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密市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新密市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政府2023年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0月17日
新密市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提高处置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油气指:成品油、天然气(含液化气)。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郑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密市行政区域内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本预案是新密市应对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而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在《新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指导下实施。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提高全社会防范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的因素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4.2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
在新密市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应急救援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和全市相关企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调联动,共同做好应急应对工作。发生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落实属地责任,在及时上报事件情况的同时,启动应急响应,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迅速调集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
1.4.3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当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事态进一步发展,发生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时,应当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1.4.4 坚持强化监测,反应快速
加强监测预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
1.4.5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优先保障关系国计民生的油气供应和需求,统筹兼顾各方利益,最大限度减少油气供应突发事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1.5 风险分析
1.5.1 风险源分析
可能导致新密市区域内油气供应中断的主要原因包括:油气盗窃对管道运行造成严重破坏、自然灾害(地震)对油气管道的破坏、对长输油气管道非法占压及违法施工、运行中的操作失误或者管道自身缺陷、油气资源紧张、油气管道或储存设施事故、运力紧张等。
1.5.2 社会影响分析
(1)影响政府部门、军队、公安、消防、医院、学校等的正常运转,不利于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
(2)影响居民基本生活,造成群众恐慌,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3)影响经济建设,可能引发生产事故及次生衍生灾害。
1.6 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分级及应对
1.6.1 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郑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社会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新密市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详见附件1)
1.6.2 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应对主体
初判发生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市政府逐级上报河南省人民政府应对指挥,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在郑州市政府的指挥下负责先期处置。
初判发生Ⅲ级(较大)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原则上由市政府上报郑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指挥,涉及到的各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在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指挥下负责先期处置。
初判发生Ⅳ级(一般)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原则上由新密市政府负责指挥,涉及到的各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负责先期处置。
1.7 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新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应对新密市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在《郑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指导下实施。构建郑州市政府、新密市政府和油气供应企业三级联动应急预案体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及油气供应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参照本预案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本企业的油气供应中断专项应急预案。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下设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总指挥部领导下,承担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的指挥、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工作。指挥部由指挥长及成员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应急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科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国网供电公司新密分公司、油气长输管道企业等单位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结合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适时增加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
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工作职责(详见附件2)
指挥部成员单位值班电话(详见附件3)
2.2 现场指挥部
遇到下列情况时,报请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长或指挥部指挥长同意,设立现场指挥部。
(1)市政府直接参与处置的。
(2)应急处置时间较长、影响较大、情况复杂、事态有演变恶化趋势,省政府、郑州市政府可能介入处置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指挥部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参与应急救援的各相关部门及发生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指导发生地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各方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协调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资源保障。参与现场处置的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3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应急指挥机构
对于初判发生Ⅲ级(较大)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涉及到本区域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在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指挥下负责先期处置。
对于初判发生Ⅳ级(一般)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是处置本行政区域内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依法建立相关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发生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后,认真执行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有关应急处置的指令。其具体职责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编制的本级应急预案确定。
2.4 油气供应企业
油气供应企业(详见附件8、9)应建立健全相关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作为突发事件第一响应人,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应编制企业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企业专(兼)职应急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市场运行监测,保持合理库存水平;做好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好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工作,配合各级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3 监测与预警
3.1 风险防控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涉及本区域内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及相关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风险防控。
(1)加强分析研判。强化对油气供需状况的分析监测,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变化,密切关注油气供需关系情况。重点加强对油气销售、库存等情况的跟踪监测及产运销衔接,保持合理库存水平,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供应中的问题,保障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市场稳定有序供应,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衔接沟通。
