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84611506/2016-00021
  • 新密市矿区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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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10
  • 2016-08-22
  • 通知
  • 矿区发〔2016〕31号
  • 2016-08-12
中共新密市矿区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行“4+5”模式规范完善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意见

 

 

中共新密市矿区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行“4+5”模式规范完善党支部

组织生活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构建从严规范、健全完善的党支部组织生活新常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相关规定,结合矿区实际,现就推行“4+5”模式(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4项基本制度,创新组织生活5种形式)规范完善党支部组织生活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党支部参照本意见执行。

       一、总体目标

       要充分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成功经验,把继续推动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与“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学员”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以营造从严规范、健全完善的基层组织生活新常态为目标,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严肃组织生活纪律,创新推行“4+5”组织生活模式,切实增强组织生活的规范性、灵活性、实效性,真正使组织生活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内民主监督配套协同,做到全覆盖、起作用、有活力,为矿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严格规范四项制度

       1.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内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必须真正坚持、严格执行。

       (1)支部党员大会。即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或受书记委托的其他支部委员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集体学习讨论党的基本知识和重要方针、政策;定期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党员行政领导干部通报本地本单位业务工作情况,向党员提出在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要求;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决议时,必须有过半数以上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并经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过半数以上的党员表决同意,方能生效。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要邀请上级党组织派员指导。支部党员大会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记录人一般由组织委员或其他委员担任,主要记录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党员出缺席情况、中心议题、主持人、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提出的不同意见、会上作出的决议等,会后归档。

       (2)支部委员会。由支委会委员参加,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支部书记或受支部书记委托的其他支部委员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支部委员政治理论和廉政学习教育,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通过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研究安排支部日常工作,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酝酿讨论需要提交居民大会、职工大会民主决策的重要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等。会前要将会议议题通知到每位支部委员,根据议题认真准备,会后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支部委员会议应由专人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由专人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小组长主持,专人负责记录。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会后要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的落实。

       (4)党课。党课是党组织用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每年年初由党支部制定党课教育计划。党课教育和具体选题要有针对性,与党的中心工作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紧密结合,做到有的放矢;选题范围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国际国内形势等。

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讲党课,支部成员也要轮流讲,还可邀请党内的老干部、党建理论方面的专家集中讲以及优秀党员现身说法,或利用录音、录像上党课。提倡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成员为基层党员上党课。上党课时,全体党员都要参加,也可以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课,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授课人员应认真备课、编写讲课提纲,课后将讲课提纲交党支部存档。授课后,要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组织党员围绕党课内容开展讨论,并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对照检查,提高党课教育效果。

       2.全面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是指党支部每月明确一天,根据党员的特长、技能,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定期开展的党的活动。党工委要统一确定所辖党支部的党员固定活动日时间,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党支部要把落实“三会一课”与建立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结合起来,搭建党员活动经常化平台。要提前制定每个活动日的工作计划,确定活动主题,提高活动效果。要以普通党员的教育培训、为民服务、公益活动、党性锻炼、交纳党费为主要内容,开展菜单式、结对式、组团式专题活动,深化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养成行动自觉,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实现转作风、促发展、赢民心的目标,使党的组织生活更加规范、更接地气、更显实效。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情况要有记录、有图片,并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流动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到流入地党支部参加活动。

       3.坚持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内容的组织活动。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采取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召开,党员人数较多的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召开,会议日期和内容应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1)会前,一般要做好五项准备工作:一是找准找实突出问题,确定会议主题,会议主题由上级党组织指定或针对自身情况研究确定。组织生活会的主题及开法,一般应提前15天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邀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会议。二是组织学习。围绕会议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奠定思想基础。三是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要由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如实反馈给本人,并向上级报告。四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充分沟通思想,加深了解,增进团结。五是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同时对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对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2)会上,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专人负责记录。每个党员要紧扣主题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言步骤:党支部书记首先代表支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然后个人对照检查,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接着每名党员逐一发言。会议记录要有专用记录本,对每个党员发言记录要原汁原味。

       (3)会后,要在15天内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整改措施,要用适当方式公布,并接受监督。

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单位领导班子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严禁以工作会议代替组织生活会或民主生活会。

       4.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是指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党员和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议,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1)评议内容。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重点围绕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规矩情况,明确民主评议的具体内容。对机关党员,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等开展评议。对社区党员,重点围绕是否按期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以及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等情况开展评议。

       (2)评议步骤。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综合分析等程序进行。个人自评,即党员对照评议标准作出自我评价,进行自评打分;党员互评,即党员之间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民主测评,即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测评,测评结果一般由支部掌握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党员提出评定意见,确定格次,一般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并将评定的意见和确定的格次向本人反馈,存入党员个人档案。

       (3)结果运用。对综合评定为优秀党员的,予以表扬或表彰。对评为合格党员的,党支部要开展谈心谈话给予鼓励引导,促使他们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对评为不合格党员的,要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或限期整改;对受到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党支部在谈心谈话、教育培训、结对帮扶基础上,采取月报告、季考察、半年分析、期满评议等方式促其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新密市处置不合格党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作出劝退、除名的组织处理。

