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84611506/2016-00019
  • 新密市矿区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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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7-15
  • 2016-08-22
  • 通知
  • 矿区政〔2016〕33号
  • 2016-08-01
关于印发《矿区办事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矿区办事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社区,机关各站所:

    现将《矿区办事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矿区办事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做好救灾应急工作,指导帮助受灾社区开展救灾应急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灾民紧急救助,确保救灾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本预案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郑政办文[2013]1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新密政办文[2013]13号《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矿区办事处救灾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合作的原则。在救灾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救灾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与灾区各社区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救灾应急工作。

       二、启动条件

       1.出现下列条件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本办事处其他防灾应急指挥机构,如地震、防汛、防疫、气象等灾害管理部门发出预警或相关预案已经启动,预期将对本办事处区域内居民的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或损失的灾害。

       2.发生全办事处性自然灾害或多个社区同时发生灾情,造成较大范围居民无法维持“吃、穿、住”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必要条件的状况。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 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其他重大自然灾害。发生直接危及居民基本生活保障的灾情。

       5.办事处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救灾应急机构及主要职责

       办事处成立救灾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二楼党政办公室,同时成立灾情查核组、灾情疏散安置组、救灾款物筹集、后勤协调、信息保障组和防汛救灾突击队1支,防汛救灾预备队1支。

       (一)办事处救灾应急领导组成人员

       指挥长:杨志强 樊建伟

       成  员:冯淀浦 申晓东 刘万松 龙昭辉 冯伟杰

       赵冠峰 邢培英 王晓宇  韩松娟  高 莉 

       卢群卫  徐卫娟 王淑珍 张 佳

       (二)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办事处

       办公室主任:龙昭辉

       副  主  任:徐占峰

       成    员:周沛沛  王  利   路 航  卢海峰

       1.灾情查核组

       组  长:徐占峰

       成  员:梁亚康 刘保山

       2.灾情疏散安置组

       组  长:钱  浩

       成  员:李  鑫  

       3.救灾款物筹集 后勤协调 信息保障组

       组  长:郭建辉

       成  员:陈金峰  李富涛 杨二蒙 吴玲玲

       4.防汛救灾突击队 1支,防汛救灾预备队1支。

       (1)防汛救灾突击队

       队  长:吕晓光

       队  员:魏治明 陈 正 马 剑

       (2)防汛救灾预备队 

       队  长:王二鹏

       队  员:郑云龙 王建甫 余 浩

       救灾值班电话:0371-69899225全天24小时值班。

       传  真:0371-69899225

       电子邮件:xmkqbsc@126.com

       (三)工作职能

       1.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做出救灾应急响应决策;要求启动救灾应急预案;统筹安排部署全面救灾工作;向新密市民政局和党委办事处报告救灾工作情况等。

       2.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灾情 救灾及捐赠等情况;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议;协调解决救灾工作中的相关问题;检查督促各组开展各项开展各项抗灾救灾工作等。

       3.灾害查核组:负责按规定时限掌握查核灾情,开展救灾工作,综合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核实情况。

       4.灾情疏散安置组:负责各项应急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调配救灾储备物资;检查和督促灾区灾民生活应急安排各项措施的落实;对灾区的紧急救援疏散安置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5.救灾款物筹集 后勤协调组:负责救灾捐赠工作,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设立捐助热线电话,解答接受救灾捐赠方面的有关问题;接受境内外救灾捐赠款物;举办各种形式的捐赠仪式;公告救灾捐赠款物分配使用情况。

       6.灾情信息保障组:负责各类灾情的汇总,并进行初步分析评估,编发和各类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经救灾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防汛救灾突击队:发生灾情时以上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服从办事处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的同事,在办事处防汛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拉得出、抢得上、靠得住,努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四、救灾应急响应

       按照《矿区办事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自然灾害的分类,将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工作设定为“三、二、一”由低至高的三个等级。根据自然灾害的损失程度,按照响应等级流程图,由相应审批权限的领导启动和终止响应。

       (一)三级响应

       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办事处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入紧急应对状态。

       1.灾情报告。各社区在灾情发生的第一时间内向办事处初步报告灾情,情况严重的,可同时上报办事处,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新密市民政局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报告。初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 地点 范围;人口受灾情况;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接到灾情报告后,办事处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与灾区取得联系,并与水利、气象等有关部门沟通确认灾情,经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灾情发生24小时内,上报新密市民政局。

       2.查核灾情。在灾情发生24小时内,办事处救灾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排除灾害查核工作组赶赴灾区查核灾情,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慰问灾民。

       3.紧急救援 疏散安置。根据灾区报告和救灾工作组核实情况,如有需要,灾情发生48小时内,办事处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灾区调拨救灾紧急援助物资,并协助灾区做好紧急救援和群众生活安排工作。