(2)建立调度制度。建立成品油购销、天然气消费、运输保障调度机制,密切与河南省、郑州市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加强统筹协调,紧盯油气供需形势变化,科学调度,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确保统一调度形成合力,特殊时期实施日报告制度,定期会商,确保出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协调、及时解决。
(3)加强油气综合保障。做好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采暖季期间加强天然气监测,发挥储气调峰作用,稳定天然气价格。
(4)做好成品油供需衔接。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做好成品油运销衔接,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保持合理库存水平,满足不同品种牌号油品需求,优先保证高速公路、中心城区等重点用油需求。
(5)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加强天然气供需形势监测分析和峰值预测,认真梳理本地区天然气供应保障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的保供方案。各供气企业要及早与上游企业落实气源合同,优化管网运行,保障稳定供气。加快推进管网建设和互联互通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确保重点地区、重点用户天然气需求,确保民生用气。
(6)加强运输协调保障。强化运输综合协调,确保油气物资运输平稳有序。充分利用公路等运输方式,加强调运协调。科学安排,合理组织,努力满足油气等运输平稳有序。
(7)确保安全生产。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和新密市安全工作部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油气运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促进油气运安全生产和稳定供应。
3.2 风险监测
(1)市发展改革委建立健全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风险监测制度,整合信息资源,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
(2)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油气供应企业根据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的特点,建立突发事件风险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位,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各类风险进行动态监测。
(3)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油气供应企业建立基层专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及时监测和收集突发事件风险信息。
(4)获悉可能引发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及时向所在地政府报告或通过110、119报警。报警内容一般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可能造成的影响(人员伤亡情况和财产损失等情况)等信息、是否做好应急准备。
(5)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突发事件风险监测信息集成,对集成的信息进行研判,确保信息符合实际情况,并及时将监测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新密市政府和指挥部报告或通报。
3.3 风险预警
3.3.1 预警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经指挥部决定,采取预警行动,进入应急响应前的准备状态:
(1)可能发生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四级预警以上事件。
(2)河南省政府部门发布预警,有可能发生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
(3)省、郑州市政府部门应急指挥部、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要求做好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准备。
3.3.2 预警级别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危害程度等因素,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1)一级预警(红色):经研判,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的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事态正在趋于严重。
(2)二级预警(橙色):经研判,可能发生重大的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3)三级预警(黄色):经研判,可能发生较大的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4)四级预警(蓝色):经研判,可能发生一定影响的一般管道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事态可能会扩大。
3.3.3预警研判
指挥部办公室接收到上报的突发事件相关征兆信息后,应当及时汇总分析,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学者进行会商,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对其他突发事件,要根据情况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提醒信息,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安全警示。
经研判可能发生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突发事件的,应立即向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新密市政府、郑州市发展改革委、郑州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郑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政府报告,经研判可能发生Ⅲ级(较大)、Ⅳ级(一般)突发事件的向指挥部和郑州市指挥部报告,同时向武警郑州支队执勤四大队新密中队及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做好预防工作。
3.3.4 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工作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发布、资源共享”的原则。
(1)发布主体
郑州市、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及相关政府部门,负责预警信息的发布。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当油气经营企业预判可能发生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和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各有关单位根据监测信息的研判,做好对事件产生的原因、不利因素及发展趋势的预判和把握,核实后上报市相关部门和本级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原则上Ⅰ级(红色)、Ⅱ级(橙色)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解除由郑州市应急总指挥部批准,Ⅲ级(黄色)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解除由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批准,Ⅳ(蓝色)级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解除由指挥部批准。预警信息发布后,相关油气供应企业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及时向预警信息发布单位提供调整预警级别的专业建议。
(2)发布内容
预警信息主要内容包括预警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发布单位及发布时间等。上级相关部门已发布或要求指挥部发布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按上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新密市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表(附件7)
(3)发布方式
新密市行政区域内的预警信息通过市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对外统一发布,新密市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设在新密市气象局。预警信息通过政务外网或传真发送至发布平台,新密市气象局在收到预警信息后15分钟内对外发布。预警信息也可通过新密市政府门户网站、新密市官方公众号“新密发布”统一发布,但不能改变现有预警信息发布责任权限,不替代相关部门已有发布渠道。此外,预警信息也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多种方式告知,对老幼病残孕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方式告知。承担应急处置职责的相关单位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向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反馈接收结果。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站和电信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准确、无偿地向社会公众传播预警信息。
市政府授权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应同时向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3.5 预警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发生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和油气供应企业应密切关注事件发展态势,适时启动相关应急响应,按职责做好应急防范处置工作。
(1)增加观测频次、加强联系,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
(2)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研究制定针对性的应对措施,综合协调有关部门迅速组织落实,避免事态扩大。
(3)加强与公众沟通,向社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询电话,公告采取的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
(4)及时组织对油气供应中断突发情况的分析评估,预测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强度及可能发生的事件级别。
