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22-00256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规范性文件
  • 2022-10-13
  • 2022-10-14
  • 通知
  • 新密政办〔2022〕28号
  • 有效
  • 2022-10-13
  • 2027-10-13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密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密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市政府2022年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1013

 

 

新密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赢打好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新密市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20214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郑政办〔202242号)及《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新密政〔20215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形势

(一)现状基础

“十三五”以来,新密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着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新密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9%,较2015年上升19.4%;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显著下降,较2015年下降幅度分别达到46.4%46.3%,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显著改善,双洎河马鞍洞出境断面水质达到郑州市考核目标要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类,地下水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土壤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完善。

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显著。强力推进蓝天保卫战,实现全市工业企业燃煤、生物质锅炉“清零”,基本完成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任务;全市共计419家工业企业按照标准完成深度治理并通过核查组现场核查。累计淘汰“黄标车”522台,全市新能源公交车营运车辆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76%、出租车营运车辆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100%。深度实施碧水保卫战,完成全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完成2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4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18个“千吨万人”(包括6个乡镇级水源地)饮用水水源地区划及整治工作;有序实施溱水河、双洎河综合治理项目;不断提升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收集管网建设水平,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6%;完成14个乡镇174个行政村(社区)的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5%以上。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初步遏制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基本管控土壤污染风险,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完成61家土壤环境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配合任务;完成全市历史遗留污染地块的排查工作,初步锁定1处污染地块和5处疑似污染地块,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和污染地块名录,并实时动态更新;完成全市86座正常营业加油站和342个地下油罐的防渗改造任务。

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开展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新密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最终划定新密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3479.93公顷,占新密市域面积的3.49%。“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造林98900亩、森林抚育和改造43000亩,建设完成轩辕圣境黄帝故里文化产业园等。

生态文明创建稳步推进。成功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荣誉称号,完成10个省级生态乡镇、60个省级生态村及70个郑州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

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圆满完成新密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全市建成1个国控、1个省控、13个市控及1个县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成省控、郑州市控、新密市控三级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3个,基本实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全覆盖。积极开展农村、土壤、声环境质量监测。探索开展小量产废单位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

专栏1  新密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类别

指标名称

2015年基数

2020年计划目标

指标属性

2020年实际

完成

情况

1

环境质量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49.6

65

约束性

69

完成

2

细颗粒物(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

95

60

约束性

51

完成

3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153

105

约束性

82

完成

4

市控及以上地表水体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达标率(%

80

达到

考核要求

约束性

达到

考核要求

完成

5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的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100

完成

6

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

保持稳定

约束性

保持稳定

完成

7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0左右

约束性

100

完成

8

污染地块安全

利用率(%

90

约束性

100

完成

9

污染减排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比例(%

16

达到郑州市要求

约束性

达到郑州市要求

完成

10

氨氮排放量总量减少比例(%

20

约束性

11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比例(%

2

约束性

12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比例(%

22

约束性

13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减少比例(%

约束性

14

污染治理

煤炭消费总量下降比例(%

[15]

预期性

/

/

15

城镇污水集中

处理率(%

84.9

95

约束性

96

完成

16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77

80

约束性

99.99

完成

17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5

98

约束性

100

完成

18

再生水利用率(%

20

30

约束性

 

19

生态保护

森林覆盖率(%

43.96

51

约束性

43.96

 

20

活立木蓄积量

(万立方米)

193.4

260

约束性

415.7653

完成

21

省级生态乡镇

/省级生态村

创建个数

9/49

13/70

预期性

10/60

 

注:[]内为五年累计数

(二)面临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加快美丽新密建设、奋力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目标的关键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新起点上面临诸多机遇和有利条件:

1.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红利持续释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思想共识,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提供坚实基础。

2.“美丽中国”愿景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了重大决策部署,明确了下一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建设主要任务。

3.碳达峰、碳中和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国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新动能。

4.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保障。随着“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结构、能源结构将持续改善,而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则是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体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必将协同推动生态环境继续向好发展。

5.“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坚成效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夯实了实践基础。“十三五”期间,新密市始终严格贯彻党和国家对生态文明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了一批重大改革措施,完成了一批重大治污任务,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气、水、土壤等污染治理成效显著。

(三)面临挑战

“十四五”时期,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对标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新密市仍然存在差距和短板:

1.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仍存在巨大压力。PM2.5PM10污染问题尚未彻底解决,距离《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仍有较大差距,而臭氧(O3)污染呈上升趋势,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大。VOCs治理难度大,重污染天气时有发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待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任重道远,生态流量尚不能有效保障。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基础相对薄弱,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仍面临着种种挑战。

2.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与矛盾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十四五”时期处于新老环境问题交织的复杂阶段,过去长期存在的主要矛盾环境问题(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空气污染,黑臭水体,土壤重金属污染等)在“十三五”时期得到有效控制,但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而次要矛盾环境问题(如臭氧、VOCs等空气污染以及农业面源污染等)近年来逐渐凸显,成为目前面临的首要问题,生态环境所面临的主次要矛盾发生转化。

3.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存在短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部分污水处理厂工艺亟待升级改造,管道破损、混接错接、雨污分流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

4.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尚未从根本改变。全市耐材、砖瓦等传统行业依然较多,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企业依然存在,工业绿色发展有待提升。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公路为主的运输结构没有根本改变,且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碳排放总量大,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目标面临较大压力。

5.现代化环境治理能力亟须完善。“十四五”时期将进入生态环境治理的“深水区”,治理成本和难度将不断加大,这就要求在“十四五”时期必须加大力度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着力提高政府决策、监管和服务的能力及水平,建立由政府、企业、公众等多种主体组成的多元共治、权责分明、互相监督的治理体系。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郑州市及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系统保护、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环境风险防控、治理能力提升,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新密奠定坚实生态基础。

(二)基本原则

人民至上、生态惠民。坚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以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为引领,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

协同治理、改善环境。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与修复,夯实生态安全基底,注重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协同增效。

全民合力、共治共享。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推动落实,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明晰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权责,畅通参与渠道,形成全社会合作共治的良性互动格局。

(三)主要目标

2025年,绿色低碳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成效显著,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美丽新密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绿色发展深入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稳步下降,碳排放强度快速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比例进一步降低。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生态功能稳步提升。生态空间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系统稳定性稳步提升,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生态质量指数不断提高。

——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明显增强,重金属环境风险持续强化。

——治理体系逐步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短板加快补齐,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

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更加稳定,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基本建成“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的美丽新密和郑州都市圈美丽“大花园”。

专栏新密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序号

类别

指标名称

2020

基数

2025

目标

指标

属性

1

环境质量改善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51

39

约束性

2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69

71.2

约束性

3

省控断面水质达标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4

地下水国控点位类水比例(%

0

预期性

5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类的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6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

