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新密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0-14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一、制订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1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202144号)

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郑政办〔202242号)

4、《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新密政〔20215号)

5、《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112日)

6、《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

7、《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14号)

8、《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

9、《水利部关于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资管〔202067号)

10、《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14日)

1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202110月)

1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13、《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意见》(豫环文〔2021100号)

1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65号)

二、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

“十四五”时期,是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的重要时期。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科学谋划未来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科学编制和实施《新密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持续改善新密市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目的意义

认真落实国家、河南省及郑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方向,统筹考虑新密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突出气、水、土等环境质量保护和绿色发展工作,实现空气质量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状况稳步提升、绿色低碳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四、目标任务

2025年,绿色低碳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成效显著,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美丽新密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更加稳定,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基本建成“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的美丽新密和郑州都市圈美丽“大花园”。

五、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十二章,三个部分:

(一)第一部分为基本形势和总体要求,即第一章和第二章

分析了现状基础、面临机遇与挑战,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指标。

(二)第二部分为本次规划的主要任务,即第三章至第十一章

第三章 坚持创新引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重点推动构建区域绿色发展格局、推进区域产业优化升级、构建清洁高效能源体系、建设绿色交通运输体系4项任务。

第四章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重点推动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推动低碳试点示范创建、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5项任务。

第五章 加强协同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重点推动深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深入开展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加强大气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全力消除重污染天气5项任务。

第六章 深化“三水”统筹,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重点推动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深入实施节水行动5项任务。

第七章 推进系统防治,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重点推动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保障耕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深化农业面源环境整治4项任务。

第八章 加强生态保护,提升生态系统质量。重点推动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生态保护监管、提高生态示范创建水平4项任务。

第九章 统筹城乡综合治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重点推动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进“无废城市”创建、重视噪声振动污染防治4项任务。

第十章 强化风险防控,守牢环境安全底线。重点推动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控、强化新污染物风险管控、提高辐射安全水平5项任务。

第十一章 提升监管能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重点推动健全生态环境管理机制、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服务能力、强化生态环境科技支撑5项任务。

(三)第三部分为规划实施保障,即第十二章

从明确责任分工、落实重点工程、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宣传引导、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实施评估6个方面,提出了规划保障措施。

六、适用范围

新密市行政管辖区域,包括城关镇、米村镇、牛店镇、平陌镇、超化镇、苟堂镇、大隗镇、刘寨镇、白寨镇、岳村镇、来集镇、曲梁镇、袁庄乡共13个乡镇,青屏街街道办事处、新华路街道办事处、西大街街道办事处、矿区街道办事处共4个办事处及伏羲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郑州曲梁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共2个管理委员会的全部区域。

七、预期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新密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应的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改善新密市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通过进一步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的污染防治水平;通过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使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大幅度减少;通过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步伐,使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与生态环境相协调。

八、期限

有效期5年。

九、新旧政策差异

结合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新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20214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郑政办〔202242号)及《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新密政〔20215号),制定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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