       4.灾情评估。灾情稳定后,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抽样调查。典型调查等办法,做出灾情和需求评估。视情况向办事处申请紧急救灾资金,若办事处统一列支救灾资金,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将救灾资金下拨到灾区,并将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新密市民政局和新密市政府。

       (二)二级响应

       办事处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休假,进入24小时紧急应对状态。

       1.灾情报告。24小时内,办事处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初步灾情,经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报新密市民政局。

       2.查核灾情。在灾情发生24小时内,办事处救灾应急领导小组排除由办事处领导带队的灾害查核工作组赶赴灾区查核灾情,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共走,慰问灾民。同时建议市政府组成工作组赴灾区。

       3.紧急救援。灾情发生48小时内,办事处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新密市民政局申请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向灾区协调下拨救灾储备物资,帮助灾区做好紧急救援和群众生活安排工作;落实市政府有关救灾工作的指示。

       4.综合协调。根据灾情,办事处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救灾工作,落实各组支援灾区的抗灾救灾工作事宜。

       5.救灾捐赠。向社会公布灾情和灾区需求情况,公布接受救灾捐赠单位 账号和热线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就在捐赠及时下拨捐赠款物,定期对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进行公告。

       6.评估灾情。及时组织人员赴灾区进行现场灾情和需求评估,并向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三)一级响应

       办事处全体同志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办事处工作人员取消休假和一般性出差,实行联合办公,共同参与抗灾救灾工作。

       1.灾情报告。由灾情信息组负责落实,具体工作是:从灾害发生开始,每2小时与灾区社区联系一次,每日14时前要求各受灾社区填上报相关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灾情发生24小时内,了解初步灾情,经办事处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报新密市政府和新密市民政局;随时了解相关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2.查核灾情。在灾情发生24小时内,办事处组成由办事处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赴灾区。

       3.紧急救助。由紧急救援组负责落实,具体工作是:建议办事处向灾区派出救灾应急工作组(或救援队),协助灾区做好灾害抢险救援工作;灾情发生后48小时内,向新密市民政局申请救灾应急资金补助。并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灾情发生48小时内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工作,随时协调落实有关救灾物资的调配和临时购置工作;随时落实市政府关于紧急救助方面的指示。

       4.评估灾情。由灾情信息组负责落实,具体工作是;及时汇总查核组赴灾区进行现场灾情和需求评估数据,向办事处报告评估结果,经办事处救灾应急小组同意后,向有关部门通报评估情况;灾区稳定后,组织召开灾情评估会,评估结果通报有关部门。

       5.综合协调。由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具体工作是:建议办事处组织召开抗灾救灾综合协调会;随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抗灾救灾和支援灾区的事宜;随时落实本办事处。及新密市政府有关抗灾救灾协调工作。

       6.救灾捐赠。由救灾款物筹集组负责落实,具体工作是: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办事处救灾捐赠活动;公布接受捐赠单位和账号,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每日向社会公布灾情和灾区需求情况;及时下拨捐赠款物,定期对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

       五、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组要严格按照本预案和救灾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实施救灾应急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在救灾应急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勤政务实,不得擅自离岗,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

       (三)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要求报告灾情,灾情报告必须及时,准确,做到有险保险,五险报平安。不得虚报、瞒报、假报灾情。

       (四)各工作组应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团结抗灾救灾,共同担负救灾应急救助工作任务,降低灾害损失程度,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六、灾后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决策后向上级领导报告,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有序开展,重点做好灾民房屋的建设和生活秩序的恢复工作。

       (一)房屋重建工作

       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采取自建 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应通过政府救济 社会互助 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 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充分考虑灾害因素。

       1.组织核查灾情。灾情稳定后,社区立即组织对灾情核定,对需要办事处帮助重建的灾民房屋,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账”,并上报办事处救灾办。

       2.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根据办事处灾情,制定恢复重建优惠政策 建设目标 资金支持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3.办事处向灾区派出督查组,检查 督导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入冬前住新房。

       (1)救助标准:原则上在上级的重建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按照拨款文件的要求落实。

       (2)救助要求:需办事处帮助恢复重建的灾民必须按照“本人申请、居民评议、张榜公示、登记造册、社区核准建档立案、市局民政局审批、报郑州市民政局备案”等程序进行。建房档案要有恢复重建前、后的对比照片及家庭基本情况。补助资金要按照灾民建房的实际进度,分阶段支付。发放时,要认真填写《灾民救助卡》。

       (二)生活秩序的恢复

       重点是做好生活物资的供应工作,根据灾情级别,确定各类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确保灾民生活稳定和社会大局稳定。

       七、奖罚

       本预案对全体人员的表彰和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

       救助人员凡按指挥部给予行政处罚。救助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重大损失或造成严重损失的,由指挥部通过行政或司法途径进行责任追究。

       八、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