(5)向社会发布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6)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7)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准备,视情况预置有关队伍、装备及物资。
(8)调集、筹措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及设备,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9)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10)转移、疏散易受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影响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
(11)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和设施,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12)预警信息发布后,其他相邻地区或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分析本地区和本部门所管辖的行业的影响情况,安排部署有关防范性措施。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性措施。
3.3.6 预警解除
经过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后明确油气长输管道不存在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排除的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预警发布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
4 应急响应
4.1 事件应急响应程序
新密市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程序(附件5)
4.2 应急响应原则
应急响应的原则:积极响应,分工负责,部门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处置。
(1)积极响应。按应急预案的响应级别,第一时间快速作出反应,相关领导、各成员单位到达指定指挥位置、应急队伍到达事件现场。
(2)分工负责。根据不同的响应等级和事发状态的需要,按照应急预案中的分工,实施紧急应对。确保所有的情况有人应对、所有的现场有人到达、所有的事态有人控制、所有的保障有人供给。
(3)部门配合。参与应对的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避免因部门间的推卸,影响应对突发事件的大局。
(4)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各部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密切配合、协调互动、形成合力、共同处置。
(5)依法处置。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坚持依法处置的原则。
4.3 信息报告
4.3.1 信息报告
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油气供应企业应立即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所在地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用气用户。
发生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送信息。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等有关情况。信息报送应贯穿于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活动的全过程。
4.3.2 应急值班电话
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0371—56915006,传真:0371—56915006。
4.3.3 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状态、事发单位或发生地基本情况、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油气供应量、有可能中断用户、重要保障用户、可能中断供应时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请求事项和工作建议,同时报告事发现场指挥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各单位对突发事件全面情况不清楚的,应先上报已掌握情况,随后补报详细信息,不得以需要了解详细情况为借口延缓报送时间。
新密市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表(附件6)
4.3.4 报告方式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除另有规定外,可采取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方式,通过传真和电子信箱报告事件信息后必须电话确认。市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接收和上报事件信息必须认真进行登记存档,以备调查核实。
4.4 先期处置
(1)事件发生后,事发企业要立即上报事件信息,同时启动本企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和次生灾害发生。
(2)发生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各村(居)委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3)发生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调动应急队伍,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4)发生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在及时上报事件情况的同时,要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迅速调集力量,进行先期应急处置。
4.5 响应启动
4.5.1 响应分级启动
根据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市级应急响应由高至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市级一级响应由市政府启动,市政府主要领导或指定负责同志组织指挥协调;市级二级响应由指挥部指挥长、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启动并组织指导协调;市级三级响应由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启动并组织指导协调;市级四级响应由市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启动并组织指导协调。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下级政府的响应级别不应低于上级政府的响应级别。
4.5.2 响应启动条件
初判发生Ⅲ级(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有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时,启动一级响应;初判发生Ⅲ级(较大)突发事件,不会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但事件本身较敏感,或事态发展有扩大趋势,或发生在重点地区、重大会议活动举办期间等特殊地点、敏感时期,启动二级响应;初判发生Ⅲ级(较大)突发事件,事件社会影响小,事态发展趋势完全可控时,启动三级响应;初判发生IV级(一般)突发事件,事件本身较敏感,或事态发展有扩大趋势,或应发生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请求,启动四级响应。
4.5.3 响应行动
结合事件初判级别,可采用以下一项或多项相应行动。
4.5.3.1 总体应急响应措施
(1)根据响应级别,相关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视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设立各相关处置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2)指挥部组织各相关部门、企业进行现场会商、研判,制定具体应急方案。
(3)对因油气设施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应及时启动响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及时应对,消除油气中断的影响。
(4)组织专项协调,临时调整部分资源配置,解决或缓解局部突出矛盾。
(5)油气资源、上游油气管道损坏等原因造成的油气供应中断,应与上游油气管道企业沟通,了解油气中断原因、恢复时间,采取的应急方案,协调油气管道企业进行不同输油气管线间的油气源调剂。
(6)组织有关部门、企业紧急采购,请求周边地市应急支援,协调铁路、公路等运输部门,确保油气运输畅通。
(7)指导有关行业或企业加强需求侧管理和协调,在油气供给已经不能满足生产的情况下,动员需求方面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安排。
(8)编制生产调度方案,对油气供应实行临时性计划供应,组织引导油气消耗量大的企业实行紧急减产、停产。
(9)向郑州市政府提出动用市级储备或申请动用省级应急储备的建议。
(10)请示市政府启动市级应急专项资金,对油气供应和消费企业给予必要的临时援助。
(11)对油气市场价格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谋取暴利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
(12)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13)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确保灾区民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
(14)市委宣传部、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市发展改革委及相关主管部门,做好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4.5.3.2 各专项应急措施
(1)成品油
因运力不足、成品油管道或油库损坏造成成品油经营企业库存长时间低于警戒线,影响生产和供应:协调公路等运输部门,确保成品油运输畅通。督促成品油管道企业、油库企业进行抢修。成品油资源严重短缺,可能影响到新密市生产和生活用油时:加大采购力度;向郑州市政府提出动用储备的建议。成品油经营单位抢购或惜售,销售价格大幅度波动,造成市场混乱时: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查处违规经营,必要时限制部分成品油经营单位的经营资格。
(2)天然气
因气源紧张、管道故障、运力不足等原因造成天然气供应量大幅减少或中断时:采取积极措施尽快排除不利影响和制约;积极争取国家气源支持;组织不同输气管线间的气源调剂;限制或暂停部分工业企业用气,保障重点需求。
(3)运输
因运输受阻时:快速起用备用运输车辆。对油气销售所需运力,特别是外地油气调入所需运力给予优先保障。
4.5.3.3 应急措施保障范围和顺序
(1)保障范围
国家党政机关、部队、公安机关;救灾或应急指挥中心、急救中心、医院、消防机构、学校、国家级科学研究机构;城市交通、铁路、民航指挥调度中心、公共交通枢纽;通讯、广播电视、金融企业;居民生活用水、用气、用电等公共服务企业;季节性很强的农、林、牧、渔生产活动;连续性原材料生产企业和涉及国计民生的大型能源生产、仓储以及物流运输企业。
(2)保障顺序
应急状态下,天然气保障顺序按《天然气利用政策》(发展改革委令2012年第15号)等规定执行。
4.5.4 指挥协调
