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税费共治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0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制订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搞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112号)

2、《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税费共治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202320号)

二、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

2017年,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河南省税收保障办法》等法律法规,郑州市印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1719号)。近年来,在全市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综合治税办法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税收征收效率和财税管理水平,但仍存在约束力有待加强、覆盖面有待拓宽和管理体系有待丰富等问题。

2021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代税收工作提出了“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的宏伟蓝图。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工作要求,全面提升以数治税、管费能力,借鉴郑州市的工作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联合税务部门负责《办法》的起草工作。《办法》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市直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并通过政务网公示和组织专家论证收集意见建议,最终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印发的《办法》。

三、目的意义

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税务监管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

四、目标任务

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

、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五个部分,即总则、税费共治职责、税费数据共享、保障措施、附则。

(一)总则。主要内容为政策依据、税费共治范围和组织机制。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税费共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税费共治工作。税费共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部门,负责税费信息共享、政策实施、考核监督等,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税费共治工作。

(二)税费共治职责。主要内容为明确大数据局等职能部门协作的具体职责,行业协会、涉税涉费中介组织的社会协同职责,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司法保障职责,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国际税收合作职责。

(三)税费数据共享。主要内容为明确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积极协助配合税务部门履行税务管理等职责,向税务部门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明确涉税涉费数据实行目录管理,目录由税务、财政部门制定,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适时调整,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根据税费数据目录,按照其产生的生命周期,按月(季、年)或者实时进行传递共享,税费信息的具体范围、方式、格式、标准等,由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单位)协商确定。

(四)保障措施。主要内容为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经费、机制、保密责任、监督考核等制度保障。明确税费共治实行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完善的税费共治经费保障机制、税费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和数据共享安全责任制度。各级税务部门应当完善涉税涉费信息分析应用机制,加强统计分析,强化分析应用成果,定期向同级政府汇报相关信息提供、分析和成果等情况。

(五)附则。主要内容为《办法》实施起始时间。

六、适用范围

市直相关单位,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七、预期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

八、期限

文件自发布之日起两年。

九、新旧政策差异

之前未制订过类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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