基本消除

基本消除

预期性

7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85

90

预期性

8

绿色低碳发展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

完成郑州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9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

[29.09]

完成郑州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10

全市用水总量(亿立方米)

1.3917

2.0409

约束性

11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比例(%

完成郑州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12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1733]

约束性

13

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645]

约束性

14

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710]

约束性

15

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17.4]

约束性

16

环境风险防控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100

100

约束性

17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有效保障

约束性

18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100

100

预期性

19

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

无害化处置率(%

100

100

预期性

20

绿色生态

生态质量指数(EQI

稳中向好

预期性

21

森林覆盖率(%

43.96

43.96

约束性

22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平方公里)

34.7993

不减少

约束性

注:1*重点建设用地指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所有地块;

2[]内为五年累计值。

三、坚持创新引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构建区域绿色发展格局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加快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发展。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推进“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严格执行省、郑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分区管控要求,进行差异化生态环境准入管控。强化“三线一单”在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体系,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区域内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规划环评、生态环境治理与监管的重要依据。

持续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梳理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制定实施年度工作方案,推动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行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定位或涉及危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大的重点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严格“两高”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持续推进“两高”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持续提高砖瓦、耐火材料、造纸等行业集聚水平,积极推动新型耐材产业园和循环经济产业园集聚集约发展。按照“项目园区化、产业集群化”的发展思路,立足区域特色资源、产业基础,探索打造一批特色专业园区,推动产业集聚增长。

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持续实施“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推动产业提质增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托郑州市“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大数据平台,实施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企业分类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并作为差别化政策的重要依据。依据评价结果对工业企业的用电、用水等资源要素进行差异化配置,倒逼工业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的企业集聚。

(二)推进区域产业优化升级

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鼓励发展以新型耐材为主的新材料、装备制造、家居、品牌服装制造业及其配套上下游产业链。以郑(港)密互动为契机,全力推动传统产业结构向节能环保、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方向发展,重点推动耐材、造纸等产业绿色、减量、提质发展,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以超化镇新型耐材产业园为载体,积极推动传统耐材向功能型、环境友好型、高端新型耐材方向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大力发展高端产品,增加特种功能、优质合成、改性原料、无污染、节能型新型耐材的比重;深入推进行业节能降耗,引导企业加大对高效混炼成型、节能轻型窑炉、高效除尘等先进设备的研发与技改投入,鼓励对用后材料的回收再利用。以大隗镇循环经济产业园为载体,高质量推动传统造纸向绿色化转型,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传统造纸产业,积极开展固废处理和综合利用,提升造纸工业资源利用效率和绿色清洁生产水平;推动传统造纸向高端造纸及纸制品转,推动纸品制造向造纸装备转,推动纸品制造向包装印刷转;加大产业重组整合力度,支持康华、东淼、恒丰等骨干企业对中小造纸企业进行兼并重组。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落实国家、省“两高”项目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河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从严从紧从实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水泥、石灰、砖瓦(有烧结工序的)、耐火材料(有烧结工序的)等“两高”和产能过剩的产业项目。严格“两高”项目备案审查,强化现场核查,保持违规新增产能项目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新改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产业政策、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能耗“双控”、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碳排放强度、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等约束性要求。

降低工业企业能耗。持续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和绿色制造提升行动。重点推动锅炉、窑炉、电机、风机、内燃机等高耗能设备系统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实现生产过程清洁化、水资源利用高效化和基础制造工艺绿色化。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引导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十四五”期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4%左右。

加快现有过剩产能淘汰工作。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持续开展淘汰国家、省明确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工作;结合“亩均论英雄”和绩效分级综合评价,鼓励引导水泥、耐材、砖瓦窑等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企业有序退出。

持续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严格按照“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分类处置原则,持续保持“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压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监管和巡查检查,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手续不全等“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情况进行再排查、再清理、再整治,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

加快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拓宽工业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渠道,推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动力蓄电池、废轮胎等资源化利用,持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围绕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园区综合能源改造、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绿色化改造。到2025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大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支持力度,支持减污降碳、节能节水、资源循环利用等行业骨干企业发展。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企业,形成龙头引领、骨干支撑、小微跟进的产业链梯次发展良好格局。发挥新密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产业优势,持续推进国家环保装备制造基地建设提质增效,依托康宁特、奥力旋窑等企业重点发展电力除烟除尘、超低温除尘及湿式除尘、脱硫脱硝脱汞装备、高效锅炉、节能窑炉、余热利用等产品,形成本地环保产业核心支柱。

(三)构建清洁高效能源体系

严控煤炭消费总量。科学安排“十四五”新增能耗需求,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替代,所有改建耗煤项目一律实施2倍或省最高标准煤炭减量替代。到2025年底,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完成河南省和郑州市下达的预期目标。

优化能源结构。坚持发展非化石能源与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并举,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加速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发展,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全面推行清洁能源替代,加快农业、工业、建筑、交通等各用能领域电气化、智能化发展。加快推进天然气输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天然气覆盖率。持续推进散煤清洁化和农村电网保障能力建设,巩固扩大清洁取暖成果。加强洁净型煤质量监管,依法严厉查处违规销售、使用散煤行为,确保散煤全部清零。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天然气能源占比显著提高。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全面落实“十四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和区域能评制度,将用能权市场扩大至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多措并举抓好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增效工作,引导激励重点用能单位提高能效水平,全面推行重点耗能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提升用能管理能力,探索完善区域能评制度。

(四)建设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持续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加大运输结构调整力度,煤炭、矿石、建材等大宗货物中长途运输鼓励优先采用公铁联运,中短途货物运输优先采用新能源货车运输或封闭式皮带廊道。积极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大力压缩公路运输量,以资源富集区、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为重点,严格重载柴油货车大宗散货长距离运输管控。加快推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建设,市区货物运输优先采用新能源轻型物流车。

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推进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除保留部分应急车辆及新能源汽车无法满足使用需求情况外,新增及更新公交车、出租车(含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环卫车辆、城市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更新公务车辆原则上全部为新能源汽车。2022年底前,中心城区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等全部实现新能源化;2023年底前,中心城区渣土车、水泥罐车、环卫车全部更新为新能源车辆。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和公交市政等车辆集中停放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

统筹推行“车路”一体化监管。加快建设完善“天地人车”综合管控平台,强化“天地人车”平台数据应用。开展生产、进口、销售环节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到2025年,主要车(机)型系族年度抽检率达到80%以上,全面消除未登记或冒黑烟工程机械。严厉打击“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严格规范加油站的经营行为,确保油品质量达到标准。加强公路等重要物流通道的维护和监管。