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发生后,原则上先由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实施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必要时上报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或指挥部视情况设立,在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或指挥部领导下,负责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并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上级组织指挥机构设立后,下级组织指挥机构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新密市政府设立现场指挥部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现场指挥部应纳入新密市现场指挥部。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负责衔接并传达郑州市前方指挥部的指令。
指挥部可视情设立:综合协调组、救援保障组、新闻宣传组、交通运输组、治安维护组、灾民安置组、专家顾问组等应急处置工作组,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4.5.5 处置措施
各应急处置工作组采取如下措施:
(1)综合协调组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科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资源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和新密市港华燃气、新密市中裕燃气、燃气企业、长输管道企业、中石油河南郑州新密市销售分公司、中石化河南郑州新密市石油分公司、郑州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等以及发生地政府等相关单位参与,根据全市油气供应中断情况,会商、研判,制定具体应急方案并实施。
(2)应急保障组
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科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市资源规划局、国家电网新密供电公司等以及发生地政府等相关单位参与,根据指挥部的要求,组织生产、配送、调拨、监管、征用各类应急物资,保障应急救援的资金、电力、通信等保障。
(3)交通运输组
市交通局牵头,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发生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运输公司等相关单位参与,突发事件的城市道路交通保畅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成品油、天然气、应急人员、物资运输由市交通局组织实施;市交通局负责协调多种运输方式及运力,保障应急处置需要;根据需要,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协调联动,组织开设应急救援运输“绿色通道”。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等单位负责组织专业队伍,尽快修复毁损城乡公路、城市道路、交通干线及有关设施,保障道路畅通。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铁路应急运力协调保障。
(4)治安维护组
市公安局牵头,发生地政府、涉及的社会团体和企业等相关单位参与,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对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实行强制隔离,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管控,必要时依法对网络、通信进行管控。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依法出动警力,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5)灾民安置组
市应急局指导发生地人民政府、红十字会及其他志愿服务团体等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确保灾区民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
(6)新闻宣传组
市委宣传部、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相关单位参与,做好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4.6 响应升级
4.6.1 响应升级的标准
(1)经研判,突发事件的实际灾情或后果超出了信息报告的灾情或后果。
(2)突发事件的灾情或后果进一步扩大,本级应急力量难以实施有效处置。
(3)突发事件将波及周边地区。
4.6.2 请求援助
现场指挥部或指挥部向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提出应急救援申请。
4.7 社会动员
指挥部根据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的危险程度、波及范围等情况,结合应对工作的实际需要,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配合政府及指挥部做好自救互救、道路引领、秩序维护、后勤保障等协助处置工作。
4.8 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指挥部要制定统一的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方案,与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步行动。
(1)按照国家、省、郑州市、新密市信息发布的有关工作机制,信息发布由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负责。
(2)指挥部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通过新密市官方公众号“新密发布”和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及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根据突发事件进展动态,适时发布信息。
(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提供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通过郑州主要新闻媒体、重要新闻网站、有关政府网站、移动新媒体和手机短信等发布信息,具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由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经授权发布加强网络媒体和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管理和舆论分析,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虚假信息。
新密市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表(附件7)
4.9 响应结束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险因素得到控制、消除后,遵循“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由启动响应的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宣布响应结束。响应结束后,逐步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有序撤离。同时,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发生地政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5 恢复重建
5.1 善后处置
(1)根据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
(2)对突发事件中紧急调集、储备动用、紧急采购、应急生产、征调涉及到的事宜,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
(3)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纠纷。
(4)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5)发生地保险监管机构要组织、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
5.2 调查评估
(1)在市政府领导下,对突发事件的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奖惩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及时将调查报告报送市政府。
(2)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部门应对本部门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书面报送市政府。
(3)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市政府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纪委监委对处置突发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3 恢复重建
(1)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指挥部要立即组织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市政府报告。及时组织和协调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科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恢复社会秩序,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2)需要省和郑州市援助的,由新密市政府提出请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调查评估情况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制定扶持受灾地区的社会经济和有关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6 应急保障
6.1 组织保障
各级政府建立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各自的职责。
各相关企业要针对可能发生的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依组建和完善应急救援组织。
6.2 资金保障
市政府以及各有关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6.3 通信保障
应急通信保障,由市科工信局统筹协调电信、移动、联通公司、铁塔公司组织实施,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发生Ⅰ级、Ⅱ级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的通信保障要求,通过郑州市指挥部向河南省通信管理局报告并请求应急支援,保障河南省、郑州市组织参与应急救援的部门、机构、人员,新密市政府组织参与应急救援部门、事件发生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及村(居)委会、涉事企业等的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发生Ⅲ级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的通信保障要求,保障新密市政府及参与应急救援部门,事件发生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及涉事企业、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等的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发生Ⅳ级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的通信保障要求,保障事件发生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及村(居)委会、涉事企业及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等的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
