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依法管理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郑发【2009】13号)、《中共新密市委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意见》(新密发【2012】12号)文件:对农村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从采取绝育措施之日起,施术对象每人每年奖励120元,直至其年满60周岁,享受“奖励扶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