专栏结构调整重点工程

1.产业优化升级。鼓励企业运用先进生产技术和装备实现生产过程全密闭,支持循环经济专业园区争创省级绿色园区,力争新增6家国家级绿色工厂。

2.交通结构调整。推动郑州市轨道交通体系向新密市域特别是中心城区延伸和覆盖,配合做好郑登洛城际铁路、K2快线建设,争取地铁6号线南延至新密城区、地铁7号线二期至新密段尽早启动,融入郑州市全域轨道交通网络体系,构筑快速便捷通达的交通和通勤网络。

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一)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积极开展二氧化碳达峰行动。围绕国家“力争于203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目标和“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愿景,根据《河南省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郑州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要求,开展新密市碳排放达峰路径研究,明确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路线图和主要任务。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发展低碳产业、低碳能源、低碳交通、低碳建筑,倡导低碳生活,鼓励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制定碳排放达峰方案。推动建材、电力、煤炭等重点行业实施节能降碳,并提出率先达峰的目标,开展达峰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市场交易。

控制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完善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有效控制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提高标准化规模种植养殖和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控制农田、畜禽养殖等农业活动温室气体排放。

(二)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提升农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确保粮食安全。提升城乡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保障城乡建设和基础设施安全。适时开展气候变化影响风险评估,实施适应气候变化行动。严控生态空间占用,增强森林、绿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巩固提升生态碳汇能力。

(三)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

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统计、环境评价、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环境管理工作统筹融合,促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协同增效,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管理能力。鼓励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完善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并纳入环境统计工作,逐步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通过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推动区域、行业和企业落实煤炭消费削减替代、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等政策要求,推动将气候变化影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开展温室气体监测,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鼓励重点企业公开温室气体排放相关信息。强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制,作为生态环境相关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考核力度。

(四)推动低碳试点示范创建

探索开展近零碳排放与碳中和试点示范。实施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双目标”协同控制。探索开展电力、建材等重点排放行业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试点示范。开展低碳企业、低碳园区、低碳社区等试点建设。开展碳标签和碳中和实践,推进各类活动会议实施“碳中和”,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鼓励开展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减排相关技术研发、示范与推广。

(五)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提高全民绿色低碳意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等,强化公民环境意识,倡导全民从自身做起,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开展各类环保实践活动,引导绿色饮食、鼓励绿色居住、普及绿色出行、推行绿色办公等。

推进绿色生活创建。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倡导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践行绿色低碳消费。积极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结合产品品目清单管理,加大绿色产品相关标准在政府采购中的运用。践行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增强公众环境行为自律意识,积极践行“光盘行动”,改变铺张浪费的消费习惯。积极发挥绿色消费引领作用,大力推广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大力倡导使用可降解购物袋,加强对“限塑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在全社会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理念,积极践行“135”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提升公共交通的通达性和便捷性,降低公众出行成本,倡导“公共交通+自行车换乘”“停车+换乘”组合的交通模式;规范私人换乘工具和共享单车停放管理,配套建设完善、便捷、安全和换乘方便的自行车及人行道系统,改善出行体验,引导居民形成步行、骑行的出行习惯。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绿色实践,形成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深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不断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水平,持续推动既有建筑节能节水改造和绿色化改造,鼓励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同步实施。推广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推广绿色建材,扩大绿色建筑规模,推进新建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100%

五、加强协同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深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规范和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工作,实施动态绩效分级管理,培育推动企业“梯度达标”,促进行业治理能力治理水平整体升级。落实AB级企业相关鼓励政策,发挥先进示范引领作用;严格执行CD级企业污染管控措施,促进工业污染治理水平全面提升。

开展园区集群企业废气治理。推动“区中园”建设的建材、耐材等专业园区提升改造,制定“一园一策”“一行一策”综合整治方案,不断挖掘企业集群发展优势,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境治理水平。对在村、乡镇布局的新建项目,严格审批把关,严防污染下乡。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鼓励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安装高效VOCs治理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

强化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巩固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成效,按要求实施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继续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重点实施耐火材料、砖瓦、建材、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深度治理,持续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重点涉气排放企业原则上不得设置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无法取消的,安装旁路在线监管系统。

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严格控制水泥、建材、耐火材料、砖瓦等重点行业物料存储、运输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实施精细化管控,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采取密闭、封闭等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

深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深入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提升石灰窑、耐火材料制品、砖瓦窑等工业窑炉的治污设施处理能力。2025年底前,实现工业炉窑全行业超低排放。

推进火电行业污染物总量减排。加强火电行业已建成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强化污染物排放全过程控制,通过参与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协同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加强火电行业脱硝技术提升,有效控制氨逃逸。持续加强氮氧化物、氨逃逸在线监控体系建设,对超标排污企业依法依规处理。

(二)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优化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建。现有高VOCs含量产品生产企业要加快产品升级转型,提高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产品的比重,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工业涂装、包装印刷、鞋革箱包制造、电子等行业要制定工作计划,加大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力度。到2025年底前,汽车修理底色漆、本色面漆,木质家具制造、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以及室外构筑物防护和道路交通标志全部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加大抽检力度,确保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符合标准的产品。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溶剂型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15%,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下降20%

加强VOCs全过程综合管控。强化对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源头、过程和末端的全过程综合控制,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进一步严格排查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无组织排放环节,督促企业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对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综合治理。巩固VOCs综合治理成效,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集中治理,选择适宜高效治理技术,加强运行维护管理,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要做到“先启后停”,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污染物去除率,确保VOCs稳定达标排放。企业开停车、检维修期间,按照要求及时收集处理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产生的VOCs废气。开展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储罐排查,逐步取消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非必要的VOCs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加强汽修行业综合治理,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

(三)深入开展柴油货车污染防治

积极推动老旧车辆淘汰。全面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6b排放标准,大力推进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更新。按照河南省、郑州市工作要求,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和燃气货车(含场内作业车辆),完成河南省、郑州市下发的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和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淘汰任务;符合强制报废情形的交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和销毁。

强化机动车达标排放监管。加强路检路查执法检查站点建设管理,加大重型货车路检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和停放地的入户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拆除尾气后处理装置、破坏篡改车载诊断系统(OBD)等违法行为。加快推进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系统建设,建立运输车辆、厂内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子台账。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和汽车排放召回制度。加强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排放检验机构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检测参数等违法行为。利用“河南电子通行证一体化平台”,加强超标排放车辆通行监管。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组织开展矿山及企业内部车(机)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矿山进行摸排,对矿山及企业内保有的车(机)进行信息采集、排放检测,推进高排放车(机)新能源替代工作。加快老旧机械提前报废更新,2025年底前,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监管,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全面消除未登记或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

加强油品质量监管。采取定期检查和现场抽查的方式,对辖区内汽油(包括含醇汽油)、石脑油等经营性油品储油库油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测,对5%以上的在营汽油加油站油品质量进行监督性抽测。加大油品储运销全流程油气回收设施安装使用情况检查力度,强化油气回收设施效果。加强对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的监督管理,实现实时在线监管、超标报警。加强油品质量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大对劣质油、非标油等不合格油品的查处力度。

