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密市乡级财源建设激励办法》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2-11 发布机构:新密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财源建设和税源培植,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激活经济要素,转变增长方式,激发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精准施策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明确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当家理财的主体地位,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新密市乡级财源建设激励办法(以下简称激励办法)。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减税降费政策影响,我市税收收入大幅下降,我市2019年税收收入248237万元,2020年税收收入221248万元,下降10.87%。为积极适应当前财政经济形势,进一步加强我市财源建设和税源培植,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办事处自我发展的积极性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市财政局按照既对标先进、拔高水准,又突出特色、切实可行的原则,参考了荥阳、新郑、巩义等地的乡镇体制及税收考核办法和经验做法,突出对乡镇税收收入目标完成的奖惩制度,鼓励乡镇做大做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该《激励办法》。

二、主要内容

《激励办法》共包括7个部分,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协助税务部门依法治税,强化征收管理,充分挖掘创收增收潜力,优化财源结构,促进地方财政收入规模和质量稳步提高,确保完成全年收入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年终目标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日常督导与季度考核相结合;目标引导与奖惩激励相结合。

第三部分,考核对象和时间。考核对象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风景区管委。考核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四部分,乡(镇)办经费核拨办法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费核拨实行“按月计算,当月拨付”的原则。在市政府下达最低收入目标及收入质量的基础上,可根据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预计收入情况,自行选择高档次收入目标。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税收收入规模设定6个档次,根据税收收入规模确定经费核拨基数。

第五部分,财源建设激励办法税收收入考核实行“按月考核,按季奖励,全年通算”的原则。以税收收入累计实际完成数作为参考指标。税收收入超出序时进度部分,按照税收超收部分50%奖励给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鼓励地方政府做大做强,用于支持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

第六部分,工作要求转变增长方式强化税收征管加强协调配合严格督查考核严格落实激励机制

部分其他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风景区管委要高度重视,依法组织征收工作,确保应收尽收,严禁弄虚作假。若有虚增财政收入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奖励将如数扣回,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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