6.4 交通运输保障
新密市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的城市道路交通保畅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成品油、天然气、应急人员、应急物资运输由市交通局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多种运输方式及运力,保障应急处置需要;根据需要,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协调联动,组织开设应急救援运输“绿色通道”。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等单位负责组织专业队伍,尽快修复毁损城乡公路、城市道路、交通干线及有关设施,保障道路畅通。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铁路应急运力协调保障。
6.5 治安维护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发生地社会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制和重点目标安全保卫等工作,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指挥部成员单位应贯彻落实本预案相关职责和要求。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级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本预案。油气供应企业应制定并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7.2 预案培训和演练
本预案实施后,市科工信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4 预案文件有效期
本预案有限期限为自预案发布之日起2年整。
新密市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1 总则
为贯彻落实《新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提高处置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郑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
本预案适用于新密市行政区域内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本预案是新密市为应对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而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在《郑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指导下实施。城镇燃气管道、企业内油气管道突发事件不适用本预案。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1.4.2 坚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提高全社会防范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因素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4.3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
在新密市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和全市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调联动,共同做好应急应对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落实属地责任,在及时上报事件情况的同时,启动应急响应,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迅速调集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
1.4.4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当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事态进一步发展,发生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时,应当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1.4.5 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健全快速反应、联动协调的工作机制,高效有序处置油气管道事件。
1.4.6 坚持依法依规、科学支撑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应急救援工作,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提高应急救援效率。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突发事件应对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
我市油气长输管道输送的物质为成品油(汽油、柴油)和天然气。汽油、柴油和天然气属于危险化学品,具有高压、易燃、易爆等特点,可能导致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主要原因包括:
(1)管道本体事件。管道本体或者相关附属设施锈蚀、损坏等原因发生的油气泄漏事件。
(2)人为损害事件。因第三方违法施工或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以及恐怖袭击等行为,引发的油气管道泄漏。
(3)自然灾害事件。因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地面沉降以及洪涝等原因造成油气长输管道变形、断裂,导致油气泄漏。
油气泄漏后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危险。油气泄漏可能对大气、土壤、地下水、河流等造成污染。
1.6.1 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新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按照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社会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新密市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详见附件1)
1.6.2 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对主体
初判发生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原则上在河南省人民政府指导下应对,新密市政府在郑州市政府的指挥下负责先期处置。
初判发生Ⅲ级(较大)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原则上在郑州市人民政府指导下应对,涉及到本区域的在新密市政府负责先期处置。
初判发生Ⅳ级(一般)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原则上由新密市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在郑州市指挥部指导下应对。
1.7 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新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应对新密市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专项预案,在《新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指导下实施。构建郑州市、新密市、油气长输管道企业三级联动应急预案体系。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参照本预案建立完善本企业的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新密市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下设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承担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工作。指挥部由指挥长及成员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应急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科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武警郑州支队执勤四大队新密中队、国网供电公司新密分公司、油气长输管道企业等单位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结合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适时增加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
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工作职责(详见附件2)
2.2 现场组织机构
遇到下列情况时,报请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长或指挥部指挥长同意,设立现场指挥部。
(1)市政府直接参与处置的。
(2)应急处置时间较长、影响较大、情况复杂、事态有演变恶化趋势,郑州市人民政府可能介入处置的。
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或指挥部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参与应急救援的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及发生地各乡镇、街道、伏羲山管委会的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指导发生地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各方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协调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资源保障。
参与现场处置的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3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在发生Ⅲ级(较大)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时,由新密市政府指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负责先期处置;在发生Ⅳ级(一般)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负责先期处置,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要结合实际,明确相应的组织指挥机构,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依法建立相关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发生突发事件后,认真执行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有关应急处置的指令。按照具体分工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2.4 油气长输管道企业