(四)加强大气面源污染综合整治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强化施工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两个禁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置砂浆)要求。渣土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纳入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监督范围,组织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大风天气条件下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建立举报监督、明查暗访工作机制,将工程建设活动中未按规定采取控制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受到通报、约谈或行政处罚的列为不良行为。进一步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范围,加大扬尘集聚路段清洗保洁作业,持续开展城市清洁行动,提升城市道路清洁质量。到2025年,全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6/·平方公里,实施网格化降尘量监测考核。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物料堆场全面完成围挡、苫盖、自动喷洒等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堆场实施全封闭改造。强化裸露地面、物料堆场、露天矿山等综合整治。

深化矿山综合整治行动。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严格落实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确定绿色矿山建设目标,落实绿色矿山激励政策。推动矿石采选和砂石骨料企业全面开展装备升级及深度治理,针对原料运输、贮存、装卸、破碎、转运、筛分、出料等各个生产环节存在的无组织排放污染问题,进行全流程控制、收集、净化处理,并同步安装视频监控和相应的污染物排放监测设备,优化运输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力争全市大中型在产露天矿山建成绿色矿山。

开展餐饮油烟及恶臭污染治理。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全面推广餐饮油烟高效治理技术,鼓励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推动实施油烟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及运行状态监控。加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橡胶塑料制品、食品加工等行业恶臭污染防治。

控制农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推进种植业、养殖业大气氨减排,优化饲料、化肥结构,加强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控制。鼓励规模化生猪、鸡等圈舍封闭管理,推进粪污输送、存储及处理设施封闭,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力争到2025年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削减5%

进一步扩大禁燃区范围。加强居民散煤动态排查,及时将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并稳定运行的区域划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五)全力消除重污染天气

显著降低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做好气象部门、专家团队联合会商,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严格按照国家、省和郑州市有关要求组织绩效评级,全面落实绩效分级差异化精准管控。结合相关行业企业绩效定级,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针对不同治理水平和排放强度的工业企业,科学精准分类施策,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企业、具体工地、具体生产环节。

强化臭氧和颗粒物协同控制。加强夏季臭氧和冬季PM2.5精准预报能力,探索完善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应对机制,制定夏季臭氧污染攻坚行动方案,逐步扩大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范围,指导有关单位和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重点加强加油站、储油库、VOCs重点企业及移动源的管控,降低VOCs污染排放强度,减少臭氧污染,力争将更多轻中度污染天转为优良天。

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及执法检查。加强与周边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降低整个区域污染物排放强度,尽可能减轻传输影响。加大重污染天气下的执法检查力度,根据职责分工,充分利用无人机、飞行检查等科技手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危险废物处置情况等进行专项突击现场检查,检查原辅材料监测报告、台账、运行记录、购置发票、危废处置联单等记录,确保在预警期间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专栏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程

1NOx深度治理工程。继续推进耐火材料、砖瓦等行业工业炉窑提标改造。

2VOCs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推进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对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深度治理,建设适宜高效的VOCs治理设施。

3.氨排放控制工程。推进电力、水泥等重点行业完善脱硝工程设施,降低氨逃逸。推进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大气氨减排。

六、深化“三水”统筹,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

(一)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

持续推进城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成果,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实施“动态清零”,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深入推进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定期巡查并更新保护区破损的标识标牌、宣传牌等,加大隔离防护建设,进一步提升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保障水质稳定达标。加快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加强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保障水平。

稳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划定,到2023年,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与勘界立标。对全市范围内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开展环境问题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并推进整治,定期开展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加大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等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

(二)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按照城市污水处理能力适度超前服务于片区发展的原则,优化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总体布局。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谋划建设、提升改造一批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项目,进一步提升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或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积极推行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的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保障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要求,适时进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具备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应建设尾水人工湿地。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控新建高耗水、高排放工业项目。持续开展涉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加强造纸、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综合治理,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完善工业园区污水、垃圾收集和集中处理设施,推行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强化工业企业污水处理监管,依法持证排污,推动工业企业水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控工业废水未经处理或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严厉打击偷排、直排行为。

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以双洎河干流、洧水河、溱河、泽河等支流为重点,全面深入排查入河排污口,明确责任主体,建立信息台帐,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制定“一口一策”入河排污口整治措施并实施分类整治。建立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到2025年,完成所有排污口排查整治,形成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长效机制。

持续开展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强化日常巡河,巩固提升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长制久清”。完成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统一公布黑臭水体清单及达标期限。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三)保障河湖生态流量

构建区域循环水系。推动实施新密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新密市全域水系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等一批水系连通工程,通过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等增强水体的连通性和流动性,通过合理调度、优化配置,在河道来水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提高河湖生态流量保障能力。继续实施双洎河生态治理,开展河流生态缓冲带建设,努力实现“有鱼有草”。

强化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节水行动,优先保障生活用水,适度压减生产用水,增加河道内生态用水。建立健全生态用水保障机制,科学确定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研究制定双洎河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加强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监测评价和预警,实施河湖生态流量动态管理。统筹做好水资源的配置和利用,加快实施新密市西水东引供水工程,利用李湾水库调蓄,弥补饮水及生态水资源匮乏短板,保障双洎河生态补水,逐步恢复部分断流河流“有水”。

(四)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

推进河湖生态治理。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展河流生态缓冲带、水系连通、污水处理厂精准提标等工程建设,提升河流生态功能。继续推进河流生态综合治理与修复,对双洎河牛店上游段、双洎河大隗下游段、泽河河道等进行综合治理;实施双洎河大隗黄湾寨至曲梁交流寨段河道治理工程,通过河道清障、截污、治污、清淤、修复等,恢复河道自然净流和生态净化功能。

推进河流水系清理整治。持续深化落实“河长制”相关要求,全面推行“河长+”管护机制,提升河湖管理保护能力。继续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三污一净”等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源头治理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对直接影响河湖水质的入河直排口(沟渠)、涉水排放企业及“散乱污”企业、畜禽养殖场、餐饮、旱厕、垃圾(秸秆)和堤身岸坡滩地农作物施肥种植等开展排查整治,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河湖面貌。

强化特大暴雨灾后生态修复。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消除污染和次生生态隐患。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综合整治,消除污染隐患,恢复受灾水土保持能力,降低土壤侵蚀强度,增强缓洪、滞洪能力。修复损毁的河流型湿地及相关设施。

依规推进“美丽河湖”建设。积极参加国家、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以生态美丽河湖建设为抓手,通过实施水系连通、清淤疏浚、沿河绿化、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稳步提升河流水质、修复生态环境,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环境,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人水和谐”美好愿景。

