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3〕10号)的有关规定,新密市已完成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相关成果通过了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鉴定验收。现将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予以公布实施。
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密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新密政〔2019〕6号)规定的基准地价标准停止执行。
附件:1.新密市城区基准地价表
2.新密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基准地价表
3.新密市各建制镇、伏羲山管委会基准地价表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