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做为突发事件第一响应人,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编制企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企业专(兼)职应急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好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工作,配合各级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2.5 专家顾问组
郑州市发展改革委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库,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抽调有关专家成立专家顾问组,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调查评估等决策咨询服务工作。
3.1 风险防控
(1)市发展改革委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因子、危险源、风险点等,进行调查、辨识、评估、分级并建立台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督导检查。责令有关油气长输管道企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2)新密市、乡、村三级要构建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风险和隐患。对重大风险,要制定防控措施、整改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当重大风险难以管控时,要立即逐级向上级政府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3)各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日常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油气长输管道的完整性管理,定期开展油气长输管道风险评价、外腐蚀评价、地质灾害评价、内检测评价工作,加强对管道的例行巡视、高后果区管理,防止第三方破坏。
3.2 风险监测
(1)市发展改革委建立健全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风险监测制度,整合信息资源,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
(2)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油气长输管道企业根据油气长输突发事件的特点,建立突发事件风险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位,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各类风险进行动态监测。
(3)市发展改革委建立基层专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及时监测和收集突发事件风险信息。
(4)获悉可能引发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及时向所在地政府报告或通过110、119报警。报警内容一般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可能造成的影响(人员伤亡情况和财产损失等情况)、是否做好应急准备等信息。
(5)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突发事件风险监测信息集成,对集成的信息进行研判,确保信息符合实际情况,并及时将监测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政府和指挥部报告或通报。
3.3.1 预警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经指挥部决定,采取预警行动,进入应急响应前的准备状态:
(1)可能发生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四级预警以上;
(2)省、郑州市政府部门发布预警,有可能发生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
(3)省、郑州市应急指挥部要求做好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准备。
3.3.2 预警级别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危害程度等因素,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1)一级预警(红色):经研判,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的油气长输管道泄漏、火灾或爆炸事件,事态正在趋于严重。
(2)二级预警(橙色):经研判,可能发生重大的油气长输管道泄漏、火灾或者爆炸事件,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3)三级预警(黄色):经研判,可能发生较大的油气长输管道泄漏、火灾或者爆炸事件,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4)四级预警(蓝色):经研判,可能发生一定影响的一般油气长输管道泄漏、火灾事件,事态可能会扩大。
3.3.3 预警研判
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上报的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后,应当及时汇总分析,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学者进行会商,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确定预警级别。根据事件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对其他突发事件,要根据情况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提醒信息,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安全警示。
经研判可能发生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突发事件的,应立即向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新密市政府、郑州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郑州市发展改革委、郑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政府报告,经研判可能发生Ⅲ级(较大)、Ⅳ级(一般)突发事件的向新密市和郑州市指挥部报告,同时向武警郑州支队执勤四大队新密中队及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做好预防工作。
3.3.4 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工作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发布、资源共享”的原则。
(1)发布主体
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及相关政府部门是预警发布责任单位,负责预警信息的发布,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2)发布内容
预警信息要求准确、简练,主要内容包括预警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发布单位及发布时间等。
上级相关部门已发布或要求指挥部发布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按上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新密市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表(附件9)
(3)发布方式
市本级的预警信息通过市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对外统一发布,市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设在新密市气象局。预警信息通过政务外网或传真发送至发布平台,新密市气象局在收到预警信息后15分钟内对外发布。预警信息也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新密官方公众号“新密发布”统一发布,但不能改变现有预警信息发布责任权限,不替代相关部门已有发布渠道。
此外,预警信息还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多种方式告知,对老幼病残孕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方式告知。承担应急处置职责的相关单位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向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反馈接收结果。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站和电信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准确、无偿地向社会公众传播预警信息。
市政府授权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应同时向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3.5 预警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生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和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密切关注事件发展态势,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适时启动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按职责做好应急防范处置工作。
(1)加强油气管道实时监控,及时发布最新动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2)加强与公众沟通,向社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询电话,公告采取的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
(3)及时组织对油气长输管道突发情况的分析评估,预测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强度及可能发生的事件级别。
(4)向可能受到事件影响的公众发布警告和劝告,同时,做好相关区域内人员疏散撤离准备。
(5)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准备,根据情况发展,预置救援队伍、装备及物资。
(6)调集、筹措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及设备,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7)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8)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9)转移、疏散易受突发事件影响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
(10)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和设施,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11)预警信息发布后,其他相邻地区或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分析本地区和本部门所管辖的行业,安排部署有关防范性措施。