(五)深入实施节水行动

增强水资源支撑保障能力。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节水优先、还水于河,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和取水许可制度。统筹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天然水与再生水、流域水与外调水、常规水与非常规水等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

加强工业节水减排。加强工业生产用水全过程管理,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大力推广先进节水工艺和技术。对重点企业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进企业串联用水、分质用水,实行一水多用和梯级循环利用,提升工业污水资源化利用效率。围绕火电、造纸等高耗水行业,加强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到202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10.5立方米。

加强农业节水增效。推广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扩大低耗水、高耐旱作物种植比例,选育推广耐旱农作物新品种,支持引导适水种植、量水生产。积极推广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广节水型畜牧渔业养殖技术,提高养殖业用水效率。到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系数提高到0.709

加强城镇节水降损。实施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和“一户一表”改造,以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为主实施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推广普及生活节水器具,开展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节水技术改造,持续开展节水型机关、企业、学校、小区创建。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完善农村集中供水和节水配套设施,加强节水改造,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逐步推行计量收费。深入实施水效领跑者行动,进一步落实水效标识建设、节水认证和合同节水管理。到2025年,城市管网漏损率降低到9%

推行非常规水利用。积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再生水、雨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推动生态补水、工业生产和市政杂用等领域的非常规水源利用。新改扩建设计规模5万立方米/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拓宽再生水使用途径,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配置体系,逐步扩大再生水管网覆盖范围。到2025年,建成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

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控制。严格实施地下水压采,2022年全市地下水基本实现采补平衡。2025年前,完善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制度,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建设地下水水位监控与预警预报系统,实现对地下水动态监测。

专栏水生态环境提升重点工程

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提标改造。加快推进苟堂镇污水处理厂、大隗镇污水处理厂、白寨镇污水处理厂等工程建设,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达到或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对新密市洧水河污水处理厂等开展提标改造,出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准类水体。

2.水系连通工程。实施新密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新密市全域水系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等,改善河流生态环境。

3.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新密市双洎河大隗黄湾寨至曲梁交流寨段河道治理工程等,促进水生态恢复。实施新密市冲沟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建设工程截污工程,对马庄沟、中原国际慢城、未来路支流、平安路安置社区、磨坊沟及石桥沟、郭沟东支流、惠沟上游、和平街社区、矿务局大街北侧、楚沟村、振兴路等十一条支沟进行截污纳管。

4.供水工程。实施新密新区供水工程(一期),充分利用南水北调引水入密工程年节余水源1349万立方米,解决新密新区(曲梁镇)居民安全生活用水等难题,主要建设内容分为取输水工程:拟在岳村镇园林村新建取水口一处,沿在建S317道路铺设输水管道9.3千米,至曲梁镇规划新建4万立方米/日净水厂和21万立方米调蓄池工程,铺设供水管道约53千米等三部分。实施新密市西水东引供水工程,充分利用郑州市西水东引工程入密水源,保障新密城区、产业新城及各乡镇安全用水和水库联通补水;实施李湾水库综合治理,保障双洎河生态补水。

5.再生水利用。完善中水回用工程及再生水利用管网建设,推进实施东西大街(荥密路—嵩山大道)中水工程建设工程等一批中水回用工程。

七、推进系统防治,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

(一)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严格土壤污染空间管控。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管理。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加快落实“三线一单”土壤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控涉重金属及不符合土壤环境管控要求的项目落地。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持续开展典型行业企业及周边、重金属地质高背景区农用地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一步摸清土壤污染底数。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提出针对性的断源措施并优先实施,有效遏制污染源对受污染耕地的持续影响。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回头看”,动态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鼓励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逐步推进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纳入大气、水污染物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按照相关规定安装大气、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对大气颗粒物排放、废水中镉等重金属排放实行自动监测。到2025年,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纳入大气、水污染物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大气、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使用。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实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及整改。以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为重点,综合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现场踏勘等方式,全面排查矿区无序堆存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并根据需要实施整治。

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监管。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土壤污染防治要求,监督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

(二)保障耕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巩固提升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的应用,严格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农用地,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将“一图一表”的耕地分类结果,落实到每一个地块,制定实施耕地安全利用方案,推进落实安全利用类耕地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的具体管控措施。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监管,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鼓励采取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草等风险管控措施,确保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部得到安全利用。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从严查处向农田施用不达标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加大对安全利用类耕地产出的农产品临田检测力度,严禁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结果等,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完善耕地分类清单图表。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提升土壤有机质,遏制土壤酸化,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

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持续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地块名录,实现开发利用“一张负面清单”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优先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查明的潜在高风险地块,开展进一步调查和风险评估。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加强污染地块环境监管,优化土地开发和使用时序,杜绝违规开发利用。做好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管理,确需开发利用的,依法依规实施管控修复。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污染地块为重点,严格落实风险管控与修复措施。针对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地块,通过跟踪监测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强化后期管理,健全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地块的后期管理机制。推广绿色修复理念,防控污染地块修复过程二次污染。存在地下水污染的,要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和修复。鼓励工业污染地块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土壤污染风险模式,解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与土地开发进度之间的矛盾。

(三)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

推动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实施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分级防治,明确环境准入、隐患排查、风险管控修复等差别化管理要求,加强防渗、地下水环境监测、执法检查。

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区域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优先保障地下水源安全。持续开展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等地下水污染源及其周边区域环境状况调查评估。2025年底,结合国家、省、郑州市要求,完成一批其他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推进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开展地下水污染渗漏排查,推动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重点行业企业落实防渗措施,对存在问题的设施实施防渗改造。

分类推进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对危险废物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等重点污染源制定针对性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方案,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跟踪调查,并对存在风险隐患的企业采取必要的风险管控措施。加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针对已经存在地下水污染的企业,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阻止污染扩散。不断完善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等名录并动态更新,持续开展封井回填工作;针对报废的矿井、钻井、地下水取水工程,或者未建成、已完成勘探任务、依法应当停止取水的地下水取水工程,探索督促工程所有权人或者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时实施封井或者回填,防止各类污染物进入地下水。

(四)深化农业面源环境整治

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合理调整施肥结构,探索与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有机结合新路径,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循环农业。推进新肥料新技术应用,推广化肥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降低化肥农药使用量,提高利用效率。推广新农药、高效药械等绿色防控技术和高效大中型植保机械应用。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施用量保持负增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

统筹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农膜回收处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常态化。加强农用薄膜源头防控,大力推广使用标准地膜,探索推广环境友好全生物降解地膜,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鼓励实施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绿色补偿制度,完善回收利用体系和长效机制。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农膜全部回收处理。健全秸秆收储供应体系,因地制宜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推广深耕还田和青贮、氨化实用技术,提升秸秆“五料化”利用水平。切实加强露天秸秆禁烧监管,充分利用无人机和卫星遥感等监控手段密切监控露天焚烧火点,严格落实焚烧监管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

