿区办事处控制扬尘污染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矿区办事处控制扬尘污染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樊建伟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申晓东 党工委副书记
赵冠峰 办事处副主任
邢培英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钱 浩 工业办主任
裴 群 创建办主任
郑云龙 城建办主任
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工业办,钱浩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联系方式:0371-60880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