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联阶段 | 竣工验收阶段 |
并联事项 | 1建设工程规划核实、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3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4用水竣工验收5用电竣工验收6供暖竣工验收7燃气工程竣工验收8建设工程档案验收9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并联单位 | 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防办、市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热力公司、燃气公司 |
申请材料 | 共性材料: 1、竣工验收阶段申请表及非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消防: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资质证明; 人防: 7.人防工程建筑总说明平面图、施工图、平时平面图、战时平面图、设计变更图(竣工图蓝图) 8.设计变更核定单防护(防化) 9.设备产品和安装质量检测报告 10.防空地下室建设规模、防护等级、战时功能等审核意见。 11.工程阶段性验收报告(结构验收) 12.人防工程建设审查批准书及附件 13.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预案 1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电力: 15. 竣工资料一套(竣工图纸、电气设备出厂合格证书、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记录) 热力:16.设计蓝图及设计变更 档案: 17.符合国家标准的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档案 (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2014)整理、编制、装订) 竣工备案: 18.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1)施工单位竣工报告(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3)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4)工程竣工验收意见(5)防雷验收结果(防雷检测报告、检测单位资质证书,防雷验收意见)(6)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9.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20.住宅质量保证书(仅限住宅工程) 21.住宅使用说明书(仅限住宅工程) 2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备注:按照郑建文【2020】70号文件要求,自2020年4月8日起,建设单位申报联合验收时可自主选择是否办理用水竣工验收、用电竣工验收、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和供暖竣工验收。 |
可以容缺材料 | 1.郑州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电子表单; 水:2.自来水公司用户报装工程表前验收单; 燃气:3.(1)燃气报警器合格证明、质检报告 (2)燃气报警器、机械送排风、紧急切断系统联试联调验收报告(仅工商业用户提供); 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市政工程项目隧道工程需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联合验收后提供); 5.人防工程验收报告(联合验收后提供); 6.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联合验收后提供); |
可以内部共享的材料 |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绘报告》 4.现状竣工图 5.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6.建筑工程施工图人防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7.人防工程面积测绘报告和质量检测报告 8、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办理流程 | 建设单位申请→综合窗口受理 →系统推送 →资料审核 →现场验收→确认验收意见→竣工验收备案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新密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三楼综合窗口 |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投诉及监管 | 电话投诉:0371-56155508 网上投诉:河南省政务网http://www.hnzwfw.gov.cn/ |
监督电话 | 0371——56155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