强化养殖业污染治理。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各项规定,鼓励宜养区以地定畜,推动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持续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产生、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推行“种养一体化”循环发展模式,加快打通粪肥就近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推动畜牧业生态循环发展。加强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污染防治,推广“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畜禽粪污治理模式,加快建设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统筹建立养殖业粪污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和市场化运营机制。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环境监管,对乱排乱放、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或向环境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到2025年,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全配套,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100%。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合理控制养殖规模和密度,严格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依规清理不符合要求的水产养殖设施,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进水产养殖节水减排。开展水产养殖企业(户)基础信息和环境现状调查,规范养殖企业尾水排污口设置。

专栏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和工程

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管控项目。完成原郑州五里堡化工总厂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及风险管控项目;积极申请中央、省环保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原郑州五里堡化工总厂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积极申报原密县化肥厂硫酸车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

2.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积极配合完成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市双洎河流域超化段废弃煤矿井调查评估与封井回填工程项目。

八、加强生态保护,提升生态系统质量

(一)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严守生态底线,修复生态空间,保障城市生态安全。营造山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多品种栽植彩叶树种,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快构建西南城市生态屏障体系。加强农田防护林网、沙化土地治理和退化林修复,构建农原生态绿网。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力度,提升“三区两线”(重要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及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品质;推进矿山矿区复垦复绿,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进行地形重塑、生态植被重建,恢复矿区生态环境,实现矿区生态保护及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到2025年,“三区两线”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90%

优化自然保护地体系。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范围及分区,加强重要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落实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要求,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

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快推进森林新密建设。持续开展国土绿化,大力挖掘增绿潜力,利用沟河路渠两侧、坡度25度以上的山地丘陵、水土易流失的黄土沟壑、废旧矿区、煤矿沉陷区、主城区建成区的拆迁空地、城市发展生态隔离区等可利用的土地,开展植树造林,构建乔灌草和针阔叶相结合,自然景观优美、生态结构稳定的区域性森林体系。实施伏羲山绿化提升、北横岭绿化,做到应绿尽绿,营造优美生态环境,提升文旅价值,形成郑州都市区西南部大生态基底,持续打造“郑州后花园”。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加强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坚持用养结合,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到2025年,全面推行林长制成效显著,形成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机制;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3.96%的基础上力争有所提升。

推进城市生态建设。完善城市绿地布局,充分利用“路边、水边、村边、山边”及坡度25度以上的山地、丘陵、林业用地,持续推进“六化”(山区森林化、平原林网化、城市园林化、乡村林果化、廊道林荫化、庭院花园化)建设,打造生态绿城。通过生态廊道连通城市公共空间、公园,建设城市滨水景观休憩带和城市绿道系统,激活整个城市绿地系统,塑造融会贯通、城绿融合的生态网络。推动绿色廊道工程建设,以骨干路网生态廊道和城市出入口、高速出入口绿化工程建设为重点,打造林随路走、人在林走、路林相随、人景相融、绿道贯通、赏心悦目、配套健全的特色生态景观。

(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加强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管理,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推进生物多样性本地调查,统筹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加强对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原生境的保护恢复,加强特有珍稀物种及其繁衍场所保护。开展古树名木抢救性保护和复壮,恢复古树名木生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教育,推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宣传,加大各级党政干部教育培训力度。

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强化生物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健全生物安全领域风险调查、评估、监测预警、应急管理和技术咨询体系,营造生物安全防控良好氛围。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严格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加强动物防疫,防止动物源性传染病传播。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等重点区域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的监督。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依法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偷猎捕猎、滥垦滥采、违规贩卖、加工利用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生态保护监管

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针对生态保护红线基础调查和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发现的各类生态破坏问题,严格落实问题整治及保护修复。加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功能、性质和管理实施情况的监控,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到202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少于现有面积。

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开展河南省新密省级森林自然公园和河南省神仙洞省级森林公园2个自然保护地的基础情况调查。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及时发现各类生态破坏行为并建立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台账,督促重点问题依法查处到位、彻底整改到位,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强化生态保护执法监管。强化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遥感等非现场监管、大数据监管、无人机监管等技术应用,及时发现各类生态破坏行为并跟踪督办。

(四)提高生态示范创建水平

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高品质推进公园体系建设,以城市公园建设提升为重点,以郊野公园建设(森林公园、生态保遗公园)为底色,构建郊野公园综合性公园社区游园微公园四级公园体系,推进公园形态与城市空间的有机融合。做好河南省神仙洞省级森林公园提升、新密雪花山森林运动公园建设,建成溱水河湿地公园、中原国际慢城生态文化公园,加快推进窑沟、古城寨等遗址生态文化公园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区公园绿地布局,加快推进摩旗山森林公园、惠沟公园、报恩寺公园建设,加密微公园、社区游园,持续提升“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比率。到2025年,力争城市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积极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2022年底前,编制完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方案。

开展森林城市建设。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以城镇森林网络建设及提质增效和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为重点,充分利用城区有限的土地增加森林绿地面积,实施规划建绿、腾地造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等工程,增加城区绿量。依托城市周边的荒山荒地、矿区废弃地、不宜耕种地等闲置土地,围绕生态恢复、生态重建,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方式,建设环城片林,提升森林景观。积极开展森林城市、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乡村创建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到2025年,新密市力争创成国家森林城市,建成5个森林特色小镇、87个森林生态乡村。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化实现路径。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有序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鼓励采取多样化模式和路径,围绕生态旅游、康养休闲、高效特色农业、打造特色鲜明的生态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等,科学合理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依托不同地区独特的自然禀赋,采取人放天养、自繁自养等原生态种养模式,提高生态产品价值。依托优美自然风光、历史文化遗存,在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扰动前提下,打造旅游与康养休闲融合发展的生态旅游开发模式。

专栏生态保护建设重点工程

1.国土绿化提升。实施伏羲山绿化提升和北横岭绿化;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2.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续建新密市城市周边(雪花山)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和新密市远大景齐3#4#矿坑生态修复项目。

3.郊野公园建设。建设新密袁庄郊野公园、新密溱水河郊野公园等一批郊野公园。

4.森林公园建设。建设新密雪花山森林运动公园,开展河南省神仙洞省级森林公园提升。

5.古树名木保护与复壮。对37株濒危急需保护古树,采取垒砌防护坡、支撑加固;树洞修补、杀菌、打磨、防腐、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措施进行保护。对90株古树名木复壮保护,按照技术规程进行改良土壤、杀菌打磨防腐处理、整形修枝抚育、支撑加固、病虫害防治、透气处理、安装围栏、浇水、垒砌防护坡等复壮保护措施,确保古树正常生长。

