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16-00212
  • 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
  • 人事任免
  • 2016-02-24
  • 2016-02-24
  • 通知
  • 岳发〔2016〕10号
关于郑俊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镇直机关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郑俊峰同志不再兼任镇信访办主任;

王亚丽同志任信访办主任;

李青峰同志任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慧敏同志任镇劳动保障所所长;

周韶华同志任镇目标督查绩效考核办主任;

刘永彬同志兼任镇敬老院院长(享受正股级待遇);

韩小红同志兼任镇拆迁办主任(享受正股级待遇);

王宏建任镇工业办副主任。

免去:

郭志洲同志的镇社会事务办主任、敬老院长职务,其正股级待遇不变;

李青峰同志的镇劳动保障所所长职务;

李慧敏同志的镇目标督查考评办主任职务;

周韶华同志的镇信访办副主任职务。

 

                                          中共岳村镇委员会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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