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郑州市河湖(库)长制工作决策部署精神,推进全市河湖(库)长制工作从“巡”到“治”、从“有实”到“有为”发展,推动工作见成效,实现河湖(库)面貌根本改善。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20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和郑州市2020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郑政〔2020〕10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扎实、率先、有效”的工作推进思路,以“四水同治”为抓手,落实“五河共建”治水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两函月巡三单两报告”工作法,通过“三抓两强化”任务落实,系统推进河湖(库)长制工作见成效,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工作目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美好需求。
三、目标任务
施行“两函月巡三单两报告”工作法,实现河湖(库)长履职规范有序。勠力同心,协调联动,实现河湖(库)“四乱”“三污”问题逐步减少,环境面貌不断改善。深入开展水污染攻坚,逐步提升河湖(库)水质,断面检测稳步达标,实现河湖(库)水质持续提升。实现河湖(库)管理范围公示规范、界址清晰、桩牌明了。
四、主要内容
(一)2020年河湖(库)长制工作要点
1、抓住问题发现解决,消除问题显成效
加强对巡护员队伍的管理,广开河湖(库)问题发现渠道,创新河湖(库)监管措施。
2、抓好河湖(库)长履职尽责,牵头组织出成效
规范河湖(库)长履职,强化河湖(库)长水质断面考核评价,对乡级河长施行差异化考核,落实奖惩激励。
3、抓实专项整治行动,面貌改善现成效
持续开展河湖(库)“清四乱”、“三污一净”及河道采砂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降低农业面源污染,不断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4、强化基础工作过硬,根深蒂固保成效
落实“一河一策”精准施治,持续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扎实推进河湖(库)划边定界,有序展开河湖(库)长制培训。
5、强化制度机制完善,规范推动促成效
强化河湖(库)长公示牌管理,充分发挥考核的杠杆作用,实现无纸化、可视化、公平化考核。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
(二)2020年河湖(库)长制工作考核方案
1、考核内容
市级考核实行组长负责制,围绕年度主要工作,紧贴目标要求,12月31日前,由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农委4个市级河长对口协助单位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成员单位河长制工作联络员为成员,组成4个考核小组,从平时工作、现场考核、问题落实三个方面对全市16个乡镇(办)进行考核。围绕部门职责落实、河湖(库)长制工作参与、协同推进工作情况对成员单位进行考核。
2、考核程序
考核按照自查自评、现场考核、日常督导、综合评定、汇总上报的程序进行。
3、考核等级评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90—75分为良好,75—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4、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纳入全市绩效考核。
五、适用范围
新密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全市纳入河长制管理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六、适用标准
无
七、文件期限
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