6.开展森林特色小镇创建。根据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的建设要求,依托森林资源、自然风光资源、历史人文资源和生态优势,以林业特色产业为基础,弘扬乡土生态文化,重点发展森林康养和生态观光,丰富发展历史经典产业,实施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突出主导产业特色,形成集聚复合优势度高的特色村镇。

7.开展森林生态乡村创建。以建设森林特色乡村为载体,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的原则,大力保护乡村风景林等生态资源;持续加强公共空间、庭院绿化美化,建设集中连片的环村林,重点做好路边、水边、山边、村庄边绿化工作,传承发展森林文化,凸显乡村特色、形成“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乡村生态文化传承发展新格局。

九、统筹城乡综合治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一)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全市集中供热能力。持续推进供热管网建设,加快城镇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充分释放热电联产、工业余热等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依据现有集中供暖资源和设施,深挖供暖潜力,推进集中供热向曲梁、超化等镇区延伸,逐步扩大全市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

推进污水管网改造和建设。开展城镇排水管网排查和系统化整治,全面推进建成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混错接改造、破损管网修复等,消除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严禁在市政排水管网上私搭乱接,杜绝工业企业通过雨水口、雨水管网违法排污。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年均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措施。尽快完善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消除污水管网服务空白区,显著提高污水集中收集效能。到2025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大于70%

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摸底评估,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基础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基本情况,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治理有效衔接。统筹考虑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灾后恢复重建与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治提升工作,确保已有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监管,推进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全覆盖。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成熟配套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机制。力争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

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按照城镇污泥处理处置“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要求,在污泥浓缩、调理和脱水等减量化处理基础上,根据污泥产生量和泥质,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压减污泥填埋规模,依法查处取缔各类非法污泥堆放点。鼓励污泥资源化利用,用于干化制砖等。到2025年,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二)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以“乡村振兴”为抓手,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整治为重点,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打造“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美丽宜居乡村。实施农村垃圾、污水、厕所、散煤替代“四治行动”和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广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垃圾分类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整治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农村厕所革命成果,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衔接,妥善处理改厕后污水,积极推进改厕后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河网水系连通,打通农村地区水网微循环。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基本实现;建成8个以上美丽乡村精品村、40个左右美丽乡村示范村。

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监管。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为目标,根据农村黑臭水体的不同类型,分别采取不同的治理方式消除外源污染,实现全市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在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核实的基础上,将农村黑臭水体基本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并以行政村为单位通过公告栏等向村民公示,监管清单实行动态更新,鼓励村民参与和公众监督举报。落实污染治理属地责任,推动河(湖)长制向村级延伸,探索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有效治理和长效管护。

(三)推进“无废城市”创建

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汲取“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先进经验和理念,加强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宣传引领示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从源头避免和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完善生活垃圾“两定四分类”体系,建立健全城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过程分类体系和农村“户投放、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面推进、完善和巩固城乡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储运系统,全面推广密闭化收运,实施干湿分类收集转运,实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置运营全过程监管。到2025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8%以上。

加强餐厨垃圾监督管理。健全餐厨垃圾收运措施,逐步向乡镇延伸,加强对全市餐饮业餐厨垃圾的监督管理,严格把好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的每一道关口,推进餐厨垃圾、厨余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健全完善全程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做到餐厨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日处理,严查私倒乱倒,重点打击非法收运行为。到2025年,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8%

规范建筑垃圾转运消纳利用。大力推进建筑垃圾就地、就近利用,建筑垃圾必须采取专门方式,单独收集,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理处置。不断扩展建筑垃圾的开发利用途径,鼓励建筑垃圾中砖、瓦经清理后重复使用,废砖、瓦、混凝土经破碎筛分分级、清洗后作为再生骨料配制低标号再生骨料混凝土,用于地基加固、道路工程垫层、室内地坪及地坪垫层和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砌块、混凝土空心隔墙板、蒸压粉煤灰砖等生产。

加强白色污染治理。严格落实限塑令,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2023年起,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提供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支持鼓励废旧塑料资源化利用企业建设,推动其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加大塑料废弃物回收处置能力建设,削减白色污染存量。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

开展静脉产业园建设。以静脉产业园提质建设为平台,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应急填埋场等终端处理设施,推动新密市静脉产业园形成协同处置、循环链接的发展格局。

(四)重视噪声振动污染防治

完善噪声监测监管体系。调整和扩大声环境功能区,完善相应噪声监测点位设置,推进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健全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到2025年,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营造宁静和谐生活环境。规范建筑施工噪声监管,促进文明施工,将噪声控制贯穿到建筑工程项目的全过程;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并向社会公开,强化夜间施工管理。加强工业噪声污染管控,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并限期治理。强化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及振动控制。严格社会生活噪声管控,加强对餐饮、文化娱乐、商业经营中社会生活噪声热点问题的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

专栏城乡人居环境提升重点工程

1.新密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编制完成《新密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治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对需提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推进实施新密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和新密市27个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新型社区污水站升级改造项目,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试点工作。

3.污泥综合利用工程。推进建设河南宝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污泥年产1.2亿块烧结砖建设项目等一批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实现废物资源再利用,进一步解决新密市造纸污泥、市政污泥的处置问题。

4.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程。实施新密市生活垃圾分类推广示范项目,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分拣中心、生活垃圾推广展示培训中心、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绿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亭建设等。

5.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城市总体功能布局,调整和扩大声环境功能区域范围;按照特大城市噪声监测点位设置规范,结合郑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相关要求,对原有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点位调整;逐步推进对功能区、道路交通及重点环境噪声源的自动监测。

、强化风险防控,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一)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

加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加强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区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

强化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预案体系建设,2022年底前,完成新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2023年底前,完成新密市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新密市淮河流域支流“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编制。开展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化备案,实现涉危涉重企业全覆盖。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以涉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重金属等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落实企业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建设,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强化应急演练,提升生态环境应急能力。

提升基层生态环境应急能力。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建强应急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分类分级开展环境应急人员轮训,提升基层应急能力,规范应急准备与响应。加强应急监测装备配置,定期开展监测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强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活动。探索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逐步建立覆盖污染源、环境质量、人群暴露和健康效应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推动开展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识别与排查,建立生态环境健康风险源企业基础数据库。

(二)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提升危险废物收集与利用处置能力。全面开展小量产废单位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推进区域性危险废物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体系。

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全面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实现对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危险废物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执法,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补齐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短板。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等过程管理,做好源头分类,促进规范处置。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并逐步延伸到建制镇和农村地区,实现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全面覆盖。完善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保障疫情期间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三)强化重金属污染防

加强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管理,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实施“减量替代”。以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为主要手段,深入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推动涉重金属企业绿色化发展,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

