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554/2017-00083
  • 新密市司法局
  • 通知公告
  • 2017-09-13
  • 2017-09-15
新密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新密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局系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大力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质量

  1、依法及时受理复议申请。要以对申请人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及时受理复议申请,杜绝消极规避和推诿拖延的现象。

  2、妥善把握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严格执行国家《行政复议法》、司法部和省厅《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定》中有关复议受理范围的规定。对属于司法行政机关应依法履责的行政执法事项,原则上都可纳入复议受理范围。

  3、妥善处理各种行政复议申请。对于依法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要及时与有关单位部门沟通,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行政复议答复意见书及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和证据材料。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在法定期限内规范制作并及时送达不予受理决定书。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有疑义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予以补充或补正,切不可简单地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于不属于局系统受理或管辖,需要转送其他机关或按其他行政程序办理的案件,要分别以转办函、告知书等规范的法律文书予以转送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同时予以登记并留存相关证据。对以非正式函件、电话或口头提出的复议申请,都必须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并予以登记、留存相关记录和材料。接收、转送复议申请,要履行交接手续,注明案件来源、申请方式、接收和转送的时间及有关情况。

  4、被申请人或相关处室要在法定期限内认真履行行政复议答复义务。要对申请人提出的诉求和异议做出有针对性的答复,不得敷衍了事,避重就轻,回避矛盾。要在答复意见书中全面、准确、详实地阐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提交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和有关证据材料应当齐全。

  5、要依法审查被复议的行政行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全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办理程序和相关证据等。同时,要根据个案类别与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审查措施。

  6、在审查中要准确认定证据和事实。要全面、客观、公正地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要依法保障申请人及复议事项利害关系人对证据的查阅权,提高证据认定的透明度。

  7、要依法采取有针对性的审理措施。对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采用调查、核实、勘验、鉴定等方式解决证据与事实问题。

  8、建立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制度。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听取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行政复议审查中遇到的实体或程序问题,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

  9、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期限及决定内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应当符合规范的格式,其内容主要应包括:对双方陈述的事实和提供的证据材料的评价与认定,对案件争议问题的分析,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及合理性的审查结论,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的审查结论等。

  10、倡导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或相关处室之间通过沟通协商,采用自行和解或自我纠正的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对于双方达成和解,解决争议的方案又不违背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终止复议。

  11、要坚持违法必究、有错必纠。坚决克服上下级机关之间照顾面子、袒护下级的倾向,提高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严肃性及公信力。

  12、要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要勇于应诉,有理有据地提出答辩意见和证据材料,坚决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认真落实司法建议,积极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执法监督作用

  13、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执法监督功能。要克服为办案而办案、忽视监督的倾向,通过办理各类案件,及时发现、认真分析司法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地适时提出改进执法行为和完善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提高执法水平。

  14、建立和坚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报告制度。要及时将案件办理情况向局领导和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凡作出或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判决(裁定)书,要及时备案。

    15、强化执法建议落实情况的督办机制。针对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执法建议,相关业务处室应当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法制仲裁处应加强督办或提出进一步的整改建议,确保执法监督效能落到实处。

    三、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创新

  16、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的创新与完善。要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复议程序和基本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和规定,落实并完善统一受理、专人承办、集体研究、领导负责等各项制度。

  17、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内部协调机制。法制仲裁处要加强协调与沟通,注重征求局属单位和业务处室的意见;局属单位和业务处室要充分发挥熟悉情况的优势,积极协助、认真负责地做好相关工作。

  18、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责任追究制度。对依法应当受理而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应当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而没有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不按人民法院要求履行答辩、出庭义务以及其他严重违反行政复议应诉程序规定的,应当视其情节追究有关机构及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1 2 3 4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