(12)根据需要,对有关油气长输管道及附属设施采取临时性加固措施。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性措施。
3.3.6 预警解除
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排除,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预警发布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
4 应急响应
4.1 事件应急响应程序
新密市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程序(附件7)
4.2 应急响应原则
应急响应的原则:积极响应,分工负责,部门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处置。
(1)积极响应。按应急预案的响应级别,第一时间快速作出反应,相关领导、各成员单位到达指定指挥位置、应急队伍到达事件现场。
(2)分工负责。根据不同的响应等级和事发状态的需要,按照应急预案中的分工,实施紧急应对。确保所有的情况有人应对、所有的现场有人到达、所有的事态有人控制、所有的保障有人供给,忙而不乱、有条不紊。
(3)部门配合。参与应对的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避免因部门间的推卸,影响应对突发事件的大局。
(4)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各部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密切配合、协调互动、形成合力、共同处置。
(5)依法处置。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坚持依法处置的原则。
4.3.1 信息报告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或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后,基层网格员和有关社区、村、企业、社会组织及相关专业机构、监测网点等,要及时向所在地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相关信息。
事发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送信息。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等有关情况。信息报送应贯穿于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活动的全过程。
4.3.2 应急值班电话
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56915001。
4.3.3 报告内容
突发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状态、伤亡情况、事发单位或发生地基本情况、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请求事项和工作建议,同时报告事发现场指挥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各单位对突发事件全面情况不清楚的,应先上报已掌握情况,随后补报详细信息,不得以需要了解详细情况为借口延缓报送时间。
新密市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表(附件8)
4.3.4 报告方式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除另有规定外,可采取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方式,通过传真和电子信箱报告事件信息后必须电话确认。市政府及市发展改革委接收和上报事件信息必须认真进行登记存档,以备调查核实。
(1)事件发生后,事发企业要立即上报事件信息,同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和次生灾害发生,组织自救互救。
(2)发生地的村(居)委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3)发生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调动应急队伍,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4)发生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在及时上报事件情况的同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迅速调集力量,进行先期应急处置。
4.5 响应启动
4.5.1 响应分级启动
根据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市级应急响应由高至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市级一级响应由市政府启动,市政府主要领导或指定负责同志组织指挥协调;市级二级响应由指挥部指挥长、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启动并组织指导协调;市级三级响应由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启动并组织指导协调;市级四级响应由市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启动并组织指导协调。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下级政府的响应级别不应低于上级政府的响应级别。
4.5.2 响应启动条件
初判发生Ⅲ级(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有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时,启动一级响应;
初判发生Ⅲ级(较大)突发事件,不会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但事件本身较敏感,或事态发展有扩大趋势,或发生在重点地区、重大会议活动举办期间等特殊地点、敏感时期,启动二级响应;
初判发生Ⅲ级(较大)突发事件,事件社会影响小,事态发展趋势完全可控时,启动三级响应;
初判发生IV级(一般)突发事件,但事件本身较敏感,或事态发展有扩大趋势,或应发生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请求,启动四级响应。
4.5.3 响应行动
结合事件初判级别,可采用以下一项或多项相应行动。
(1)根据响应级别,相关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
(2)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设立各相关处置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3)进行现场会商、研判,制定具体应急方案。
(4)协调应急队伍、专业设备、应急专家。
(5)指导转运伤员、控制现场、疏散人员、监测环境。
(6)指导信息发布、引导舆论,进行善后处置。
4.5.4 指挥协调
市政府是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原则上先由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实施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必要时报请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启动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应对。现场指挥部由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或指挥部视情设立,在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或指挥部领导下,负责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并指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上级组织指挥机构设立后,下级组织指挥机构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市级政府设立现场指挥部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的现场指挥部应纳入市级现场指挥部。郑州市级政府设立前方指挥部时,新密市、乡两级现场指挥部要服从郑州前方指挥部的领导。
指挥部可视情设立综合协调组、应急信息组、专业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工程抢险组、新闻宣传组、救援保障组、交通运输组、治安维护组、环境处理组、灾民安置组、专家顾问组等应急处置工作组,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4.5.5 处置措施
各应急处置工作组采取如下措施:
(1)综合协调组:指挥部协调全市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信息组: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牵头,相关部门及长输管道企业参与,协同提供事件影响区域相关数据。组织现场人员、应急测绘和勘察队伍等,利用无人机等手段获取现场影像,分析研判道路、桥梁、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和居民住房损毁情况,重要目标物、人员密集场所和人口分布等信息,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向指挥部和现场应急指挥部报告。
(3)专业救援组: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牵头,相关部门及长输管道企业参与,组织综合救援队伍及专业应急救援队、志愿者队伍等营救受困、受伤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迅速控制油气泄漏危险源,减轻或消除危害,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禁止或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人员密集活动或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等。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4)医疗救护组:市卫健委牵头,组织协调医疗救援机构和医疗救援力量,开展医疗救援、医疗转运和医疗救治工作。
(5)工程抢险组:市住建局牵头、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国家电网市供电公司、相关油气长输管道企业以及事件发生地政府等相关单位参与,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排)水、供电、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间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社会生产生活基本需要。
(6)新闻宣传组: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等相关单位参与,做好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7)救援保障组: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牵头,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资源规划局以及发生地政府等相关单位参与,根据专业应急机构以及现场指挥部的要求,组织生产、配送、调拨、监管、征用各类应急物资。
(8)交通运输组:市交通局牵头、有关运输公司、发生地政府等相关单位参与,组织运送救援人员、受灾人员、救援设备、救援物资等。
(9)治安维护组:市公安局牵头,发生地政府、涉及的社会团体和企业参与,负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人员疏散、维护现场秩序等。
(10)环境处理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等相关单位参与,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消除危害,并对潜在危害继续监控。