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聚焦铅、汞、镉等重金属污染物,深入推进重点河流湖库、饮用水水源地、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域周边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综合治理。

(四)强化新污染物风险管控

加强新污染物排放控制。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效防范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环境和健康危害性的新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淘汰和限制措施,强化绿色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推广应用。对使用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完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加强涂料、橡胶、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

加快淘汰、限制、减少国际环境公约管理管控化学品。淘汰六溴环十二烷、十溴二苯醚、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酸氟,基本淘汰短链氯化石蜡、全氟辛酸等一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鼓励和支持对限制或禁止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替代品和技术的研发应用,支持无汞催化剂和工艺研究与开发应用。严厉打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使用、添汞产品非法生产等违法行为。

(五)提高辐射安全水平

加强辐射安全监管。持续优化监管机制,完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制度,加强辐射类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加强放射源、射线装置全周期监管,确保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100%。开展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压实营运单位安全责任,激发企业自主管理意识,建立问题台账,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坚决杜绝辐射安全事故发生。推进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性同位素审批备案事项线上办理。加强重点辐射污染源、电磁辐射设施监督性管理。

推进放射性污染治理。加强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督促纳入省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名录的企业自行开展辐射环境和流出物监测,监测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专栏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工程

1.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工程。推进郑州康宁特通用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飞灰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主要建设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资源化处置一体化系统,实现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降低环境风险,减少填埋土地资源的占用。

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推进在城关镇建设郑州鑫宁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拆解30000台报废汽车建设项目,缓解区域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压力。

十一、提升监管能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健全生态环境管理机制

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发挥政府的主导和监管作用,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政绩、年度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将生态环境质量作为党委政府的责任红线。落实党委政府生态环保责任,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落实中央、省、郑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时推进整改落实。

强化部门协同治理职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面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推动各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强化全民环保和社会监督。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完善群众举报受理、查处、反馈、奖励制度。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引导全社会自觉履行环保责任。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提高公民环保素养。

(二)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

强化企业生态环境责任。落实企业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施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企业生产服务绿色化,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增强工业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化理念,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从源头上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实施绿色环保调度制度,持续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和绿色制造提升行动。

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培育规范环境治理市场,打破地区、行业壁垒,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意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活市场主体活力。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支持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环保管家等服务模式。

推进环境权益交易。研究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的配置方式,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引导企业引进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落实排污权交易制度,积极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继续完善实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和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

推进生态环境价格改革。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完善并落实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和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政策。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落实差别化的水价、电价、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实施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

(三)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现全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持续推进排污许可证换证或登记延续动态更新。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推动排污许可与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有效衔接,实现重点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监管执法全闭环管理。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发证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执法机制,2024年底前,实现排污许可日常管理、环境监测、执法监管联动畅通。

健全环境治理信用制度。依托郑州市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平台,将环境违法企业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开。全面实施环保信用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差别化监管。探索建立对环评报告编制、环境检测服务、第三方环境治理等环境服务机构的监管机制,完善环境服务业惩戒和退出机制。

强化环境保护司法联动。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形成强大环境执法合力,及时有效解决各类突出环境问题。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起诉和审判力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案例线索筛查、重大案件追踪办理和修复效果评估。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与行政处罚、刑事司法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进行衔接。

(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服务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全面完成综合执法队伍组建。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配备调查取证、移动执法、数据分析等设备,保障生态环境执法用车,加快补齐应对气候变化、农业农村、生态监管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环境监管机制,实施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充分利用无人机、走航车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依托物联网推行非现场监管。

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持续完善覆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环境要素的监测网络,切实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能力。加快开展温室气体监测,在产业园区和主城区建设温室气体分析仪。推动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建设,开展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组分、VOCs组分监测,在产业园区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完善“自动监测为主、手工监测为辅”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提升地表水断面自动监测能力。构建完善以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和重点地下水污染源为重点的“双源”地下水质监测网络。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对大中型灌区进行农田灌溉用水定期监测。健全环境监测机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到2025年,监测机构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开展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监测领域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提升生态环境监控能力。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丰富排污监管手段,推进在线监控、用电监控、视频监控融合互补。按相关要求推动涉VOCs、总磷、总氮、重金属等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做到对污染源排污状况24小时不间断监控。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监督执法,严肃查处在线监控设施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及时公开自行监测信息,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主体责任。

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推进各业务应用系统整合,为生态环境智慧化业务应用提供支撑。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推进数字治污、科学治污,实现环境污染快速精准感知和智能预警。

(五)强化生态环境科技支撑

提升生态环境科技创新能力。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资源优势,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环保管理水平。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先进适用的污染防治技术与装备,推进科技创新在环境监测领域的应用。

提高环境统计工作能力。加强生态环境统计基础能力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持续提高生态环境统计数据质量,推进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统计管理水平和统计数据质量。

专栏10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重点工程

1.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依据标准配置执法车辆、执法取证设备、执法服装及防护装备等,开展业务素能培训,建立环境执法师资库、人才库。

2.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1)实施大气自动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布设两套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GCMS/FID)(产业园区)、两台SO2检测仪(产业园区)、两台温室气体分析仪(产业园区和主城区各一台)并配备两台便携式气体浓度检测仪(NOx/SO2/CO/O3多合一)。

2)完成水和废水扩项,完成环境空气和废气扩项,购置实验室分析仪器,购置现场监测设备等。

3)安装机动车环保固定水平遥感监测设备,加强机动车尾气监测。建设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路边站,掌握道路区域内机动车排气污染状况。开展“天地人车”综合管控平台建设。

3.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建设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依托全球定位系统、视频监控、卫星遥感等技术,实时采集污染源、环境质量等信息,助力污染源监控、环境质量检测、监督执法及管理决策等。

十二、规划实施保障

(一)明确责任分工

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相互协调、上下互动的分工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市政府要把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本级政府目标考核,制定并公布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一同谋划、一起部署、一体推进原则,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定期沟通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动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有序推进、逐项落实。

(二)落实重点工程

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规划目标指标落实为核心,组织实施好一批关系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蓝天、碧水、净土、城乡统筹、环境风险防控等重点工程项目。建立并完善重点工程项目库,积极申报大气、水、土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实施。

(三)加大投入力度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支出责任,发挥专项资金效用,把生态环境保护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加大对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的投入力度,建立常态化财政投入机制。积极发挥市场作用,拓展融资渠道,调动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生态环境建设。

(四)强化宣传引导

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社交平台和数字媒介等各类媒体,加强规划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规划的落地实施。强化公众监督与参与,鼓励社会积极参与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估工作,发挥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

(五)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应对气候变化、土壤环境监管、固废和化学品环境管理等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力量建设,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业务能力。

(六)加强实施评估

加强规划实施评估,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在2023年、2025年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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