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贾鲁河保护管理综合协调机制(试行)等4个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8-24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新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新密市贾鲁河保护管理综合协调机制(试行)等4个文件的通知》(新密政文〔2021〕9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实施《通知》,现对《通知》进行解读。

一、《通知》制定背景

为了加强贾鲁河保护,统筹推进沿河国土空间协调发展,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依据《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郑州市贾鲁河保护管理综合协调机制 (试行) 等4个文件》(郑政文〔2020〕1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新密市贾鲁河保护管理综合协调机制(试行)等4个文件的通知》,切实做好我市贾鲁河区域内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二、《通知》目的意义

加强对贾鲁河的保护管理,统筹推动沿岸周边区域的开发建设和协调发展,提升城市品位和格局,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为了切实加强贾鲁河保护管理,对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贾鲁河保护管理工作机制,统筹推动沿岸周边区域协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改善水生态和水环境,维护河湖健康,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通知》的目标任务

《新密市贾鲁河保护管理综合协调机制(试行)》成立了新密市贾鲁河保护管理综合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贾鲁河区域内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及时解决贾鲁河保护管理中的盲点、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新密市贾鲁河保护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试行)》对贾鲁河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贾鲁河保护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河长制考核运用。

《新密市贾鲁河保护管理具体事项联合督办工作制度(试行)》贾鲁河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协作配合,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凡列入联合督办的事项,要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保证质量,全方面掌握贾鲁河动态,切实做好贾鲁河保护工作。

《新密市贾鲁河禁止游泳、垂钓、野炊、烧烤的区域(试行)》明确禁止新密市贾鲁河全段游泳、野炊、烧烤。

四、《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含新密市贾鲁河保护管理综合协调机制(试行)、新密市贾鲁河保护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试行)、新密市贾鲁河保护管理具体事项联合督办工作制度(试行)、新密市贾鲁河禁止游泳、垂钓、野炊、烧烤的区域(试行)等四个文件。

1、新密市贾鲁河保护管理综合协调机制(试行)。为加强对新密市贾鲁河保护管理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新密市贾鲁河保护管理综合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建立了综合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和保障措施。

2、新密市贾鲁河保护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试行)。科学考核评价我市贾鲁河沿线乡镇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贾鲁河保护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确定了考核评价对象 ,建立考核评价组织,明晰考核评价内容和考核评价结果等级,并明确了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3、新密市贾鲁河保护管理具体事项联合督办工作制度(试行)。为强化贾鲁河沿线乡镇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切实做好贾鲁河保护工作,明确联合督办的原则,制订联合督办内容和联合督办程序,提出联合督办有关要求。

4、新密市贾鲁河禁止游泳、垂钓、野炊、烧烤的区域(试行)。根据《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具体实际,确定新密市贾鲁河全段禁止游泳、垂钓、野炊、烧烤。

五、适用范围

《新密市贾鲁河保护管理综合协调机制(试行)》、《新密市贾鲁河保护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试行)》、《新密市贾鲁河保护管理具体事项联合督办工作制度(试行)》、《新密市贾鲁河禁止游泳、垂钓、野炊、烧烤的区域(试行)》适用本市贾鲁河区域内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六执行标准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新密市水利局

解读人:王江伟

联系方式:69822869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