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单位:
现将《来集镇散煤治理工作督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2月27日
来集镇散煤治理工作督导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郑州市及《新密市散煤治理工作方案》和《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散煤治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要求,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促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根据镇党委、政府散煤治理工作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督导组织
成立来集镇政府散煤治理工作督导组,督导组工作职责包括:负责全镇散煤治理工作督导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及上级领导报告督导工作开展情况;针对被督导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向被督导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被督导单位存在的干部不尽责履职问题,由镇纪委负责处理。
督导组下设5个督导小组,每个督导小组负责督导若干个村和成员单位的散煤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督导小组成员从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选调业务骨干,负责督导散煤治理工作。
二、督导时间
散煤治理工作期间,根据各项工作安排部署、推进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三、督导对象
各村,各散煤治理工作成员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
四、督导任务
(一)散煤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落实《新密市散煤治理工作方案》和《来集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散煤治理工作的意见》情况,本单位散煤治理工作方案出台情况;成立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责任分工情况;对居民和农户散煤使用调查情况;禁燃区内无煤化情况;建立健全散煤治理工作台账情况;剩余散煤回购情况;洁净型煤生产企业的整合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开展情况;燃煤炉具回收、节能炉具推广工作情况及工作例会召开情况。
(二)具体责任落实情况。加强对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相关责任单位的督查,主要检查:依据部门在散煤治理工作中的职责,是否出台工作方案和工作意见,是否成立领导小组并有明确责任分工,是否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安排落实,是否建立有完善完整的工作记录台账,是否及时上报信息情况等。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不能按时间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督导组提出问责处理意见,由镇纪委启动问责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督导组要高度负责,熟悉掌握镇政府散煤治理工作目标任务、时限要求,要加强现场检查,明察暗访和情况汇总,定期形成督导意见和建议,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和我镇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不落实,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诫勉谈话,后果严重的要按规定追究责任。
(二)督导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督导工作,杜绝出现人情督导、徇私舞弊的现象,各督导小组因工作不力出现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问题时,督导小组与被督导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三)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力度,把各项任务、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散煤治理工作。要定期向镇政府督导组报告进展情况。对于普遍存在的政策性问题,要定时研究解决办法,并通过督导组向镇政府提出意见建议,确保散煤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来集镇宣传办要全面、客观的宣传报道来集镇散煤治理工作。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对部门履责不力等形象进行批评曝光,让群众了解政府治理散煤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坚定决心,及时总结我镇散煤治理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树立典型,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散煤治理工作,努力实现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附件:1.督导组分组分工名单
2.督察考核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