       (4)具体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2月份,以支部党员大会形式组织。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民主测评要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

       (二)创新五种组织生活模式

       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主动性和创造力,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理念,按照“有主题、有讨论、有共识、有行动”的原则,把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有效结合,创新组织生活模式,使党的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具有新意,成为党员思想交流、参与决策、集思广益、营造和谐和发挥主体作用的有效载体,从而激发基层党支部的内生动力和党员队伍的内在活力。

       1.创新开展“共建型”组织生活。根据工作特点和联系需要,利用网格化管理、驻社区帮扶、区域党建等工作载体,机关与基层、社区与企业等不同类别、不同层级的党支部,可以跨单位、跨组织、跨地域、跨行业联合开展组织生活,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增进交流、共享成果,增加组织之间的了解,互相沟通工作特点,达成理解和信任,促进资源互补,形成区域党组织之间密切联系、协作共建、资源共享的良好局面。

       2.创新开展“开放型”组织生活。注重灵活多样、便捷有效,打破固定场所、固定内容限制,畅通参与渠道,丰富活动形式。根据工作性质和党员分布实际,可把组织生活放到现场,如教学课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等,增强组织生活的直观性、现场感。要借助互联网和移动媒体新技术,及时转变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方式,以网上论坛、党员QQ群、微信群、党员博客、手机信息、党员远程教育等网络形式,把党内组织生活建在网上,把党支部有关规定和工作流程挂在网上,便于党员查询学习、参与活动,提高组织生活的效率和质量。

       3.创新开展“互动型”组织生活。把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同党员履职尽责、建功立业、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紧密联系起来,扩大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参与范围和内容范围,加强党群之间的互动交流。在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时,可以吸收党外群众参加,特别是邀请联户代表、企业厂长经理、社会组织党外人士、服务对象参加,通过学习交流,互通党内外信息、听取意见建议,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团结协作。在特定的节日如“三·八”、“五·一”、“五·四”之际与群众团体联合,邀请群众代表开展联谊生活,围绕女性、家庭、青年、工作、就业、教育等主题进行专题讨论,促进党员与群众的思想交流,凝聚发展合力。

       4.创新开展“关怀型”组织生活。注重以党的组织生活的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关爱社会,扶贫济困,奉献爱心,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党员致富能手与贫困家庭结成帮扶对子,利用自身在信息、资源、项目、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帮助贫困家庭创业就业、脱贫致富。定期开展“送温暖、送爱心”活动,帮助孤寡老人、“五保户”等弱势群体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开展党员“捐资助学”活动,资助家庭困难的大学生完成学业。建立党内关怀机制,对老党员、困难党员开展节日慰问,经常关心关注他们的日常生活;建立党员“政治生日”册,在每年的党员入党日,采取“重温入党誓词”、赠送生日贺卡、组织文艺表演等形式,为党员过好“政治生日”,增强党员的认同感。通过开展“关怀型”组织生活,让党员群众真正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同时也使党员在活动中受到深刻教育。

       5.创新开展“自主型”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尊重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主观意愿,在党支部或党小组总体把控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党员自主型组织生活。通过党支部(党小组)和党员主题立项、党员轮流主持组织生活会、党员文娱活动、党员微型党课等形式,将党的组织生活与党员的工作实际、兴趣爱好有机融合,将党的组织生活与推进业务工作、锻炼党员能力素质共同结合,把组织生活打造成为平等主体、平等交流的民主平台,调动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积极性,提升组织生活的吸引力。

       三、保障措施

       (一)层层落实领导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工委书记、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负责党的组织生活落实。健全基层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组织“联述联评联考”制度,配合落实好部分基层党支部书记直接向市委党建办直接述职制度,强化党组织书记从严管党治党意识。党工委书记要定期抽查和直接参与所辖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加强现场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加强对下指导。党支部书记要亲自制定组织生活计划,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送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专项报告。

       (二)严肃组织生活纪律

       严格实行考勤签到制度,党支部严格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考勤和记录,落实好请销假、谈话提醒、定期通报等制度,并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六个月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新密市处置不合格党员暂行办法》规定严肃处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党工委要定期检查、通报所辖党组织开展党内组织生活的实际情况,对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规范,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或将党内组织生活庸俗化、娱乐化的,责令限期整改;对组织瘫痪、组织生活不能正常开展,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及时进行集中整顿并追究党支部书记的责任。

       (三)强化考核督查推动

       党工委每年要对各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专项考核,建立上级党组织派员旁听党课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要结合每月党员固定活动日等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公开通报,对组织不力、问题较多的,要批评教育、实施问责;每年要定期开展优秀组织生活案例、最佳党日等评比活动,并作为年度党建考核的加分项目。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把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的规范化、正常化作为重要督查内容,以严格规范、健全完善的组织生活落实好学习教育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学习教育常态长效。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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