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1年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

一、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索引号

信息内容

公开形式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详细信息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标号四组代码构成。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新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mi.gov.cn/

2.互联网政务新媒体(中国新密微信公众号)、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新密市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的新密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新密市档案馆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电话:0371-69866910

新密市图书馆信息公开查场所         地址:新密市东大街357号星光天地6楼;电话:0371-69802126

新密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信息公开查阅点      地址:新密市西大街445号;电话:0371-69815606  新密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有新密市政务公开专区,可线上线下查阅政府公报及其他主动公开信息,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开展政策咨询服务。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市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9800566

传真号码:0371-69883066

通讯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邮政编码:452370

电子邮箱:xmzwgkbysq@126.com(仅用于接收向新密市政府本级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有关意见建议)

办公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

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

(二)申请方式

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从郑州市政务公开官网,新密站点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打印,信函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和出传真总页数,传发送完毕后,应电话联系确认。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3.电子邮箱申请。通过新密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专用邮箱xmzwgkbysq@126.com提交申请,应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该邮箱。此邮箱只用于接收向新密市政府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申请予以退回,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行政机关自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伤、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获取有特别规定,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及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四)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新密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9800566

传真号码:0371-69883066

通讯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

邮政编码:452370

电子邮箱:xmzwgkbysq@126.com

办公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依法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说明:新密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专用邮箱于 2023  7 28 23 时更换为xmzwgkbysq@126.com ,特此说明。

 

 

 

附件_1:新密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