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党〔2015〕71号
中共新密市新华路工作委员会关于刘志远等十二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党委)、各社区党支部(总支)、机关各党支部、各垂直站所党支部、各非公企业党支部: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一村一警综合联动”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意见》要求,经党工委研究,决定:
刘志远同志任中共新华路街道赵坡村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李沛释同志任中共新华路街道和平街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刘华萍同志任中共新华路街道民康路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曹志远同志任中共新华路街道文化街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张海潮同志任中共新华路街道石庙沟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马飞同志任中共新华路街道商运街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王晓红同志任中共新华路街道五里店村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段政委同志任中共新华路街道嵩山路社区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李而洲同志任中共新华路街道杨寨村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孙彬同志任新华路街道人民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
刘国峰同志任新华路街道新惠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
赵光辉同志任新华路街道惠沟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