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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70787X/2016-00011
新密市米村镇人民政府
综合,政务,人事,任免,人事任免
2016-05-11
2016-05-13
通知
米发〔2016〕26号
中共米村镇委员会关于张秋花等2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中共米村镇方山村支部委员会:
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张秋花同志任中共米村镇方山村支部委员会委员;
赵海峰同志任中共米村镇方山村支部委员会委员。
中共米村镇委员会
2016年5月11日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
网站标识:41018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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