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党〔2015〕3号
中共新密市新华路工作委员会关于蒋鹏飞等十七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党委)、各社区党支部(总支)、各垂直站所党支部、机关各站所党支部、各非公企业党支部:
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工委研究,决定:
蒋鹏飞同志任新华路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薛皓同志任新华路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郭海坡同志任新华路街道纪检干事、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工会副主席职务;
钱梦媛同志任新华路街道工会副主席,免去其纪检干事、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石秋红同志任新华路街道工会副主席;
刘花萍同志任新华路街道机关事务科副科长兼任老干部支部副书记、委员;
苏珊珊同志任新华路街道社会事务科副科长,免去其团委副书记职务;
郑尚坤同志任新华路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杨凯鑫同志任新华路街道团委副书记(试用期1年);
杨凯基同志任新华路街道长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管晓雯同志任新华路街道统计信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王恒伟同志任新华路街道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程锦同志任新华路街道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副科长(试用期1年);
常英凯同志任新华路街道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副科长(试用期1年);
陈鹏鹤同志任新华路街道信访综治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免去:
杨建伟同志新华路街道工会副主席职务;
于莉君同志新华路街道统计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