(11)灾民安置组:市应急局指导发生地政府、红十字会及其他志愿服务团体等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确保灾区民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
(12)专家顾问组:市发展改革委、相应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组织应急管理专家参与,为现场指挥部进行事件研判、决策、队伍协调等提供智力支持。
4.6.1 响应升级的标准
(1)经研判,突发事件的实际灾情或后果超出了信息报告的灾情或后果。
(2)突发事件的灾情或后果进一步扩大,本级应急力量难以实施有效处置。
(3)突发事件将波及周边地区。
4.6.2 请求援助
指挥部向上级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提出应急救援申请。
指挥部根据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危险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结合应对工作的实际需要,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配合政府及指挥部做好自救互救、道路引领、秩序维护、后勤保障等协助处置工作。
指挥部要制定统一的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方案,与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步行动。
(1)按照国家、省、郑州市和新密市信息发布的有关工作机制,由新密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或指挥部经授权发布。
(2)由指挥部经授权发布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通过新密官方公众号“新密发布”和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及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根据突发事件进展动态,适时发布信息。
(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提供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通过新密主要新闻媒体、重要新闻网站、有关政府网站、移动新媒体和手机短信等发布信息,具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由指挥部经授权发布加强网络媒体和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管理和舆论分析,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虚假信息。
新密市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表(附件9)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险因素得到控制、消除后,遵循“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由启动响应的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宣布响应结束。响应结束后,逐步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有序撤离,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发生地政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5 恢复重建
5.1 善后处置
(1)根据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
(2)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咨询及司法援助。
(3)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纠纷。
(4)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5)发生地保险监管机构要组织、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
5.2 调查评估
(1)在市政府领导下,指挥部对突发事件的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奖惩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及时将调查报告报送市政府。
(2)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部门应对本部门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书面报送市政府。
(3)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市政府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纪委监委对处置突发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党纪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指挥部要立即组织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市政府报告。指挥部及时组织和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科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等有关部门恢复社会秩序,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2)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支持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需要郑州政府援助的,由市政府提出请求,向郑州市有关部门汇报调查评估情况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制定扶持受灾地区的社会经济和有关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队伍保障
市政府要充分发挥消防救援队伍主力军的作用。油气长输管道企业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针对可能发生的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依法组建和完善应急救援组织。
6.2 资金保障
市政府以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应急通信保障,由市科工信局统筹协调电信、移动、联通公司组织实施,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
发生Ⅰ级、Ⅱ级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通信保障要求:向河南省通信管理局报告并请求应急支援,保障国家、河南省、郑州市组织参与应急救援的部门、机构、人员和新密市政府及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医院、应急救援机构以及发生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村(居)委会、涉事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当地应急救援机构、医院、学校等的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
发生Ⅲ级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通信保障要求:保障郑州市组织参与应急救援的部门、机构、人员和新密市政府及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医院、应急救援机构以及发生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村(居)委会、涉事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当地应急救援机构、医院、学校等的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
发生Ⅳ级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通信保障要求:保障新密市政府,发生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村(居)委会、涉事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当地应急救援机构、医院、学校等的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
6.4 交通运输保障
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城市道路交通保畅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应急人员及物资运输由市交通局组织实施;市交通局负责协调多种运输方式及运力,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根据需要,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协调联动,组织开设应急救援运输“绿色通道”。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等单位负责组织专业队伍,尽快修复毁损城乡公路、城市道路、交通干线及有关设施,保障道路畅通。
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由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全市医疗救援力量,对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中的伤、病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医疗转运和医疗救治工作。
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现场治安保障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在突发事件现场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做好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疏散救助群众、维护公共秩序等工作。
油气长输管道企业根据应急需要,储备应急物资、常用装备和特种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数据库,定期维护、更新。
市发展改革委、油气长输管道企业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为突发事件处置决策提供咨询、指导。市气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等有关部门要为油气长输管道日常监测预警及油气长输管道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7.1 预案管理
指挥部成员单位应贯彻落实本预案相关职责和要求。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制定并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并报管道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更新各成员单位的联系电话,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本预案。
7.2 预案培训和演练
本预案实施后,市发展改革委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4 预案文件有效期
本预案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2年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